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与供应链金融模式有什么不同?投资者如何选择

樊建英 2019-12-21 23:27:00

推荐回答

是的,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别大,消费金融和者供应链金融,包括p2p、众筹等都是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
赵飞霞2019-12-22 00:21:0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汽车金融、农村金融,目前互金网贷领域很多都是不能涉及的,小额分散很重要。
    窦进良2019-12-22 00:37:46
  • 供应链金融: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在这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恰恰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融资,结果最后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整个供应链出现失衡;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且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还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随着社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已经从单一客户之间的竞争转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同一供应链内部各方相互依存;与此同时,由于赊销已成为交易的主流方式,处于供应链中上游的供应商,很难通过传统的信贷方式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短缺又会直接导致后续环节的停滞,甚至出现断链。维护所在供应链的生存,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的效力,降低供应链整体的管理成本,已经成为各方积极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供应链融资系列金融产品应运而生。云图征信搭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核心企业提供产品化服务,提升其客户粘度和效益,同时高效快捷地服务于其上下游企业,降低中小企业在传统融资中的高昂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车建丽2019-12-22 00:09:46
  • 消费金融面向个人为主,供应链金融面向企业以及整个供应链为主,晕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困难。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现金流容易出现紧张甚至断裂的情况,因此,如何盘活资金成为了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真实交易背景为基础产生的。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银行借贷,能够较好的解决中小企业因为经营不稳定、信用不足、资产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融资难问题。传统的银行借贷对企业以往的财务信息进行静态分析,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因此,银行并没有把握住中小微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相反,供应链金融评估的是整个供应链的信用状况,加强了债项本身的结构控制。供应链金融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以大企业的信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缺失,从而全面提升了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中发现信用。目前供应链金融属于新兴金融,能不能把供应链金融做好,跟服务企业对于产业的了解,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等等都有直接关系。比如云图的供应链金融,核心是风控和大数据管理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必须具备对行业的了解、融资方式的理解、风险的识别、金融产品和方案的设计等综合能力,唯数据论、唯端口论等都是不行的。
    齐智国2019-12-22 00:00:05
  • 在下结论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何为消费金融,何为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意指以网贷平台为中心,连接消费者和投资人,消费者通过网贷平台获得资金后再去商家购买产品或者服务,此种模式要运转下去,消费者的信用是关键,举个形象点的例子,网贷平台好比银行,投资人好比存款人,消费者相当于拿了一张网贷平台开的信用卡去消费了,如果到期还款那皆大欢喜,如若逾期,那对平台或者投资者来说就会有资金风险,且一般消费者需要付给平台的利息肯定要比在银行申请的信用卡利息要高,故风险相对来说较高,平台需要对消费的资信进行严格审核,包括收入水平,财产总额等。就目前而言,能具备此能力的平台少之又少。供应链金融意指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其模式是以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为服务对象,以真实的交易为前提,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提供的金融服务。就是我们俗称的1+N模式,相对于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风险更可控,毕竟是以整条产业链作为担保,其核心企业在短期内发生变故的可能行较小。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风险控制将放在第一位,事实上目前政府已经在整治,近期政府出动17部委首次联手互联网金融整治,互联网金融重回信息中介的角色,如果单论消费金融或者供应链金融,后者由于风险可控,发展更有可持续性。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春春2019-12-21 23:40:59

