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信息技术面试,面试的时候需要用计算机讲课吗?还是直接说课就行了呢?

赵鹏普 2019-12-21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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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一般会让你抽取一个具体的课目,也就是具体讲哪一课,什么版本第几册的第几单元,多少页到多少页的什么内容!然后到你面试时其实就是根据你所抽到的内容讲一节课,不过没有学生!最后考官还会问你几个关于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至于你问的是否上机,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一般情况下,计算机的面试都是在机房进行的,但是没有学生,只有考官。不过如果你抽到的是理论,建议你最好能理论联系实际,一遍讲一遍引导底下如何操作。
齐智勇2019-12-21 19: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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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考省的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在面试的时候,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为标准。具体教材名称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应用分册希望您备考成公哦~。
    齐春惠2019-12-21 19: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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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成功申请美国签证的CCC原则来源:出国在线1、申请美国签证的CCC原则和说明多数人在签证前,到处打听别人的经验教训,效仿别人的申请方式,据此判断自己的材料和申述是否符合要求,但往往得到的只是一些片面或错误的认识。他们虽然事先做了比较周到细致的准备,但运用的却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不知道申述应该注意什么,按照哪些原则去做,往往达不到美国签证的要求。签证官运用美国人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按照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要求,以及签证原则去工作,尽管有时我们认为不可思议,但事实的确如此。签证面试中,签证官会有目的去询问申请人,而申请人却一般是很被动。拒签后也搞不明白原因。一位老太太去看她的女儿,签证官问她:你女儿有孩子吗?老太太回答:有。问:多大了?答:3岁了。结果被拒签了。签证官并没有告诉她原因,其实是怀疑老太太去美国给她女儿看孩子。签证官每天处理数以百计的案例,听遍了任何理由,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因此,当您去申请签证时,您可能不会马上得到签证官的信任。但我们必须尽力使签证官相信自己。签证官不是中国人,中国式的说服方式不很奏效,这是我们应该调整的地方。美国使馆的签证率一般在10%-2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低的百分比。这么低的比率原因很简单:中国的工作方法同美国的不同。通常,一个成功的申请者必须具备CCC原则。CCC指申请必须具备Clear,Concise和Convincing。Clear指只有重要的事实材料要求出示;Concise指申请和申述要简明扼要,几分钟内可以看完;Convincing指说理要按照亚里士多德式的演绎逻辑方式。如果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条,可能会拒签。美国签证官的CCC原则,这是我们避免拒签,去准备材料和面试申述的原则。事实上,按照这些原则去申述,加上自己又有良好的条件,就能取得签证。签证官对申请者没有偏见,即使拒签您一次、几次,您也总有申述机会,最终能成功。1)Clear原则Clear原则,在材料方面,是指清楚规范,易读易懂;条理性好;书写工整,汉语手书有翻译件。 有位签证官在评述许多人的申请材料时说:"Badlyorganizedandeveninamess"是说很多人材料组织得很差,次序混乱,没有条理。有的证明材料用的汉语草书,别说是美国人,就是中国人看都很困难。如果签证官看不明白,不能很好地了解你,怎么能轻易给签证呢?Clear在面试时,指观点明确,叙述条理清楚。签证官的要求是"TOTHEPIONT",意指切中要害,点到为止。有人回避签证官的尖锐问题,绕着说,让签证官不满意。