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章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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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资产处置的媒介形式和产权关系的变动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方式一般有资产委托、资产转让、企业兼并、资产拍卖、资产出租以及破产企业的清算、清理等几种方式。2、国有资产处置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①依法处置原则。国有资产处置是国家的一种经济权力,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行使。②等价有偿原则。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有资产处置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是同一的。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国有资产处置必须是等价而有偿的。③经济效益原则。国有资产处置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服从价值规律的要求。拓展资料国有资产处置是经济生活中的必然现象。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中,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地更新设备、调整结构、追求新技术、开发新市场,因此必然要不断地购建、改造或出让资产,使其在流动中达到优化配置和高效率运营。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资产作为公有制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存在,是社会资产的主体。国有资产处置也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的一种重要手段。参考国家林业局《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黄皖生2019-12-22 0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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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信息的创造者,财务是信息的利用者。1、财务的工作是综合各方信息,以逻辑形式组织,辅以财务分析工具,制定出对企业有利的策略方案。2、财务与会计的联系在于思维基础都是可计量的货币,会计记录的基础要求就是有可以计量的货币金额,财务工作中收集到的基础信息第一步就是计量其货币金额,正是基于此,财务与会计的沟通才会非常顺畅。3、财务与会计常常被人相提并论,但会计创造的信息并不意味着财务可以直接利用。在某些财务工作中,财务信息和会计信息的基本原则是有重大差异的。4、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急速通关计划ACCA全球私播课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周末面授班寒暑假冲刺班其他课程。
龙峻标2019-12-22 0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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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星财务为您解答:一、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财务管理的目标缺乏准确定位我国社会已经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发展,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收获了较为丰厚的经济发展成果,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然而由于部分国有企业仍受传统发展思想的束缚,对市场和国家的依赖程度未减反增,无法准确定位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内部管理责任,这对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例如企业管理部门忽视资产管理,对现金流动管理的意识较弱,未能积极贯彻企业股东价值的重要性;或者缺乏股权资本的强烈意识等,这些错误的认识和定位制约着国有企业发展先进的管理模式。2.财务管理的制度缺乏有效规范目前有的国有企业未能建立起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严格的规范化管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落后,执行力较低;缺乏有效的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大多只是集中于事后检查;内部审计机构未能充分独立行使审计权力,并且极易受到企业领导的“越权干涉”;2财务状况公开不透明,没有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任务,使得财务报表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不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3不科学的人员管理模式,由于受到历史或现实因素的影响,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冗杂,岗位分工不明确,职责混乱等。财务管理对企业采取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财务管理部门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强,就无法提交一份准确、科学的财务报表,就无法真实反映出企业整体经营的状况,也就不利于决策者作出科学的经济决策,对企业的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4.企业资金的管理落后当前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方式落后主要体现在资金筹集与资金使用这两大方面:首先是资金筹集。资金是企业发展的血液,资金不足是多数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企业内部不科学的资金管理方式导致资本结构混乱,资金流通度下降,容易引发对外大规模举债的风险,这加大了企业整体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正常发挥财务综合管理职能。其次是资金的使用。多数国有企业存在资金投资结构不平衡、投放资金分散或重复、资金闲置等问题,不仅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效益,反而会扩大投资风险。5.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手段当前部分国有企业仍沿用以往的财务监督手段,用于管理当前企业财务事业,这样以经验为主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企业新发展的需要。此外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体制使得很多的国有企业,已无法正常开展有效的财务监管,这主要表现在:虽然内部已经建立有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但是实施财务监管的人员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无法真正严格执行财务监管,对企业整体财务的监管乏力,容易引起归属的其他部门出现越权现象,或是财务部门所上报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情况等。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沿用以往的财务管理手段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当前发展的需要。加上企业缺乏有效的事后控制手段也是导致财务管理水平落后的原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改革日渐深化,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进行创新及改革,以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新需求。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应采取的措施1.