相关问答

物流金融是基于物流增值链中的供应商、终端用户、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等各方的共同需要所产生和发展的,是近几年才在我国流行起来的。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实现商品流、实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的融资经营活动,最终实现物流业与金融业融合化发展的状态。狭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商品和货币,完成结算和实现融资的活动,实现同生共长的一种经济模式。物流金融作为物流业和金融业的有机结合,不仅是金融资本业务创新的结果,也是物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可从三个方面理解和把握物流金融。首先,整个供应链的有效运转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其次,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业务创新更需要参与物流供应链的实际运作。主要表现在信用贷款、仓单质押、权利质押、信托、贴现、融资租赁、保险、有价证券的交易和担保业务中。再次,供应链管理的效率有赖于物流金融的发展。物流金融的提出和物流金融业务的应运而生,解决了供应链上相关企业因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困难,拓宽了供应链上相关企业发展的空间,提升了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国家必须制定出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和国有商业银行运作环境的宏观调控制度以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规避信贷风险。具体应该做好以下几点:1政府宏观管理,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我们国家的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政府为代表,是主要力量。由于这一性质,要想加强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新的银行经营体制,我们必须要从商业银行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上进行改革。首先是政府,政府部门是推动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第一动力。政府要主导商业银行的改革,并且不能停留在组织机构的层面上,而是进行更加深层次的金融产权改革,改变原来的产权界限,用法律明确商业银行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政府要从对商业银行管理的职能认识上进行转变,具体的是政府要从商业银行的经营中撤出来,使商业银行能够自主经营,政府不再对商业银行的运作进行直接参与而是制定出一系列符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用国家政策来引导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其次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经营,那么商业银行就必须能够自负盈亏、自己承担风险、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自我约束,形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国家在宏观上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商业银行不再是政府的下属部门,真正的实行政府与银行分开。这样在金融市场上商业银行才能成为竞争主体,其自身的金融风险意思才能加强。2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根据我国现在的金融市场的制度和环境,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需要从政府、银行和社会层面上三管齐下,进行有效的整合资源和权益分配。通过政府、银行和社会三方面进行金融监管来完善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使国民经济资源合理配置,降低信贷风险,实现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政府监管方面,政府成立独立的金融管理监管机构,不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行直接参与,而是监管机构结合国家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出保障金融体系良性运转的一系列合理、严密、透明的监管措施,形成一个有效的政府监管系统。政府监管机构根据这个系统对商业银行进行服务、监督和管理,及时有效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运营情况、反馈信息、减少不良贷款,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银行监管方面,结合我国的金融环境和实际情况,实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对企业监管的“双线’’监管机制。央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有一个核心和两个重点,核心是提高资本充足率、两个重点是资产负债率和资本运营率。通过这一个核心和两个重点,央行通过商业银行的各项指标进行有效的监管。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监管主要对企业的贷款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管,减少不良贷款,降低贷款风险度。在有效利用“双线’’银行监管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央行和商业银行的相对独立性质,需要理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严密、透明、合理的监管体系,培养优秀的监管人员,创新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质量,使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安全、合理的自主经营。社会监管方面,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质量进行监管,通过账务审核、财务审核等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的运行情况及时有效的监督,保证商业银行财务真实合法,提高信贷资金质量。3推进信用体系的建立“信息不对称"是信贷市场最为典型的特征,特别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上表现的尤为严重。商业银行在信贷交易之前缺乏对融资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鉴别和科学评估,商业银行对融资企业存在“逆向选择"的行为--越想贷款的企业往往信贷风险越大。商业银行在信贷交易之后又缺乏对融资企业经营活动有效的监控方法,企业贷款之后可能从事不是信贷交易约定的经营活动,从而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所以我们必须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维护我国信用秩序。第一,加强对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督。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监管,严厉制止企业做假账、假报表的行为。许多企业为增加自己的信用,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作假,没有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企业在从银行贷款之后有的也会通过各种手段来掩饰其真正财务状况,这些都会增大银行的信贷风险。所以加强企业会计制度的法律监督特别重要。第二,资信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应对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真实准确的评估。资信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企业财务信息是商业银行做信贷交易判断时重要的依据,如果其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那商业银行很难做出正确的信贷决策,信贷风险肯定会加大,商业银行的潜在损失就会加大。所以我国必须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维护我国信用秩序。4建设符合我国信贷环境的信贷保险制度信贷保险制度是指贷款企业对从银行中贷出的贷款和其贷款的抵押品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来降低信贷风险的一种制度。贷款企业在信贷交易发生后发生经营风险事件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其赔偿,以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这样对贷款企业来说能通过保险公司的投保来增加企业的信用,使贷款更加容易;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实际上是信贷风险的一种分担和转移,通过保险公司的参与,银行可以减少很多在信贷交易中的担忧,提高银行资金使用率和收益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扩大业务范围,能增加保险公司资金和整体竞争力。信贷保险制度对于我国来说是一种创新的信贷模式,这个模式中会涉及到在金融信贷市场中的很多的参与者:政府、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融资企业和评估审计机构等,这些参与者相互协调、配合、监督来优化信贷资金质量,降低信贷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政府制定信贷保险政策,可以成立新型的专业从事信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也可以对现有的保险公司增开信贷保险业务,由现有的保险公司直接参与。政府需要出台一系列权威性的,严密性的政策、健全信贷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引导我国信贷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对信贷保险的保险范围、赔付比例、免赔金额、补偿机制、赔付流程等方面进行规定,制定出一套完善的信贷保险系统;加大对信贷保险方式模式的创新,提升各信贷主体之间的透明度,在保障信贷资金体系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现各信贷主体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