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哪一个投资决策的效率更高为什么

黄瑞意 2019-12-21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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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决策相对于独立决策来说要科学、合理,且不易出现决策失误。但集体决策需要复杂的流程进行群体意见集结,且不易达成一致,因此,独立决策的效率要高于集体决策。
赵风群2019-12-21 2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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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决策的优缺点:优点:1、个人决策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它具有简便、迅速、责任明确的特点。科学意义上的个人决策,是领导者在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经过反复思考后作出的,它并不意味着不负责任的独断专行。缺点:2、个人决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个人决策所需的社会条件难以充分具备。其具体表现是社会难以找到杰出的个人决策者,那些具备条件的个人又不一定能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决策者;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者受到个人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集体决策也称群体决策:优点:1、群体决策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专家的智慧,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通过这些专家的广泛参与,专家们可以对决策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在决策方案得以贯彻实施之前,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针对性。2、群体决策能够利用更多的知识优势,借助于更多的信息,形成更多的可行性方案。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从事不同的工作,熟悉不同的知识,掌握不同的信息,容易形成互补性,进而挖掘出更多的令人满意的行动方案。3、群体决策还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成员不同的教育程度、经验和背景。具有不同背景、经验的不同成员在选测收集的信息、要解决的问题的类型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上往往都有很大差异,他们的广泛参与有利于提高决策时考虑问题的全面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4、群体决策提供了决策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所形成的决策是在综合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对问题的趋于一致的看法,因而有利于有关部门或人员的理解和接受,在实施中也容易得到有关部门的相互支持与配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决策实施的质量。缺点:1、群体决策的速度、效率可能低下。群体决策鼓励各个领域的专家、员工的积极参与,力争以民主的方式拟定出最满意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陷入盲目讨论的误区之中,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速度和决策效率,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2、在群体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存在从众压力。群体成员希望被群体接受和重视的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同意见被压制,在决策时使群体成员都追求观点的统一。3、群体决策还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群体讨论可能会被一两个人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由低水平的成员所致,群体决策的结果就会收到不利影响。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杜志强推荐评论225登哥啊啊啊啊V1|学生向TA咨询擅长:经济其他回答每个人的指示理解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头脑风暴中,要一下子面面俱到的什麽都能先导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集体决策的好处就是可以弥补个人力量的不足,使决策中所考虑到的问题能搞更加全面,具体,也更能照顾到多数人的意见,我国的度测模式多属於这种。但是集体决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缺乏效率,人多意见必然就多,要得出一个结论来,总是左开会右讨论的,个人决策的好处就是效率高,到决策者必须要是一个地位或威望较高的,能使人信服的人。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盛新2019-12-22 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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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2、全民所有制企业: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二、设立条件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2、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三、根本任务不同1、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举办该企业的乡或者村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由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企业财产所有权。企业实行承包、租赁制或者同其他所有制企业联营的,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不变。2、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集体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区别:1、税收政策不同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2、类型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内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股份企业股份企业也称“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21世纪,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3、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同与内资企业相比,成立外资企业还需要外经贸部门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对外资企业,国务院、商务部、省级、市级和区市县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4、外汇管制不同比如外汇管理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结汇根据用途和结汇金额做了具体的规定。5、参与证券市场的权限不同目前证券市场对外资企业没有完全开放,外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还受到严格的限制。扩展资料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参考资料内资企业外资企业。
