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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了"基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五类投资移民绿卡"项目Employment-BasedFifth–"EB5"。该EB5计划规定,非美国投资人通过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并直接创造或保留10个就业机会,则有资格获取美国永久居留权即绿卡并能够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该计划的目的在于鼓励移民投资或管理美国企业,促进美国经济发展。此后,该计划于1993年增加了"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的规定,即投资人在美国境内特定的区域内进行投资,则投资额可减少为50万美元,并且其直接或间接创造的10个就业机会均能获得认可。区域中心包括:A.高失业率地区,即该地区失业率为美国政府在普查过程中所确定的国内平均失业率的1.5倍以上;2.乡村地区,指人口少于B.2万或者不在大都市统计区内的地区。区域中心移民法案于2003年获得进一步的修订认可,并逐渐成为美国境外人士投资移民的最佳选择之一。如果您还有美国EB5投资移民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圣捷出国的专家。
黄盛松2019-12-21 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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