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投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支持,求答案

窦铁东 2019-12-21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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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投资当然是真实的,《电影管理条例》里面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该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不过,在那时候电影市场完全是被影视圈内人士或者有资金实力的人以及公司垄断的一个行业,普通人即使你有这样的资金实力,也很难找到这样的机会去参与一部电影版权的投资。那现在为什么我们普通人就可以参与到电影投资呢?第一、娱乐圈风向骤变,严查背后的繁荣与崛起。自某些影视明星为代表的偷税漏税事件曝光以来,所引起的连锁反应让整个影视圈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国家的严厉整顿打破了华谊、唐德、华策这些行业龙头的的资本垄断,极大的限制了资本家的金钱游戏,从而给了更多中小影视公司难得的机遇。所以当下,不仅不是影视圈的寒冬,还是一个难得的普通人积累资本的机会!第二、 响应国家政策,一带一路繁荣发展“一带一路”涉及诸多国家,其中俄罗斯、印度、伊朗等国家都有着深厚电影文化传统。国家对意识形态管控,电影是文化输出的最好途径。目前国内只引进好菜坞36部左右的影片,尽量避免美国文化进入,同时扩大我国影视文化的输出。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三、 电影投资风险低,但是回报率非常高。正规的电影版权投资,它的收益分为很多板块,有影院票房收益,网络版权播放收益,广告植入收益,电视台播放版权收益以及海外上映版权收益。电影投资最大的风险就是你如何去选择一部电影进行投资,建议大家根据电影题材,剧本,制作团队,演员阵容以及宣发团队五个方面进行筛选。希望以上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您生活幸福,投资顺利!。
龙学锋2019-12-22 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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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几年,电影投资越来越普遍化,为充分挖掘电影市场发展潜力,影视相关投资更是层出不穷,为更多人、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电影市场提供了机会。电影投资早已不再是大财团、强资本以及影视圈大咖才能参与,普通人也能投资电影,也能通过投资电影实现大赚。普通人如何参与电影投资,如何通过电影投资实现大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通过影视投资平台,直接对接专业的影视投资顾问,以更低的成本更快速度,更全面地了解到影视投资项目、了解影视投资行业,进一步作出自己的评估判断。得益于这一些优势,专业可靠的影视投资平台正成为更多人进入电影市场、参与电影投资的主要方式。当然,综合以上几种电影投资参与方式来看,提供的影视投资门槛不尽相同。就目前更多人通过专业的电影投资平台,对接专业的电影投资顾问进行电影项目投资来说,投资额度从1万到500万不等。而选择一个具有强大资质背景、丰厚电影产业链资源的影视平台参投电影,对影片上映后获得高票房,也就是投资人能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具有更强的实力保障。通过电影投资实现大赚,选对电影至关重要,选对平台也同样重要,这也不仅事关影视项目本身,更关乎于资金投入产出的安全。一个有银行监管、特别是多方银行监管的影视投资平台,正成为更多人进行电影投资的选择。
    齐文良2019-12-22 00:54:53
  • 由于国内电影市场高速增长,国家对于电影产业的大力助推,全民参与电影投资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所以市面上有很多面向大众的电影项目。那么电影投资中的出品和联合出品方有什么区别,都可以参与电影投资吗?首先我们要知道:出品方就是电影的制片方,负责电影制作,投资以及资金招募,也是为什么要说只有出品方才有资格筹集资金的原因,因为在法律上来说,一部电影只有出品方是有权利去进行对外筹资,版权出让的,是受法律认可且享受法律保护的。第一出品公司拥有电影的绝对版权,其他出品公司向第一出品公司出资获取部分版权,同时也享有一部分版权,都是最原始成本价格,如果是向第一出品公司获取的版权,那么普通人就会享有不会出现“溢价”的收益比例和保障。但是都是需要一定的资金证明,一般2000万左右。所以普通人是很难直接和第一出品签署合同的!这就有了联合出品,联合出品属于电影的投资方,以公司为形式的个人投资者,看好这部电影的合作方。主要目的就一个,出资占股拍摄电影,等电影上映之后按照投资占比享受分红收益权。联合出品方一般为多个,甚至更多,都是可以直接在猫眼专业版APP中查看到的!例如我们的电影《中国机长》,联合出品有17家,这17家的版权合同都是真实有效的,所以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认准猫眼上面这几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需要直接和出品方对接签合同,纸质合同保障投资者的法律权益,所有资金走出品方对公账户,任何形式的私人账户都拒绝打款。如何甄别该帐户属于出品方的对公帐户?帐户名称肯定是出品方的公司名称;你可以直接拨打对公账户所在银行的客服电话查验;登录对公账户所在银行的官方网站,官网里面可查询。我们自身也要知道一件事,只要是涉及到投资两字,必定是伴随着风险,而投资看中的是收益,所以投资者的心态一定要调整好。
