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美国怎么做?我上海人

黄璐琳 2019-12-21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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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属移民获得美国绿卡的人,可以为自己的父母子女申请绿卡,兄弟姐妹的有的难。不过,兄弟姐妹申请美国绿卡的政策有可能要取消,申请提交材料要抓紧,怎么也要等10来年。下图为目前亲属移民的排期:2留学移民美国为了吸引人才,对留学生申请绿卡开辟通道,留学生在美找个公司雇佣自己,签订就业合同申请H1B签证,然后就可以申请绿卡了和纽约警局联手查抄华人社区涉嫌造假的移民律师楼,扫荡规模之大,动作之迅猛震动整个社区。8赴美产子只要怀孕妈妈在美国生孩子,孩子出生就是美国公民。等到孩子年满21岁后,便可以为家人申请绿卡。不过,随着美国对服务中国孕妇的月子中心的扫荡,来美生子会越来越难。为啥要到美国生孩子?因为只要是在美国生的孩子,一落地就将是美国公民。等孩子年满21岁后,可以为家人申请绿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樊振萍2019-12-21 2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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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你的年龄,最高学历、以及职业,英文程度、家庭资金和资产确定能办理那种美国移民,跟你是中国那个城市的人关系不大。
    黄生锦2019-12-21 23:37:43
  • 首先美国投资移民者获得绿卡而不定居,绿卡会以移民倾向不足吊销。你有美国绿卡,每年要在美国呆够一百八十天以上。如果有时你需要在外连续待六个月以上,请做好准备,在入境和入籍时可能会遇到不一样的待遇。因为你需要澄清你的“移民倾向”,你也许会收到“警告”,口头的或标识在护照上关键在于海关对于当事人是否已经放弃了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感觉,有时即使在海外不到六个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国都只停留很短时间,一样有可能导致被警告,甚至吊销绿卡。比如有位香港女士,回去五个月回来,护照就被加注了。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新民2019-12-21 22:54:31
  • ,美国EB-5投资移民自1990年实施以来,一直以50万美金的投资额以及超低的申请门槛受到广大投资人的青睐。但从2019年开始,EB-5项目逐步出现排期。截至发稿日有稍微深入了解的人都知道,EB-1属于人才移民。而EB-1的C类是商业人才移民,更确切的说是跨国企业经理人移民。跨国企业高管”听起来似乎跟大多数人没什么关系。但是当我们把EB-1C植入一个投资项目之后,它就可以跟我们有关系了。国内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管投资美国项目成立跨国子公司,并被任命为跨国高管。如此一来,申请者就正式获得EB-1C移民的资格了。但很可惜的是,即便植入项目后的EB-1C依然不适合所有人。它只适合有商业背景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管。如果你发现自己满足条件,那恭喜你。如果你不是企业家/高管,那很可惜只能走EB-5了。EB-1C的项目在中国目前还只是刚开始兴起,已经搭通天地线并且能流畅运作的中介公司并不多。所以可选择的项目也不多,好在都还比较靠谱项目运营也简单透明。以EB-5目前的情况除非增加名额,排期必然越来越长。目前无排期的EB-1C将会成为下一个美国投资移民大类。可以预测的是目前低价的EB-1C在EB-5涨价后应该也会涨价,毕竟两者目前已成互为竞品关系。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
    齐晓彬2019-12-21 22:36:39
  • 1.购买绿卡将变得更为昂贵EB-5投资签证如今要求外国投资者依据投资项目提供50至100万美元的资金,并保证该项目将为美国提供就业岗位。而一项改革建议则将投资金额提高至80至120万美元,同时保证原有的就业要求。这意味着对于中国投资移民者来说想要拿到美国绿卡变得更加严格了。不过,尽管金额有所提高,但美国的这项投资移民计划仍比其他国家的同类型移民计划要便宜很多。2.需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证明EB-5投资计划将要求申请者在如何支配投资基金方面提供更多的信息。更为严格的审查制度同样要求申请者注明其投资领域,这其中便包括从没有不良记录的房地产开发商。与此同时,投资者将可能接受针对其资金来源更为彻底的审查。他们必须证明这项资金是合法收入,同时合法转移至美国。3.投资者将向他们从未听说的村镇进行投资议员们就EB-5是否应该集中于城市或乡镇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现行政策涵盖了两个地区,然而更多的投资集中于纽约或洛杉矶等大城市。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车广义2019-12-21 2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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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美国移民如何在美国办理社保卡社保卡是美国制度体系的一块重要基石。在银行、保险公司和政府机构里面,每个人都被简约成了一个9位数的社保卡号。有了这个号以后,任何和你有关的手续、文档、金融投资、信用等级等等,都用这个9位的号码存在电脑里面。因此,移民美国后,办理一张社保卡对于美国移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办事,需要涉及到身份资料的,几乎都是一个模式的对话。工作人员第一句话都是“”,第二句话一定是“你的社保卡号是多少”,去银行,去保险公司,去公司报到,只要需要证明你身份,或者跟你身份相关的,都是如此,概莫例外。你去应聘职位,公司人事经理发给你工作邀请函之前,肯定要问你的社保卡号,进行背景调查。你的背景是否清白,在美国不是别人的旁证,而是你的社保卡。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欠债未还,都在这里给你记着呢。可以说,你办一回事,就得在工作人员面前“裸奔”一回。你通过相关手续,办好了社保卡,社会保险号码办公室在给你寄来资料时,都会友情提醒你,不要将社保卡放在钱包里面,以防被人盗用。也就是说,钱可以被盗,但社保卡不可以。因为美国人和我们比起来好像比较单纯,我们是熟人社会,人家是规则社会,认号不认人。工作人员拿着你的社保号,他只认你这个号,无论在他面前站着的人是印度阿三,还是埃及艳后,美国人都一概承认,眼前的人就是这个号,所有的责任都会让你来承担。如果有人持有你的社保卡,轻的,可以用你的社保卡申请信用卡、开银行账户等让你破财;重的,可以直接假扮你,申请驾照贴上他自己的照片,盗用你的退税或者政府福利。在美国,这叫做“身份盗用”,身份被盗用,后果很严重。美国对社保卡的办理和管理很严格,特别是在“9·11”之后。美国政府规定,来美的外国留学生,如果没有工作,也是不允许办社保卡的。但美国对于工作的概念,可能跟我们的理解不一样,也就是说,比较一根筋,对什么样的工作没有具体的界定。没有实在在的“工作”,根本就没有人给你做这样的事情,因为谁也不想以身试法。美国是个处处都要按法律办事的社会。
