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吗?

黄益宗 2019-12-21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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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公司住所。 第79条对设立主体进行了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是满足《公司法》发起人人数要求的,在满足其他设立条件的情况下,其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黎登想2019-12-22 0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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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依据便于工作的原则,协商在新的合资公司成立新的党支部。新的党支部成立后,可以挂靠在两家公司中的任何一家,也可以申请当地国资部门直接管理。至于党支部的成员,可以怎么方便工作来安排。
    樊技飞2019-12-22 00:36:54
  • 所谓国有独资企业,就是有一个国资出资设立的企业,上述情况是两家国企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
    赵颜颜2019-12-22 00:06:54

相关问答

区别:1、税收政策不同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2、类型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内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股份企业股份企业也称“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21世纪,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3、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同与内资企业相比,成立外资企业还需要外经贸部门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对外资企业,国务院、商务部、省级、市级和区市县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4、外汇管制不同比如外汇管理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结汇根据用途和结汇金额做了具体的规定。5、参与证券市场的权限不同目前证券市场对外资企业没有完全开放,外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还受到严格的限制。扩展资料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参考资料内资企业外资企业。
在今日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高峰指出,今年前4个月,以人民币计算,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了0.1%,按美元计同比增长2%。但是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家数来看,同比增长了95.4%。总体上看,我国吸收外资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对外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会上有被问到:在取消对外资特殊的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中国新一轮吸引外资将在哪些方面增加对外资的吸引力?另外中国如何推动外资向中西部转移而不是流转到其他国家?高峰对此回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市场准入、投资环境等综合性因素,可能是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在异国投资的决定性因素。最近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措施。我们将从投资便利化、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权益保护等方面,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形成利用外资的新亮点和新引擎。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使其成为新时代利用外资的新高地。高峰提到,关于推动外资向中西部转移的问题,准确地说,应该是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我们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在税收、用地、信贷等方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三是畅通开放的渠道,建设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促进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推动降低中西部地区的流通成本。四是加强开放平台的建设,强化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载体平台建设,支持沿边的省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合作,提升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发展水平。还有关心:今年前3个月外商投资设立企业规模同比增长100%,但是,吸引外资的金额同比仅增长0.5%,1-4月份,这个增幅只有0.1%,目前我国吸收外资发展处于怎样的阶段,对未来利用外资有何预期?高峰介绍,今年前4个月,以人民币计算,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了0.1%,按美元计同比增长2%。但是从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家数来看,同比增长了95.4%。总体上看,我国吸收外资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利用外资的结构上,产业链高端布局比重不断增加。今年前4个月,我国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0.2%,占比达20.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大幅增长79.5%,占制造业吸收外资的34.9%。高峰提到,当前,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跨国投资出现回暖的迹象,各国对于跨国投资的吸引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中国经济正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虽然面临激烈的国际引资竞争,但中国有持续增强的高水平产业配套能力,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有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我们有底气实现利用外资的高质量发展,让中国始终成为外商投资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