有的人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方式、方法欠妥,说了半天,签证官还是不明白。于是乎本来就很短的申述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了。有位学生在回答为什么去美国读计算机时,高谈阔论,旁证博引:因为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计算机产业走在世界最前列等等,被签证官客气地打断了。而一位来自武汉的科技人员,申请J1签证,签证官问他为什么去美国,同样的意思,以不同的方式问了他三次,也就是说给了他三次表述的机会。这位先生回答:武汉有个"百年计划",培养和选拔跨世纪人才,我有幸入选云云。这么回答,没有把自己申请签证的特殊性表述明白,自然拒签了。上面两位申请人回答问题的共同错误是:大而空,没有结合自已的实际,切中主题,表明去美国的具体意图。在情感交流方面,也有很多人与签证官存在着障碍,没有把话解释清楚。有位老人,签证官问:你去美国干什么?几个孩子?老人想,那不是有公证书等资料证明吗?为什么还要问呢?老人简单地说:去探亲,有三个孩子。并指着公证书说:那上面都有,你看一下。这位老人与签证官没有建立积极的对话关系,签证官有权选择了解你的方式,不受任何外来的指引和干涉。申述时,要尊重签证官的审查方式,认真对待面试。2)Concise原则Concise指材料精练,要求在短短几分钟内能看完。签证的材料不要求多,要精练,重点突出。很次要或牵强附会的文件没必要出示。准备材料时,很多人考虑周密,认为材料有备无患,越多越好。其实,美国签证只要求出示必要的和有说服力的材料,太多,没有主次,签证官不能抓住重点去判断你,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帮你挑选材料,所以,自己一定要选出重点去出示。把重点放在上面,次重点放在下面,非重点拿在手上。一下子把材料塞给签证官,不是好的做法,除非签证官要求你一下出示全部材料。 Concise在回答问题方面,是说要言简意赅,语言要凝练。不要讲无关的事情,把要表达的意思压缩一下。签证官问一个学生,你是怎么知道这所学校的?本来是由同学的亲属给联系的,他为了增加可信度,把联系的细节如数家珍,签证官越听越糊涂。一位工厂退休干部,返聘本厂的三产企业,后来又调换了三家企业,并且兼职原厂的业务,同时又在炒股票。当签证官问他是否还工作,收入多少,他竟不知该如何说起。先说不工作了,退休了,又说在工作,返聘了,然后不厌其烦地说怎样换了工作,怎样算总收入。其实,签证官并不关心他说的细节,只是想知道他的财力如何,是否还在工作。其实他这么回答就可以了:退休后又返聘并兼职做什么工作,总收入包括退休金、返聘工作和股票收入,每月有4000元。当然语言不能太省略,有人不敢多讲一句,认为言多必失,少说为佳,该说的没说,就不可能把意思表达清楚了。有位老太太探亲,签证官问:你女儿在美国干什么?老太太言简意却不赅:干饭店。签证官没说什么就给拒了。其实,她女儿在一家美国白人开办的星级宾馆做会计。而老人的回答让人误解,以为她女儿在中餐馆端盘子呢。3)Convincing原则Convincing指申述的时候,必须按照美国人的逻辑推理方式,巧妙避开面试的陷阱,说服签证官并使之满意。一切的落脚点就是此项。①挖掘理由,突出优势每个人都有符合签证方面的优势和劣势。首先是要找到对签证有力的理由,避开劣势,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不能避开就弱化;甚至有时,劣势可以转化为优势。有的人愁眉苦脸,说没有信心,人家条件那么好的都签不了,自己条件太差,能说服签证官吗?每个申请者都可以挖掘自己的理由,只要不强辞夺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看你怎么去叙说和把握。换个角度,意思就不一样。举个例子:有位博士申请J1签证,他认为自己在中国有很强的关系纽带。妻子是教师,跟学校签了6年聘任合同,并交纳了几万元保证金得以留京工作,不准自行离职。他问我:是不是出示一下这份合同,告诉签证官妻子有合同,不陪同去美国,所以他将来也要回国。而签证原则认为:没有任何书面的合同或证明能确保你回国。真正起主导作用是一个人的思想和意愿。思想是一切行为的根源。签证官首先根据的是一个人的意愿和态度来判断回国动向。拿破仑曾说过,积极的态度跟消极的态度使人的成就有天壤之别。如果他的妻子真想去滞留美国,一纸合同和几万元能起多大作用呢?他的妻子愿意从事教育工作,那么,可以这样告诉签证官:我妻子热爱教师工作,并愿同单位签订长期合同,您看,一签就是6年。然后证明自己跟妻子的感情很好,这才能构成回国纽带。有时候,有力的证据只要有一点,就非常有分量。有位老人探儿子,签证官考虑后想给拒签,老人只补充了一句话,签证官马上决定给予签证。这位老人说:"我儿媳妇可是美国白人啊。就这一句话就很有分量。美国人有很强的独立意识,注重个人隐私,崇尚个人自由。儿媳妇不会愿意让老人长住。中美巨大的文化和习俗的差异,将令老人和美国儿媳妇都难以适应对方,尤其是对于这位积俗难改的老人。所以老人绝对不会长住儿子家。要根据每人的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申述重点。例如:有位老太太,老伴去世了,首签拒签,原因是丧偶,有依靠美国女儿之嫌疑。她怎么申述呢?重点强调其自立,包括独立精神和经济方面的自立能力。