1.直投项目直投项目始于1990年,当时规定: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2.区域中心项目1992年,政府对EB-5投资移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区域中心项目由此产生,其定义为: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TEA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其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明确了两者的定义,接下来,就看看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都体现在哪些方面:1.投资金额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投资100万美金TEA地区50万美金于所选项目。2.经营管理直投项目的投资人需要亲自经营或雇佣职业经理人协助经营所投资项目,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做老板。这就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精力,并且需在美国呆较长时间。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就省却了这些“烦恼”,他们没有实际的经营权,所以不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经营管理。3.法律准备美国政府对投资移民设定一系列法定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将面临无法获得绿卡的后果。要想满足这些法定条件,需要有证券/商务律师、移民律师、会计/税务师、经济学家等各方面专业人士共同协助工作。因此,直投项目投资人需要聘请上述各方面专业人士完成全部投资管理及申请移民的法律手续。而区域中心项目,则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投资项目满足投资移民法定条件,投资人只需提供合法投资来源等与投资人自身有关的证明材料即可。4.就业创造与就业审查方式直投项目要求投资者创造10个直接就业,即“数人头”。要证明已创造了10个直接就业,投资人只需提供雇佣凭证即可,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凭证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这些内容移民官可以一目了然,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评判,会很快地给予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移民官在审查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检验和调查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这一过程中,需要投资人提供的文件比较复杂。移民官会根据申请中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逐项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经济分析报告、投资额、投资范围、用款方向、创造就业时间等等,只有计划书中的内容完全符合要求,没有任何变更,投资人才会被批准获得永久绿卡,否则就会被要求补充文件或拒绝。5.投资风险只要是投资,都会有一定的风险,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亦然。投资风险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行业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管理团队、自然环境等。直投项目由于是投资人亲自经营管理团队,因此对风险的把控较高。而区域中心项目中的投资人由于没有话语权,不能参与经营管理,遇到风险往往无可奈何。6.资金返还移民申请过程中,除了绿卡安全,投资人最关注的就是资金安全了。而关于资金返还机制,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也各不相同。直投项目签订的运营协议规定在5年投资期内,所有的经营利润都存入“换款专用账户”,用于归还申请人的投资。5年到期时,项目管理方可以自出资金赎回投资人对于房产和生意的所有权,也可以将房产和生意抵押贷款来归还申请人的投资款。而区域中心项目往往规模庞大,EB-5投资仅占总成本中的一部分,还有大笔的银行贷款。由于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的利益和项目方的利益没有依存关系,因此区域中心项目往往会用经营利润去还款,这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两者作为完全不同的两个投资方式,并没有哪一个会有绝对的优势,也不会是有哪一个处于完全的劣势。接下来,我给你简单分析下:1.直投项目优势1I-526审批简单、审批周期短,最快约为6个月左右;2投资者可以直接接触项目方,管理参与度高,比较容易控制经营风险;3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可以调整经营,增加雇用人数,灵活度较高。2.区域中心项目优势1专业团队帮助申请人选择优质项目,有效降低投资移民风险;2就业人数由美国经济学家通过合理计算而得,就业盈余多,单位投入往往可以创造更多就业;3无需投资人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参与度低,省心省力,可以搭顺风车。3.直投项目劣势1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则对投资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2对创造就业的要求严格,只能计入通过工资单记录证明的直接就业数量;3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必须维持经营。4.区域中心项目劣势1经济模型复杂,I-526审批周期长,正常需要12-18个月左右;2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复杂,项目风险涉及面广;3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运营,对项目无法直接控制,遇到就业不足也往往无计可施。我要在此要特别说明一下,直投项目比较适合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有意愿在美国创业发展,目标不只是一张永居绿卡的申请人。区域中心项目适合的则是那些投资经验不多,且事务繁忙,没有时间精力去打理一个企业,只希望以最稳妥的方式获得绿卡的申请人。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