    龚少菁2019-12-22 00:36:53
  • 这个话题到今天应该还是属于一个新鲜话题,电影投资怎么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电影投资!既然了解了电影投资,建议你这样试试看:接下来就通过具体步骤细分来了解怎么投资电影1步:选择想投资的电影:如果从个人兴趣爱好出发去选片这个我不拦着你,但是一定会给你最忠实的建议,包括这个电影的前景,口碑,发展以及票房预期都是怎么样的,如果你对这方面有研究那是最好,但是没有研究的话,我建议和专业的电影宣发人谈,记住一点,不是某个单独电影出品方的宣发者,而是各个电影出品公司合作的宣发者,他们会给你最好的建议,毕竟合作不是一次了断,这样做对他们自己也没有好处,长久的才是最好的。为什么不找出品方,很简单,他们会对他们自己的电影吹毛求疵,这样反而会误导你,有的人就说了,那我干嘛不找出品方谈认购,还去找一个中间人,这里说的正规的宣发者是直接从影视公司抽成,换句话说,你去找出品方和你去找宣发人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点不同,就是宣发电影认购的人能告诉你更好的选择,毕竟某些不必要的风险2步:就是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签订合同很简单,正规的电影基本上都会和认购者签订合同来保障相互的权益3步:确认资金:第一次投资电影的话不建议投入很多,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就好,比较看好的电影当然可以多投入一点,这个和演员阵容,市场口碑,导演以及市场宣传息息相关4步:就是打款进入出品方的对公账户:这里很明显的就指出了两点,一个是出品方,一个是对公账户。所以为什么说找宣发人是一样的。账户在合同里面指出,具有法律效应,也明确的知道自己的资金投入在哪里,不能找那小电影公司,没有发几部,市场口碑不好,当然,签了合同我是不担心他会卷钱走,这个也由宣发人作为中间担保和保护权益,但是这样无疑对自己的不负责。后续就是电影的上映,一部好的电影基本上都逃不过十几至二十几倍的收益,像我们之前博客推荐的《前任三》和《夏洛特》等等。
    连保康2019-12-22 00:19:10
  • 你想个人投资吗?如果是那就找个电影公司找一个相关部门去投资,应该是。
    贺龙豹2019-12-22 00:06:54

相关问答

非法集资: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相关分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托管造林“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回报诱饵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诈骗,又层层控制。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诈骗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领导道具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主席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资源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坐庄”、“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4识别方法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5相关建议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传销印象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直接登录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查询操作介绍:一、打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址:二、可以看到有投资信息登记按扭。点击进入三、选择案件进行查询,以艾利财富举例说明。四,就可以看到其相关的案件资料信息。五、需要退出时将鼠标拖动至页面底部,看见有关闭按扭点击退出即可。扩展资料内容介绍: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2019年02月13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特别是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处理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投资人登记相关信息,便于投资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加快各地公安机关办案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和投资情况、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部组织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该平台具备身份和投资信息登记、登记注意事项信息发布等功能,今后还将用于公安机关公告的其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件中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以免延缓案件查处、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影响自身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同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开通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首对“e租宝”案件投资人开放。