可以从这么几个角度申述:在中国有儿女,地位高或生活得好。老人退休后,衣食和医疗有保障,亲朋好友多,一点也不孤单。她没有接受任何儿女的邀请,与他们同住。她不愿给儿女添一点麻烦。当然也不会留在美国依靠儿女,过不适应和没法交流的生活。这就是老人的申述内容,在申述信和回答问题时要强调出来,是非常有说服力的。总之,非移民签证并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符合原则,就能得到签证。遭到拒签后,要冷静地分析原因。不要抱怨运气差。毫不讳言,由于是人工操作,不可避免有人为因素。但总的来说,签证官是经过严格选拔的,是对美国法律和自己的饭碗负责,处理签证比较公平。他们是用一把美国标准的尺子,来衡量申请者的条件。有位女士去探母亲遭拒签,对我抱怨道:"签证官太不讲道理,只问了我一句话,你母亲哪一年去美国的?数钞票一样翻了材料,就把我打发了。我说你不用急,把材料拿给我看看。我首先翻看了她母亲的原始签证复印件。原因很清楚,她母亲探亲去的,又在美国转了身份,现在有了绿卡。签证原则不欢迎这种做法,另外,签证官会很容易联想到她会效仿母亲,投靠母亲。这就是拒签的原因。拒签肯定是有理由的,签证官必须在156表上写明拒签原因。她问:"那么说,像我这种情况的人都去不了美国?"我说不是的。你必须说服签证官你跟你母亲不同。至于在美国的亲人转身份,是一个不利的因素,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她明白了自己的优势和理由后,调整了申述方式和理由,最终实现赴美愿望。一般来说,签证官要考核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去美国的真实目的;二是国内不可分隔的亲属、经济和社会关系。无论问什么,落脚点基本如此。例如问工资多少,是关于财力方面的经济关系;问有几个孩子,是关于不可分隔的亲属关系。②注意说理方式美国人的说理方式跟中国人有很大区别。我们说明问题时,喜欢从历史和所处的大环境去论述,找一个大框框,戴一顶大帽子,心里才踏实。而美国人常常结合实际,从最现实的例子中去论证。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发散式的,而美国人是一环扣一环的思维方式。例如,外面下雨了,如果不让孩子出去,我们会说,外面下雨了,不要出去了,会被淋湿的。而美国人会说,小宝贝,外面下雨了,你可以呆在屋里,也可以出去。如果出去,会淋雨,淋了雨会生病,生了病就不能去参加晚会,不能参加晚会,就不能得到你想要的礼物了。出去还是呆在家里,你自己决定。这种步步紧逼的说理方式会让对方无可辩驳。往往前面的事实是后面推理的假设。一步步导出结论。签证官有时据此设下签证陷阱。举例来说明。下面是来自山东的一位女士申请学生签证时的面试实录:签证官:Areyoumarried?结果拒签。签证官开始问话时就设下埋伏,意在试探该女士。既然夫妻感情好,丈夫应该愿意陪读,她回答不。丈夫是做计算机业务的工程师,在美国特别好找工作,是否想过去美国工作,她回答没想过,这都是谎言。如果她回答丈夫不愿去,那么夫妻感情这么好,怎么可能?如果回答愿意去,那么,根据其工作,移民倾向大。简单回答是与否都不妥当,这是个签证陷阱。又例如,回答收入时有人说:每月挣1000多块钱。这就太不具体,1001还是1999元?如果签证官问:去美国干什么?回答说探亲,这就犯了一个错误。因为签证官根据申请表,已经知道您去探亲,同样探亲,有的看病人,有的参加毕业典礼,有的探丈夫……那么您是那一类呢?签证官是想要进一步了解细节。第二种含义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不能大而空。不要总是讲普遍性,要讲特殊性。例如签证官问学生:为什么去美国学习?单纯回答因为美国发达,就不行了。要结合自己的学习目的和选择这个学校的原因去回答。2、解释的细则回答签证官问题时,巧妙加进得到签证的理由。您的出发点和签证官的出发点相反,签证官要调查您的移民倾向,而您是在消除移民倾向,取得签证。不能老是被动地被签证官牵着鼻子走,如有可能,要反守为攻。不要单字单句回答问题,对签证官可能怀疑的事项要解释出来。例如,有很多人有因公和因私两本护照,如果签证官问你有没有出过国的时候,就要把持两本护照的情况解释出来。3、简单化的细则在阐述问题时,不要枝枝节节太多,太复杂。重点问题不突出,次要问题一大堆,理不出头绪来。我们有时人为地把简单的事情搞繁杂了。以前认识的一位单位办公室主任,每次签发派车单,思前想后,反复权衡利弊,要费很多脑细胞,唯恐照顾了张三而得罪了李四。而美国人一般没有中国人想的那么多,你去美国目的也要很单纯,不要有太多想法,让人怀疑你赴美国的真实动机。4、合理真实性的细则符合美国移民法和签证原则的条件才是合理化的,才能让签证官相信,这并不是说要大家做假,而是让大家尽量去展示一些符合其原则的合理的条件,如果有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一定要加以解释。CCC原则是纯美国式的思维,是已经被证明的可行性原则,是总结了丰富的信息来源和实践得来的。符合美国签证要求的原则,签证官也在自觉和不自觉地按照这方面要求去工作,请您在申请时务必坚持签证CCC原则,它是您取得成功的捷径。希望能够以上这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祝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