洛阳私企兼并国企第一案调查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日期:07-03-23这是个关于私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案例。国有企业效益逐年下降陷入困境,经双方协商在政府批复后,私营企业有偿兼并了国有企业。然而,就在新企业注册成立正常经营两个多月后,正常的经营权就被强占;就在政府批准兼并140天后,政府又下文件终止。眼看投入的两三百万将石沉大海,私企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近来法院判决国企归还私企的百万投入,然而,想要回钱远比打赢官司更难……兼并时你情我愿兼并是姚延安到河南洛阳中泰房地产公司任总经理后承担的第一项工作。按姚的说法,私营企业中泰公司兼并国企洛阳水泥制品厂的动议十分偶然,双方的谈判也异常顺利。1998年2月双方开始接触,5个月后洛阳市政府发文件批准兼并,随后双方签署协议,注册成立新企业,开始了红红火火的生产。洛阳水泥制品厂为什么要“委身”他人。记者找到了前厂长李秀峰,他参与了兼并的全过程。李是1990年到水泥制品厂当厂长的。李说,洛阳水泥制品厂是1954年从上海迁来的老企业。1997年该厂亏损18.5万元,多年的潜亏损失了500多万元。同时,老国企负担沉重,职工862人,其中离退休职工占了职工总数的1/4,在职职工一半属于富余人员。最为致命的是企业设备陈旧无力更新,市场日趋萎缩。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使我们不能再等了。李秀峰说,当时他们带着中层干部、职工代表考察了多次,中泰的条件最为优惠。协议中规定,中泰公司负责安置水泥制品厂全部职工,并使职工收入以每年10%的幅度递增;承担离退休职工有关费用;清偿水泥制品厂欠的税金、工资、医药费等债务;在3-5年内使企业成为同行业优秀企业……对于与中泰的合作,水泥制品厂30多名职工代表全票通过,1998年3月3日厂职代会通过了《关于批准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兼并洛阳水泥制品厂的决议》。水泥制品厂是为了生计而同意兼并,那中泰公司又是为了什么?中泰作为洛阳最大的私营企业之一,在当地做了不少慈善事业,可兼并陷入困境的企业就不像慈善事业那样简单?总经理姚延安对此并不隐讳。姚直言,兼并亏损的水泥制品厂最主要的原因是看上了该厂的荒地。据了解,水泥制品厂大概200亩的企业荒地位于市区,可以开发成房地产项目,当然要把工业用地变成商品房用地其中还要许多手续和补交大量费用。水泥制品厂的荒地几十年来一直荒着,企业每年还要背负土地税的负担。姚延安说,如果兼并成功,首先中泰是房地产商,每年开发的项目就需要大量水泥制品,这样使水泥制品厂的产品就有了市场;其次如果中泰在企业荒地上开发起新的房产项目又为水泥制品厂职工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中泰是经过周密考量才决定承担下水泥制品厂人员和一切债权债务的。也许因为当时批准和终止此事的市里负责人已经变动,所以政府对此事尽量避而不谈。尽管如此,记者从当时的一系列文件中还是能体会到当时政府的态度。1998年3月16日,水泥制品厂上级主管单位洛阳市建委上报《水泥制品厂改制请示报告》;4月3日建委上报《委托中泰暂时有条件管理水泥制品厂的请示》;4月9日某市长做出批示;4月24日、27日市建委、市国资局批准《资产评估立项书》;7月2日市财政局、国资局上报《资产清算汇报》;7月13日市国资局做出《产权转让价格确认》;7月13日市土地规划局做出《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审定意见》;7月20日市经委上报《兼并请示》;第二天,市政府做出了同意的批复。据说,在中泰与水泥制品厂的兼并案之前,洛阳市曾有过两起私企兼并国企的案例,但一是案值太小,二是并没有成功,所以并未引起关注。抓大放小?钩晌?中泰兼并案的历史注脚,从上述政府部门就兼并案公文往来的效率,足见政府对此次私企兼并国企的积极程度。有关人士还分析说,政府之所以积极,还因为就此可以卸下一个亏损企业的包袱,探索国企改革新路子。看来此次兼并确是一桩“三赢”的好事。可好事又如何搞砸了?好事搞砸了1998年9月19日,当时的厂长李秀峰被一些职工围在了家属院里,此后所谓的“监管会?菇庸芰斯こВ?10月8日工厂停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满头白发的李突然让记者关掉采访录音机。我家的玻璃给砸了,孩子也被人围着打……”李的话语中有些哽咽。有关情况汇报材料描述了此后事态的进展,1998年9月23日政府调查组遭遇围攻中断调查;9月26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带着市建委、总工会、国资局等负责人去解决问题,无果;此外游行多次发生……终于,在市政府批复兼并的140天后,市政府又下发文件终止了兼并。终止的理由是:“双方出现不同意见,有关部门又没有审批,资产没有移交,因此兼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同时,通知称:终止兼并后的善后事宜,由市政府协调有关方面,依照国家政策法规予以妥善解决。之后,接受了终止决定的中泰公司不得不为追回几百万的投入而奔走。23个月,就没个讲理的地方。中泰总经理姚延安最后还是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讨个公道。打这场官司确实需要勇气,因为这件事牵扯了太多的政府部门。当然记者也注意到作为生存在现实中的私企也没有那么笨,中泰起诉时选择了一个恰当的时机,市里领导调整,同时其诉讼的对象是水泥制品厂和市建委,诉讼请求是归还借款和赔偿损失。近期,洛阳中级法院做出了判决水泥制品厂归还中泰公司130余万元。虽然中泰觉得终于出了口气,可对于那百万元哪天能收回来,姚延安心里是一点儿底都没有。本来是三厢情愿、“三赢”的好事,如今中泰白白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政府在国企改制的试验中又摔了一个跟头,也没有卸下包袱;水泥制品厂的前途仍然扑朔迷离。在众多人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兼并终于不欢而散。谁是谁非?谁是谁非?是个最难回答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几个有趣的线索,倒是值得回味。线索一。在记者采访中水泥制品厂的许多职工提出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最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在兼并中200万卖掉“两个亿”。两个亿”从哪里来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如果中泰公司成功兼并水泥制品厂,将要付出土地出让金800余万元,还需要承担水泥制品厂的银行贷款、国家税金、拖欠职工工资及医疗费等大量财务。同时有文件规定,土地属工业用地和生活用地,如改变用途,要另行办理手续,缴纳费用。就是说如果中泰要将水泥制品厂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就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缴纳高额费用,所以看来几百万卖掉几个亿的说法并不准确。但这种说法的号召力是十分强的,从职代会全体通过到“监管会”抢占管理权这样急转直下的情况与职工的情绪有很大关系。在职工中还流行过这样的口号:宁喝国企的汤不吃资本家的肉。肉和汤还要划分所有制属性吗?那么入世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中国的劳动力吃不吃他们提供的肉?线索二。据了解,中泰兼并水泥制品厂后不久就撤掉了原来一批中层干部。按中泰的说法,此举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和低效的管理体制的问题。从事态的发展来看,后来坚决反对兼并的主力恰恰是被降为工人的中层干部。原厂长李秀峰认为是中泰管理人员操之过急,造成了日后的混乱。有些陈年疾症,不能蛮干。李说,他们太不了解国企了,尤其是像水泥制品厂这样将近半个世纪的老国企。线索三。在这次中途夭折的兼并案中,我们很难找到它不合规定或程序的地方。一切的手续和文件都是那么一丝不苟,然而一切的手续和文件又是那么一文不值。当事双方签署了正式协议;市建委、国资局、土地规划局、经委等有关部门纷纷积极参与;市政府下了红头文件批准。一切的一切都相当严肃,可就是这样严肃的契约却经不起挑战。其实不是挑战多严峻,是许多人在契约与权力的天平上,契约根本没有分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要讲信用,同样,政府更要讲信用。兼并受阻后,中泰集团的董事长突然到北京学习了半年。集团内部人讲,董事长与其说是去学习不如说是在考察外地市场,因为董事长已经到全国许多地方开始了解当地的投资环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