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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是不是骗局?好的,基于这3个特征,我们来判断一下比特币到底是不是一个骗局。比特币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比特币是开源的系统,整个系统的每一行代码,每一条数据都是可以查询到的。所以底裤都亮给大家看了,肯定不存在什么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此来源区视网分享:比特币操盘手是否有牟利行为?开源系统公开透明,所以想通过开源系统来牟利是不可能的。所以中本聪选择开源这个举动已经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它想牟利的动机。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系统,在这个系统里人人平等,中本聪跟网络里任何一个人没有分别。所以没人可以控制你钱包里的比特币。想修改比特币系统,是需要全网用户来投票的,如果他的改动伤害了别人的利益,是无法通过的。中心化:权利不平等,有一个固定的集权中心。去中心化:人人平等的分权模式。中心化:老板安排工作,所有员工按照老板的安排来干活。去中心化:英语角里每个人都一样,你可以随意找其他人聊天。没人会强迫你。
黄相方2019-12-22 0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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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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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只是一个游戏,如果被宣传成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骗局。就像在其他网游中的货币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比特币是在游戏最初制定的时候就已经规范好了,不能滥发,所以相对其他的虚拟游戏道具,更能保值。相当于网络藏品比特币是游戏中的道具,他的价值体现在比特币被玩家的认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戏中道具的价值就高;风险体现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戏,他的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许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币。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宣传这种游戏,卖出你的道具。至于货币,比特币完全不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如初始分配上的不公、和流通上的无法保障。货币是需要国家机器来维护的。拓展资料:比特币2019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3、2019年5月12日,全球突发比特币病毒疯狂袭击公共和商业系统事件!全球有接近74个国家受到严重攻击!4、2019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币交易平台将暂停充值、提现服务。比特币中国数字资产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9月30日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比特币。
米如何2019-12-22 0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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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只是一个游戏,如果被宣传成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骗局。就像在其他网游中的货币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比特币是在游戏最初制定的时候就已经规范好了,不能滥发,所以相对其他的虚拟游戏道具,更能保值。相当于网络藏品比特币是游戏中的道具,他的价值体现在比特币被玩家的认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戏中道具的价值就高;风险体现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戏,他的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许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币。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宣传这种游戏,卖出你的道具。至于货币,比特币完全不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如初始分配上的不公、和流通上的无法保障。货币是需要国家机器来维护的。拓展资料比特币2019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2019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比特币。
齐晓楠2019-12-22 0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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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诈骗虚拟财产同样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可以根据其情节、社会危害较大也同样涉嫌诈骗罪。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赵韩飞2019-12-22 0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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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没有哪个主管部门对比特币进行过明确的表态,这导致其在现实中疯狂无序地发展。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明目张胆地从事赌博、外汇交易等非法行为。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行为。2019年10月26日,注册在香港的GBL比特币交易平台网站关闭,相关经营人员不见踪影。该平台之前曾大量吸收投资者以“比特币”投资入股。当前国内的比特币交易乱象亟需清理和整顿。这种清理和整顿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一、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该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且“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的机构也具有唯一性,即中国人民银行;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比特币实际已具备“代币”功能,进行比特币交易的网络平台及商户已经违反了该法的规定,应该依照该法予以查处。二、比特币的“交易”和“流通使用”违反《外汇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三条明确限定了“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其中包含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第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特币作为诸多国家认可的国际支付手段,应该受到该条例的约束,对于从事比特币交易和使用的网站及商家,应该依照该条例予以查处。三、比特币不属于中国法律法规中限定的“虚拟货币”。很多比特币交易平台声称按照中国“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是错误的。文化部和商务部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中明确限定:“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该《通知》还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而比特币并非游戏企业发行,而且其可以兑换实物和货币。可见比特币与此类“虚拟货币”完全不同,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虚拟货币”。即便是从事“虚拟货币”的交易服务平台业务,也要按照该规定,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报告中需要明确服务、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获得也不可能获得这样的行政许可。四、比特币交易平台违反《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电信管理法规,构成“非法经营行为”。电信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该法约束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之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比特币交易平台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现手续费用”或从事“相关广告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比特币交易平台都没有取得也不可能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网站甚至连备案都没有做。此行为依法构成“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查处。五、利用比特币从事赌博、洗钱、贿赂、集资诈骗等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比特币具备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使其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客体要件”,对于比特币的相关犯罪行为不应置于法律管辖之外。比特币的未来如何,谁都不敢断言。但是在当前中国“外汇不能自由流通和兑换”的金融管理制度下,在贪腐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现状下,冀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是不可能的,清理和整顿比特币交易平台是或早或晚的事情。但事情来得越早越好,拖得晚了,必然是更多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崩盘,更多的“投资人”血本无归,以及为平息民愤而大量追究相关经营人的“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及“集资诈骗罪”案件等等。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合法,那么也应该做出明确说明,给相关平台的经营者一个“护身符”,避免将来“秋后算账”。引自--雷腾律师博客。
黄益汉2019-12-22 00: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