报考条件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扩展资料: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考试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与2019年度相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向选择题”具体如下:《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中级会计职称。
不论在任何时候,投资都是一个不会过时的话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每个人都在盘算着自己的投资规划,拓宽自己的投资渠道。而电影投资在中国电影票房增长的同时也逐渐的火了起来,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电影投资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可能就是关键。接下来就给大家分析一下那些需要关注的细节。1、影视投资周期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一般在4--18个月之间,接下来还要进行电影合成以及制作也需要3个月,最后按照宣发一个月,一般一部电影从拍摄到上映也在4---18个月之间。太短有可能根本就没有拍摄影片太长可能电影就延期了,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如不能如期上映则退回资金2、电影投资人最担心的是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是否有保障,规避方法:一定要打给影视公司或联合出品公司的对公账户,线上打款,线下签订合同。3、一定要投资已经取得国家版权信息总局发放的拍摄许可证和上映许可证,因为已经取得本证的电影才能进行开机拍摄。取得上映许可证才能上映,也就是拿到龙标。4、电影一定要有好的题材才能有好的口碑,如《战狼2》主打爱国情怀,《我不是药神》关系到民生。5、选择的宣发公司实力是否强大,院线电影宣发院线占据主导地位,有实力强大的院线合作都对电影票房具有一定的保障。提醒大家,公众号或app小额投资,没有任何合同3,合同选择,均为纸质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查看具体上映时期和完不成上映后的赔偿措施,这一项是关键,没有的话尽量避免选择。一部电影没明确规定上映时间,一拖拖你个三四年都有可能。4,投资方式选择,参与电影投资的方式有三种“众筹”“影视基金”“版权申购”。其中“众筹”只能获得票房分红,“影视基金”项目不透明,具体收益细节不明确。版权申购”就是按照比例直接入股电影,与电影出品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比较好的一点是“版权申购”可以额外获得视频网站播放点击量收益,电视台播放版权收益和海外版权收益分红。5,宣发实力选择,影视圈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一部影视剧作品的获利关键因素,百分之六十以上在宣发。好的宣发代表着好的宣传,较高的排片率,这两点都是对票房的保障。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是可以参与电影投资的,条例规定,允许个人和企业以投资和资助的方式参与电影市场,所以说个人是可以投资电影的!那么既然个人可以投资电影,那么电影投资靠谱吗,收益怎样?答;有了管理条例的界定,大家无非是担心电影投资收益的问题,怎么样通过正规途径来参与的问题了,首先个人要通过宣发进行选择影视作品,而后定金签署版权合同;选择低成本电影是首要的,成本低回本压力小,票房收益空间才大,再就是题材,直签很多次说了大家要选择受众的题材,电影票房才更有保障,最后是演员了,一线的演员参演更有票房号召,三者合一,能满足这些条件的我们称之为优秀电影作品,大家也可以放心参与!另外合同保障个人权益,也是必不可少的,个人参与电影投资就要和出品方签署电影版权收益合同,一部电影的出品方就是一部电影的投资方,投资方拥有版权,联合出品方和出品方只是各自占比版权多少的问题,都可以进行版权对外转让,所以个人要参与影视投资就只能和电影的出品方签署合同,任何的第三方或者平台都无权也不能代签合同,直签是对个人权益的最大保障,避免投资风险,所以说还是很靠谱!电影有广电备案,三方授权,合同保障,走对公账户,根据择影标准选择影视作品参与,票房的回报率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目前电影投资是最稳定和靠谱的投资方式之一!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其一:渠道的正规性正规的渠道不是平台,而是电影的主要出品方和宣发机构,但是签订合同的肯定是第一出品方,以及打款对象是第一出品方的对公账户!其二:把握正规的认购流程电影投资认购流程:→1选择你要投资的电影作品,了解作品→2向出品方对公账户支付认购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