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移民面签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黄玖辉 2019-12-21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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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复杂的,需要专业人士和律师一起操作的,大致办理程序如下,不同项目有区别:1、投资人与我公司签署委托投资协议书。2、我公司专业律师设计申请方案,根据申请方案,在我公司的专业指导下准备申请材料。3、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汇丰银行在美分行。10.“有条件绿卡”和“正式绿卡”之间有什么区别?根据规定,获得EB-5移民签证的投资者可以取得“有条件绿卡”。有条件绿卡属于临时绿卡,有效期为2年。在2年届满前的3个月,必须向USCIS提出I-829申请。USCIS在审核申请人资金是否全部投资,是否创造了规定的就业机会后,将解除其签证附加条件并签发永久绿卡。除此以外,两种绿卡的持有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福利。11、我可以为我的家人申请EB-5吗?答:可以的。只要投资人的投资额达到“EB-5”的规定,则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儿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12.如果之前曾向USCIS申请L-1、E-2、B或者其它签证遭拒,或者签证到期,是否还能申请?以往拒签并不影响申请,除非拒签理由与移民欺诈或者其他重大问题有关。至关重要的是,在提出申请前,必须将所有的犯罪记录、健康记录或者以往移民记录向有限合伙企业和法律顾问披露。
黄百色2019-12-21 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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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EB-5移民和EB-2移民均属美国职业移民范畴。EB-5: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在2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被升格为长期法案。美国政府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作10个就业机会"。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20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9年10月30日到期,在2019年9月份获得3年延期。每年10000个名额。根据此法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即可获发2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2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EB-2:EB-2是给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特殊人才申请移民美国的项目,“高学位或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许多人同时申请EB-1和EB-2NIW,以保障成功率。EB-2NIW的要求与EB-1比较类似,但仅仅限于“科学、艺术和商业”三大类。EB-2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仅仅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他/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能满足移民局的“工作有内在重要性,产生的利益是全国性的,对申请人要求劳工证将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的严格标准。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劳工证,并且拥用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则可以直接申请EB-2高学位移民。
    贾龙睿2019-12-21 20:23:58
  • 美国投资移民介绍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洛杉矶50万美金投资移民,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一、美国投资移民介绍1.最便捷的绿卡通道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此类签证从1991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2.EB-5获得资格。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美国政府成立EB5地区中心的初衷和要求,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创造就业机会;◆投资集团资金仅占整体项目投资不到10%,其他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当地政府拔款、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固定贷款期限的私人资本等;◆投资集团是通过贷款方式将投资者的款项贷给开发机构,并有六年期限的贷款合约书,到期还款。五、与其他投资移民的区别1、有监管帐户,在I526移民局批文未下达之前可以确保资金安全;2、投资市政工程,不是纯商业投资,风险比较小;3、与半官方机构签署六年的还款协议,是以贷款方式投资,而不是直接投资与项目;4、投资移民基金仅占项目总投资的不到10%,其他资金来源于市、州、联邦拔款,确保项目可以正常营运;5、用工的计算方式,全部采用间接方式,被移民局接受,并远远高于移民局的要求;6、是真正为美国经济和建设带来直接效应的投资移民项目,审批迅速,最快六天获批。
    龚峻峰2019-12-21 19:43:01
  • 美国移民面签的过程和时间都是因人而异的,碰到不同的领事官员,也会有不同的情况。有的申请人面试完全只是走走过场,基本上问一下投资款来源,说说项目,了解一下是否去过美国等情况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准备的材料不充分,漏洞较多,可能过程就会相对复杂一些了。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改红2019-12-21 19:19:11

相关问答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最快可以在4个月左右的时间拿到。要尽快完成I-485申请,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背景资料要齐备:背景资料指的是护照、申请人及配偶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明。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之前有离婚纪录,申请人必须准备离婚证明。所有证明必须是有英文翻译。出生证明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护照上虽然也包括申请人出生资料,但出生证明仍是不可缺少的。出生证明可以用复印件。如果申请人需要办理出生证明,申请人应该立即同国内亲属联系,一般来讲1至2周就可以办妥。2)移民文件要完整:申请人及家属应该将来美国之后所有的移民文件加以整理,在同律师讨论的时候要将移民文件准备好。包括I-94,I-20,OPT,H-1/H-4转换身份文件等等。所有文件都只要求复印件。3)税单和W-2:申请人来美国之后历年的税单和W-2,这些文件不仅反映申请人保税纪录,也同时显示申请人的工作情况,是I-485申请中不可缺少的文件。4)I-140批准书:如果I-140已经获得批准,请提供批准书复印件。对于已经递交,但是尚未获得批准的I-140申请,申请人仍可以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如果申请人还没有递交I-140,I-140申请和I-485申请可以同时递交。5)逾期居留和非法工作:如果申请人在美国有过非法居留和非法工作的情况,申请人一定不要隐瞒,要同负责申请的律师讨论解决方法。如我们之前的文章介绍的情况体检和照相:I-485申请需要体检和照相。照相比较容易,体检则必须通过移民局认可的医生。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找到体检医生。据我们的经验,有的医生可以比较快的安排体检,有的医生则需要几周的时间。申请人宜尽早安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