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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是不是属于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
黄煜琳
2019-12-21 23:42:00
推荐回答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由省级商务部门主管,流程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新设。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附带也可看下《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审批权限的通知》。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不用提供,用母公司的其他材料替代,具体可咨询当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车建修
2019-12-22 0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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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属中国法人企,根据中国相关投资规定。
黄真理
2019-12-22 00:38:37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齐晓民
2019-12-22 00:22:23
企业在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时,对其是否属于外商投资的性质判断,是一个可能颇为复杂和微妙的法律问题。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性质的界定,目前尚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从理论上讲,界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外汇资本来源地说”,即从该企业中作为资本金的外汇资金的来源地来界定,只要该企业外方股东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于境外,即可认为该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另一种是“外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国籍说”,即从企业外方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来判断,如果该企业外方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是外籍人士,则企业即为外商投资企业。而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实践中,无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中国公民,只要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按照规定条件依法设立的企业,对外经贸主管机构均认可其为外商投资企业、而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港澳台地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外籍自然人。关注新三板在线。
黄甘颖
2019-12-22 00:01:54
相关问答
国有企业投资的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吗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法律地位不变。
政策解读——《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法。第二条规定,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企业。该企业的投资方中没有外国投资者,不属于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中外合作企业,即不属于外资企业。该企业的类别栏目注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国有企业就是国家的企业吗?不懂
涉及能源,矿产,交通,基础建设的大企业基本都是国企,太多了。
我是合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类型应该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外贸企业
注:外资企业不同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仅指外商独资或外商合资企业你说的企业,应为“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企业,如果:所投项目为国家鼓励类或允许类,直接工商注册登记,不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视为内资企业;限制类项目,且外资比例小于25%,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且视为内资企业;限制类项目,且外资比例大于25%,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且视为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倾向
外资企业常见的问题1、关于外商持股比例与企业性质的关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外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按现行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进行审批、登记,但颁发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时应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2、关于中国自然人能否成为外资企业股东。暂行规定》中规定,被并购公司中的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1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资企业的股东。3、关于外资并购的款项支付。按照《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资比例低于25%的,如以现金出资,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可见,外资并购的出资期限规定比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要严、期限较短。为外资法律服务常见的问题。一、经济合同二、劳动管理三、知识产权保护。
国有企业是不是只能是国家投资,私人不能投资入股?ps什么是国有企业?
不是的,国有企业有些是完全国有的,有些是国有控股另外还有部分集体企业也算国有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区别?
一、两者概述不同:1、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家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二、两者的特点不同:1、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其管理模式多管理细致、注意细节,企业文化多为同根而生,文化趋同。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特点: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三、两者的相关规定不同:1、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投资者的财产不可分,不能独立承担企业债务,其债务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因此,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均不具备法人资格。2、而根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外资企业的一种,也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再投资与国内自然人一起投资设立的企业属于内资企业还是中外合资企业
区别:1、税收政策不同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2、类型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内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股份企业股份企业也称“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21世纪,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3、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同与内资企业相比,成立外资企业还需要外经贸部门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对外资企业,国务院、商务部、省级、市级和区市县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4、外汇管制不同比如外汇管理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结汇根据用途和结汇金额做了具体的规定。5、参与证券市场的权限不同目前证券市场对外资企业没有完全开放,外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还受到严格的限制。扩展资料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参考资料内资企业外资企业。
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吗?
!我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公司住所。 第79条对设立主体进行了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此,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投资主体是满足《公司法》发起人人数要求的,在满足其他设立条件的情况下,其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泛指一切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一类,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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