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到美国拿到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有什么区别

龙小柱 2019-12-21 21:27:00

推荐回答

绿卡只是在美国获得了永久居留权国籍是取得了公民权两者当然有区别永久居留权只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在税收上福利上政治权利上医疗上……很多权利只是持有绿卡是无法享受的全文。
赖鸿志2019-12-21 23:57:1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绿卡是指你拥有该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国籍并没有变,你只是可以随时回这个国家,而且,除新西兰外,所有的国家的绿卡都是有期限的,到期了需要续签,续签有标准,也就是俗话说的移民监,如果不达到资格,有可能绿卡取消。新西兰有个永居的补充签证,拿到后,就不用再坐移民监了,将来随时回去。加入国籍,则成为该国的公民,当然就不存在移民监的问题,但是要记住,中国不承全文。
    龙小艺2019-12-21 22:36:12
  • 美国的绿卡就是美国永久居民的证件。有绿卡就是有永久居留权,即可以在美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移民美国”就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如果一个美国永久居民通过一定手续宣誓成为美国公民,就不再是外国人,而是美国人了。美国公民和美国永久居民。
    龚寅雷2019-12-21 22:00:36
  • 申请人与移民中介签约到拿到I-526批准,总共大概需要6-8个月的时间。拿到临时绿卡2年后,只要投资的项目有盈利,并且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可以转为永久绿卡,并在3年后拿回50万美元资本金。包括个人材料准备、文案处理递交、律师确定资金来源报告需要约2个月以及移民局审核的时间。这期间移民局主要审核投资者的50万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移民局批准I-526申请后,将会通知申请人及家属前去广州领事馆面谈申请移民签证。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180天内登陆美国。在申请人第一次入境时,美国政府会对申请人进行登记,获取申请人信息,并且在2-4周之后将绿卡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美国地址。此过程大概需要3个月。
    赵香桂2019-12-21 21:54:36
  • 可以。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需要的条件: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美国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国定居,申请成功将给申请人发放绿卡,持卡人需要按期更新卡片。办依亲绿卡的人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来等候的期限非常长,绿卡的配偶得等将近5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夫妻双方得长时期两地分居。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如果这些边儿都沾不上,花钱非法移民过去,熬十余年,或许赶上一次大赦,非法转合法,也能获得绿卡。再不济的话,还可以抓阄摸绿卡,那可是比中六合彩更容易的办法。不过,大陆出生的中国人不在此例,没有抓阄的资格。美国绿卡。
    车广宇2019-12-21 21:36:38

