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伙开超市,两人一起投资,前期都是我一负责,开工资,最后上班不能继续合伙,超市转给合伙人,怎么

黄照凤 2019-12-21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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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年_月_日。
齐晓松2019-12-22 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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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和超市签订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超市单方面违约是要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你可以按合同约定向超市索要违约金,协商不成只能诉讼法院解决,超市不付违约金,你们如果强行拿超市商品也是违法的,要走正规的途径解决经济纠纷。
    赵韩飞2019-12-22 00:21:23
  •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合伙开的超市又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分红这么一说。如果你想退出,只要把你当初投入的启动资金由另外一个合资人承担就可以了。当期的净利润,你们俩一人一半。
    齐显尼2019-12-22 00:10:01
  • 普通合伙经营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伙人……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2、……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八、入伙与退伙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2全体合伙人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十、违约责任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其他规定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合伙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祝生意兴隆。
    齐晓李2019-12-21 23: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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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常见的股权纠纷,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创业公司三个合伙人,老大出50万,老二出30万,老三出20万,并约定“出多少钱占多少股”。公司做到一半,老二跟老大老三不和,要离职,于是问题出现了——当时老二出30万占了公司30%的股,怎么办?老二当然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第一:这3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花30万买的,退了,不合理。第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没规定股东离职还要退股,退了,不合法。然后,老大老三傻了,他们确实没理由把老二的股权收回来! 但是,万一到时候公司值钱了,老二跑回来讲这个公司30%是自己的,捞白食,怎么办?最后,创始人内部陷入无穷尽的撕逼,投资人碍于股权纠纷也不敢投资……创业公司,卒。此时,老大老三一看股权撕逼撕不出结果,就干脆想了个“破罐破摔”的法子:另开一家公司,赔钱的事交给老人去做,赚钱的事由自己新成立的公司做。结果,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搞成转移公司资产,甚至成为刑事犯罪!创业公司,再卒。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大致可以一窥绝大部分创业团队股权分配的特点:合伙人出了钱就不管了,不想未来会不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股权只有进入机制,没有调整机制,也没有退出机制。因此,初创公司股权设计的核心重点是要解决两大问题——怎么分?怎么退?股权如何分配?1股权和职能的关联如题主描述,假设初创公司三个合伙人,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大家的资历又差不多,也能通过预留股权去处理。3股权控制方式纵观国内外上市且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占股20%左右是较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考虑,公司的控制权会不会出问题?事实上,不是说只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不控股的老板也能控制公司。这里就牵涉到几种控制方式:第一种:投票权委托最典型的是京东。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刘强东的股份很少。所以,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权。第二种:一致行动人协议简单来讲就是,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否则就以老大的意见为主。第三种:持股平台针对于有限合伙。老板可以把合伙人、员工的股份放在员工持股平台上,以此把合伙人跟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基本是没话语权。第四种:AB股计划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的投票权。退出机制设置激励机制基本已经是大部分创业公司的共识,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的激励机制的效果都不好。原因在于,公司最后有两条路,要么上市,要么被收购,但是这对大部分的创业公司来说概率都比较低。如果不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将无法适应创业公司频繁发生人员更迭的情况。因此,事先约定科学的退出机制,将直接解决开头案例中提出的员工离职问题。为此,我们有四点建议——1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第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2股权分期兑现分期兑现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约定4年,每年兑现四分之一;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三年兑现75%,四年100%。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第三种是逐年增加,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也就是干的时间越长的兑现的越多;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算得比较清。这几种模式对团队来讲是不同的导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3约定回购机制股份约定回购机制的关键是回购价格定多少。有些公司一开始约定,如果合伙人离职,双方按照协商的价格回购。所以这里面有几种模式:第一种,参照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比如说他原来花10万块买了10%的股,如果到了两三倍,那一定得溢价。第二种,参照公司净资产假如公司干到第三第四年的时候资产已经有一个亿了,这时候要是按照人家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那么人家干的这几年都白干了。所以对于此类重资产企业,可以参照净资产来定。因为回购是一个买断的概念,相当于把对方未来十几年的财富都断掉了,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还得有一点溢价。第三种,参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回购为什么要打折呢?基于几个考虑: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资本本来就是投资公司的未来。5千万、1个亿的估值是认为未来公司值这么多钱,但这个估值是可变的,并不代表你离职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格;从公司现金流角度,如果完全按照公司估值,那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从公司团队的导向出发,这个导向就是引导大家长期干。这里面用什么价格是以公司的具体模式为依据的。4做好预期管理退出机制怎么去落地?首先要在理念层面达成共识,之后再谈硬梆梆、冷冰冰的规则。理念层面是大家先沟通到同一个层面,比如:谈好是基于长期看,还是基于短期投资?未来这个公司能不能做成?能走多远?能做多大?确定好主要贡献在于长期全职出力。如果股份不回购对长期参与创业的股东是不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事情?总之,所有合伙人要同一套标准,游戏规则值得所有人尊重。只有在理念层次沟通好了,才能够平和理性地去谈具体的规则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