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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730天方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资格。要了解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的具体算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住在加拿大的时间。按加拿大移民部解释,以下三种情形,都可满足住在加拿大的条件:第一,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第二,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注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扩展资料规避移民监1、陪伴加拿大移民配偶出国这是中国籍加拿大移民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移民条例规定,当配偶一方是公民,另外一方居民陪伴公民配偶,从加拿大移民出发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境内居住。许多中国移民的做法是,妻子在加拿大移民4年中连续逗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移民住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不要紧,在妻子获得加拿大移民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重新获取加拿大移民永久居民身份。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陆加拿大移民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不像美国的家庭团聚签证排队时期长达数年,因为申请人所有信息移民局已经确认过一次,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加拿大投资移民移民监。加拿大移民监。
辛国臣2019-12-21 19: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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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规定:5年内住满2年,即可办理枫叶卡延期申请,保全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怎么算才是住满2年呢?“居住”的要求有哪些?加拿大移民部给出了如下解释:1、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2、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注册、有持续经营记录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3、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同样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为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而不满22岁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父母的居住时间,可以视同为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接下来我们再看“5年内住满2年”这个条件。此条件不是从移民登陆的时间算起,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它的算法有两种形式:1、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倒推,5年的时间内住满2年;2、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算起。只要能够证明,任意一种倒推方式,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居住方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综上我们不难发现:移民局按5年住满2年办理枫叶卡延期,而边境处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满2年,决定是否准许入关。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比如有一位2019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者,是在2019年至2019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19、2019连续住满的2年,也可能是2019年住1年、2019年住1年。这样,2019年5月后拿到延期的新枫叶卡离开加拿大、2019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则会从2019年5月倒推5年。就是说,从2019年5月至2019年5月住满2年者,方可入境;否则,边境处有权阻止其入境。所以枫叶卡持有人要注意:在居住时间上尽可能的同时满足移民局和边境处的要求。
龚峻松2019-12-21 2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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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时候不存在所谓的移民监,只有获得移民身份后,才需要满足每5年内居住满2年的要求。
龚家骧2019-12-21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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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移民监”其实是一种俗称,指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所谓“英系国家”对永久居民保持“身份”或申请加入本国国籍所提出的居住时限要求。具体到加拿大,1977年旧规规定,申请加拿大国籍者必须具备有效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俗称“持枫叶卡者”,必须在过去4年内累计在加拿大境内住满3年;C-24法案修改后的新规则规定,申请加拿大国籍者需在连续6年内住满4年,且其中至少4年每年住满183天即半年以上,拟议中的新修法案则重新回到1977年旧规上。移民入籍的前提是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即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证枫叶卡。许多不知情的人往往会顾名思义,以为“永久居民”自然如字面上意义所言,只要获得便“永久”保存这一身份,不会再失去。实际上“永久居民”并不“永久”——枫叶卡只有5年的有效期,每个枫叶卡持有者“如无被移民部认可的合理理由”,必须在每个连续5年中至少累计在加拿大境内住满730天,否则5年期满后枫叶卡将不再被允许延期,这也意味着“永久居民”的身份得而复失。由于不论保留永久居民资格俗称“保留身份”还是具备申请加拿大国籍资格,都需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指定时长,这一“居住时长下限”宛如有期徒刑的刑期般具备强大的约束力,令移民仿佛坐牢般不甚自由,因此被俗称为“移民监”或“移民牢”。枫叶卡的居住期限在C-24法案中并未修改,但1977年旧规中规定,申请国籍者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也可被算入“移民监”时长内,而C-24却将这条“通融”取消,无疑是将“监规”变得更严苛;表面上看,C-24法案所规定的入籍申请所需居住年限并不长于旧规,但旧规并未规定4年内每年需最少住几天,申请者回旋余地还比较大,而C-24法案却规定每年都必须至少住满半年,“监规”之苛刻可谓前所未有。C-24法案推出的理由是“反恐需要”,但推出后遭到各方强烈质疑,也成为前任联邦保守党政府在选举中失败的败因之一。如今执政党更迭,新执政的联邦自由党兑现竞选承诺,基本恢复了1977年旧规,但“移民监”的困扰却依旧存在。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盛权2019-12-21 1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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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监时间计算5年的起止时间也是加拿大移民关心的热点。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算起;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算起。法律规定,5年的时间段,只能从你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算起,倒数回去五年。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例如,某投资移民申请人1997年报到,2003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4年7月回加拿大时,加拿大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4年7月算起,倒数回去5年,是否有住满2年。而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算起,即从2003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5年至2019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2年。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如何满足加拿大移民监规定2年的居住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3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1.出国移民申请人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2.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3.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边冬霞2019-12-21 19: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