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哪些融资租赁公司

黄真俐 2019-12-21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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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注册号:****所在地:上海市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法定代表:鲛岛卓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47-1949号708室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岳明2019-12-22 00: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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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投资主体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没有特别限制,直接参照公司法执行。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3、金融租赁公司1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3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二、设立条件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1内资融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17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注册资本折合美元最低1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4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5股权比例中外资比例不少于25%。股东必须是企业,该类股东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当前以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为准入前提,单纯的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暂停审批,除非是知名跨国企业;6外方股东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总额不小于500万美元,董事为外籍自然人,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股权变更记录。中方股东公司须至少1亿元以上的资产证明和注册资本认缴能力,以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为优;7必须充分说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经营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三、审批部门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和税务总局。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3、金融租赁公司银监会。四、经营范围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吸收存款或变相存款;2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贷款;3有价证券投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4同业拆借业务;5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同上3、金融租赁公司经银监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融资租赁业务;2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4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5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6同业拆借;7向金融机构借款;8境外借款;9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10经济咨询。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发行债券;2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资产证券化;4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5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五、政策依据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上述依据以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3、金融租赁公司。
    龚峰景2019-12-22 00:38:50
  •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较高,具体如下:1: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公司作为投资股东,外资股东至少占股百分之25以上,外资企业成立至少满1年,净资产至少满500万美金;2:需有在融资租赁行业担任管理职务三年以上的高管人员至少2名,需提供资历证明;3:需有符合要求的自贸区注册地址,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建议在4大自贸区注册,执照全国通用,时间3--4周。
    龙小荃2019-12-22 00:22:41
  • 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新注册条件:1:需有符合要求的外资公司作为投资股东,外资股东至少占股百分之25:;2:需有在融资租赁行业担任管理职务三年以上的高管人员至少2名,需提供资历证明;3:需有符合要求的注册地址。时间1个月,执照全国通用的,希望帮到你。
    边同民2019-12-22 00:11:40
  • 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2019-04-09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559室。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552969899L,企业法人INGOERICHRUPRECHTNOACK,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汽车租赁。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18657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15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企业信用查看先锋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连俊文2019-12-22 00:02:21

相关问答

一、融资租赁是贷款吗我国目前尚无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学术界也尚未对此形成统一或较一致的定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有关机关正在起草的法规草案的精神,认为融资租赁合同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退回租赁物。从其基本含义看,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一些国外学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金钱消费借贷契约我国则称为借款合同之实质,二者存在本质区别。1.合同主体之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货款,而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即使在回租合同情况下,承租人与供货人虽是合一的,但其是作为两个不同主体出现的。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及国外有关法律规定,这种物也限于一定范围,不能是消费品或家庭用品等。从实现合同的行为看,借款合同的履行,是出借人将资金的经营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转移给借款人来实现的,因此,借款人得到出借人的借款后,其若用于购置设备等,则当然享有所购设备的所有权,其使用、收益乃以经营权为依据,而与出借人无涉;借款人到期只须归还借款本息即可,借款到期则不存在返还所购之设备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则不能忽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他是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来实现的,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是归出租人的,承租人取得的只是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满,再根据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租方取得所有权,续租或是出租方收回租赁物,亦即租赁期满后的选择权。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其计算包括设备价款、融资利息、银行费用等总成本的回收及手续费、保险费等出租人的经营费用以及可得利润等。具体计算则有附加率法、年金法又可分为等额年金法、变额年金法、成本回收法等,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4.起算期限不同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从上述法律特征的比较来看,借贷是一种金融活动,应受金融法规的调整,因此,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主要是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而融资租赁就其机能而言,除有租赁契约之性质外,还有买卖、融资、担保等作用,故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要适用经济合同法及金融法规,还需要运用卫生、知识产权、交通、保险、税收等法律和法规。二、融资租赁的风险1.风险评估体系。该体系应该囊括包括风险评估部、商务部、资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分别从客户风险、行业风险、资产运营风险及具体项目的商务风险多维度建立。2.风险评估模型。根据自身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涉及行业,建立专属的风险评估模型,具体包括客户评估模型、销售商评估模型等。3.项目考察及随访机制。在项目签约前及签约后应持续性的进行项目随访,随时掌握承租人运营情况,从而避免虚假交易以及恶性拖欠。4.资产管理。对于执行中项目应进行资产分类管理。分别从客户维度及租赁物件维度进行管理。确保客户处于监控中,确保租赁物件在收回等恶性情况下的再处置。5.保险。应对项目租赁物件购买保险,分担小概率情况下的资产风险。6.供应商风险。对于租赁物件的销售商应以适当形式分担恶性情况下的资产损失。有风险,需谨慎。
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拓展资料: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