实行人文管理,准确定位财务管理的目标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主体是人,因此,实施财务管理时应贯彻以人为根本的管理理念,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发挥人员要素具备的生产力作用。此外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前,应综合企业当前实际情况和内外因素,准确定位财务管理的目标,细化财务部门的理财职责,以最大化实现股东利益为原则的同时,将人力资源的薪酬管理同财务管理挂钩,强化国有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任人唯贤,重视人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2.完善财务管理的体制,创新改革管理模式国有企业应努力完善财务管理的体制,创新改革管理模式。首先可分离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这两个体系,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以及会计核算部门,这样既能够有效制约双方的权利互相干涉,又能保持部门密切的联系,从而有助于企业提高理财水平和核算工作效率。此外国有企业还应加大对管理人员的重视,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活动,让知识和技能武装各个管理岗位人员,提高财务部门人员整体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岗位管理的专业水平;提高会计部门编制报表的科学性、创新性和专业性,从而助推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3.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务部门合作能力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是国有企业落实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有助于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国有企业首先需建立负责预算管理的专门机构,并利用企业全体人员的力量,共同参与到预算管理的活动中。这样才能让企业内各个部门正确认识和理解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明白自身对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肩负着怎样的责任,实现全方位对战略发展目标的全新认识。其次应采用上下部门合作、分级编制的预算管理形式。企业形成的财务预算目标需要逐级传达至各个执行预算的相关部门,并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个过程中形成最终的预算目标方案,并经过财务预算总委员会的修订后下达至各个部门以执行。最后,注重各个执行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预算工作需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4.巩固财务管理的监管体系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是以各项财务的预算为基础,加强财务监管的方式有:可通过向财务部门安排专门的财务总监,或者是利用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对财务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企业全部资本结构符合规范化运作要求,财务状况符合整体企业的利益要求,以便有效防范与控制财务风险的发生,全面推进企业的稳步发展。此外,国有企业应从内部和外部两大方面巩固财务管理的监管体系,首先对内,应及时向企业董事会发布和传达财务管理的相关信息,强调对实施财务管理的人员进行规范性的监督,杜绝内部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其次是对外,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的财务审核机构,定期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状况展开专业审核活动的形式,以加强对企业内部财务的监管力度。此外评审机构应对企业的管理水平采取评级方式,用强大的监督体系保障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正常展开。另外,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处于财务风险重重的市场环境,努力做到一旦发现早期的财务风险信号,就可调动人员力量,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
黄皓燕2019-12-22 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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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成本对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有:1、资本成本是比较筹资方式、选择筹资方案的依据。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企业筹资应选择资本成本最低的方式。2、平均资本成本是衡量资本结构是否合理的依据3、资本成本是评价投资项目可行性的主要标准。资本成本通常用相对数表示,它是企业对投入资本所要求的报酬率或收益率,即最低必要报酬率。4、资本成本是评价企业整体业绩的重要依据。扩展资料:资本成本与生产经营成本相比具有的特点1、生产经营成本全部从营业收入中抵补,而资本成本有的是从营业收入中抵补,如向银行借款支付的利息和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有的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如发行普通股支付的股利;有的则没有实际成本的支出,而只是一种潜在和未来的收益损失的机会成本,如留存收益。2、生产经营成本是实际耗费的计算值,而资本成本是一种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不很精确的估算值。如按固定增长模型计算普通股成本率,就以假定其股利每年平均增长作为基础。3、生产经营成本主要是为核算利润服务的,其着眼点是已经发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耗费。资本成本主要是为企业筹资、投资决策服务的,其着眼点在于将来资金筹措和使用的代价。4、生产经营成本都是税前的成本,而资本成本是一种税后的成本。
边吉来2019-12-22 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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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国有资本收益是指注册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第二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归企业投资者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度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母公司制订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母公司向主管财政机关上缴利润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第三十条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法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由有关部门及时按财务制度等规定予以核实,查清责任。对核实清楚的资产损失,企业可区别以下情况处理:生产经营的损失计入本期损益;清算期间的损失计入清算费用;公司制改建中的损失,可以冲减所有者权益。第三十二条转让母公司国有资本所得收益,上缴主管财政机关;企业转让子公司股权所得收益与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处理。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清算。企业清算净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子公司清算所得净收益,投资者分享的份额与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母公司清算所得净收益,上缴主管财政机关。
边剑霞2019-12-21 23: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