相关问答

1.直投项目直投项目始于1990年,当时规定: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2.区域中心项目1992年,政府对EB-5投资移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区域中心项目由此产生,其定义为: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TEA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其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明确了两者的定义,接下来,就看看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都体现在哪些方面:1.投资金额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投资100万美金TEA地区50万美金于所选项目。2.经营管理直投项目的投资人需要亲自经营或雇佣职业经理人协助经营所投资项目,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做老板。这就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精力,并且需在美国呆较长时间。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就省却了这些“烦恼”,他们没有实际的经营权,所以不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经营管理。3.法律准备美国政府对投资移民设定一系列法定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将面临无法获得绿卡的后果。要想满足这些法定条件,需要有证券/商务律师、移民律师、会计/税务师、经济学家等各方面专业人士共同协助工作。因此,直投项目投资人需要聘请上述各方面专业人士完成全部投资管理及申请移民的法律手续。而区域中心项目,则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投资项目满足投资移民法定条件,投资人只需提供合法投资来源等与投资人自身有关的证明材料即可。4.就业创造与就业审查方式直投项目要求投资者创造10个直接就业,即“数人头”。要证明已创造了10个直接就业,投资人只需提供雇佣凭证即可,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凭证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这些内容移民官可以一目了然,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评判,会很快地给予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移民官在审查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检验和调查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这一过程中,需要投资人提供的文件比较复杂。移民官会根据申请中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逐项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经济分析报告、投资额、投资范围、用款方向、创造就业时间等等,只有计划书中的内容完全符合要求,没有任何变更,投资人才会被批准获得永久绿卡,否则就会被要求补充文件或拒绝。5.投资风险只要是投资,都会有一定的风险,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亦然。投资风险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行业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管理团队、自然环境等。直投项目由于是投资人亲自经营管理团队,因此对风险的把控较高。而区域中心项目中的投资人由于没有话语权,不能参与经营管理,遇到风险往往无可奈何。6.资金返还移民申请过程中,除了绿卡安全,投资人最关注的就是资金安全了。而关于资金返还机制,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也各不相同。直投项目签订的运营协议规定在5年投资期内,所有的经营利润都存入“换款专用账户”,用于归还申请人的投资。5年到期时,项目管理方可以自出资金赎回投资人对于房产和生意的所有权,也可以将房产和生意抵押贷款来归还申请人的投资款。而区域中心项目往往规模庞大,EB-5投资仅占总成本中的一部分,还有大笔的银行贷款。由于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的利益和项目方的利益没有依存关系,因此区域中心项目往往会用经营利润去还款,这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两者作为完全不同的两个投资方式,并没有哪一个会有绝对的优势,也不会是有哪一个处于完全的劣势。接下来,我给你简单分析下:1.直投项目优势1I-526审批简单、审批周期短,最快约为6个月左右;2投资者可以直接接触项目方,管理参与度高,比较容易控制经营风险;3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可以调整经营,增加雇用人数,灵活度较高。2.区域中心项目优势1专业团队帮助申请人选择优质项目,有效降低投资移民风险;2就业人数由美国经济学家通过合理计算而得,就业盈余多,单位投入往往可以创造更多就业;3无需投资人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参与度低,省心省力,可以搭顺风车。3.直投项目劣势1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则对投资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2对创造就业的要求严格,只能计入通过工资单记录证明的直接就业数量;3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必须维持经营。4.区域中心项目劣势1经济模型复杂,I-526审批周期长,正常需要12-18个月左右;2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复杂,项目风险涉及面广;3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运营,对项目无法直接控制,遇到就业不足也往往无计可施。我要在此要特别说明一下,直投项目比较适合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有意愿在美国创业发展,目标不只是一张永居绿卡的申请人。区域中心项目适合的则是那些投资经验不多,且事务繁忙,没有时间精力去打理一个企业,只希望以最稳妥的方式获得绿卡的申请人。
1、准备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准备材料,签署认购合同,递交申请至美国移民局。申请人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前,投资人的资金都存放在监督银行,资金安全度较高。若I-526未通过,投资款将全部退回。第一步只要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得到移民局的认可,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一般能通过,一般的申请周期是2到4个月左右。不过,也有可能申请失败。主要原因是客户的申请材料本身有问题,或是移民局对项目的细节内容产生了疑问。2、到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经过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就会移交到美国签证中心进行背景调查、完成体检并到广州领事馆面谈取得签证,获得有条件的美国永久绿卡。从获得有条件的绿卡之日起,主申请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享受美国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体系。若申请人没有特殊的原因,都会取得美国的“有条件绿卡”,失败的几率很低。亨瑞移民专家提醒:申请者失败的原因,通常主要有三个,一是申请人及家人有刑事犯罪记录;二是体检不通过,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移民局规定的疾病;三是投资行为发生了变化。不过,若是投资者未能通过移民签证,投资款还是能够退回来的。但比第一步失败退款程序要复杂得多,因为此时投资款已经投入到项目中,所以退款的流程相对比较复杂,投资款要先回到基金公司,然后再转到监管银行,才能回到投资者个人手中。3、正式绿卡的转化在临时绿卡两年到期日之前的90天内,取得临时绿卡的申请人可以递交I-829申请得到正式绿卡。如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符合条件,投资人及家属可正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美国移民局考察的主要是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否还存在,是否达到了雇用当地居民人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