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外汇管理有何新规

黄献新 2019-11-05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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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三大时期:第一时期、利率市场化的提出1993年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第二时期、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金融市场的需要,人民银行将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的基本步骤,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三时期、也就是到现在还在进行最重要的一环的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齐明富2019-11-05 2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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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贷款对象第一条 凡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票据贴现等资金;5.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贸易中所需外汇周转资金;6.工业企业进口原材料和办理来料加工、装配等业务时所需的外汇流动资金;7.其他经本行同意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第三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第三条 贷款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汇借款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本行资金筹集成本及同业水平确定。贷款利息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季计收。第四章 贷款条件和申请第五条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2.持有上级有权部门批准使用外汇的文件;3.使用外汇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需具备还款能力。
    龚巧云2019-11-05 20:36:36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构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三条本条例所构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标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五其他外汇资产。第四条境内机构、个人、驻华机构、来华人员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这用本条例。第五条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和活动。对检举、揭发或者协助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第二章经常项目外汇第八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第九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第十条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第十一条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第十二条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个人的外汇储蓄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十三条个人因私出境用汇,在规定限额内购汇;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应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携带外汇出境,超过规定限额的,远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凭证。第十四条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持有的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形式的外汇资产,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第十五条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收取的以人民币支付的答证费、认证费等,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驻华机构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凭外汇管理机构机关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第十六条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专家的人民币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依法纳税后,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应聘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汇的,依法纳税后,可以直接按汇出或者携带出境;是人民币的,依法纳税后,可以持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第十七条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第十八条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第十九条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第二十条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第二十一条借用国外贷款,由国务院确定的政府部门、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外贷款,应当报外汇管理机关备案。第二十二条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须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提供对外投保,只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输,并须经外汇管理机构批准。第二十四条国家对外债实行登记制度。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外债统计监测的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第二十五条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人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属于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外汇,应当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第四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外汇业务。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不得超出批准的范围。第二十七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额户开立外汇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第二十八条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关规定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第二十九条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外汇指定银行的结算周转外汇,实行比例幅度管理,具体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第三十条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处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终止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金融机构经批准终止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依法进行外汇债权、债务的清算,并缴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第三十二条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主要外币的汇率。第三十三条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四条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第三十五条外汇指定银行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是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者。外汇指定银行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其他金遭遇机构,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和规定遥浮动范围,确定对客户的外汇买卖价格,办理汇买卖业务。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的要求和外汇市场的变化,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控。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理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一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四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五其他盗窃汇行为。第三十九条有下列非法套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并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二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三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四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五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第四十条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擅自超出批准的范围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擅自超出批准的范围经营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外汇指定银行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结区、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远法所得,并外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第四十二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人民币汇率管理、外汇存货款利率管理或者外汇交易市场管理的,由外汇管理机汇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整顿或者吊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第四十三条境内机械有下列违反外债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理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办理对外借款的;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四有违反外债管理的其他行为的。第四十四条境内机构有下列非法列非使用外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二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三私自改变外汇用途的;四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擅自在境内、境外开立外汇帐户,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伪造、涂改、出借、转让或者重复使用进出口核销单证的,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复义;上一级外汇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复义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决定。当事人对复义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二“外汇指定银行”是指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结汇和售汇业务的银行。三“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四“驻华机构”是指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和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等。五“来华人员”是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短期入境的外国人、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以及外国留学生等。六“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七“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入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第五十二条保税区的外汇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五十三条边境贸易和边民互市的外汇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1980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的细则同时废止。
    连一飞2019-11-05 20:18:55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之规定:1、第四十四条: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有下列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外汇账户,通报批评,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有关外汇账户管理规定。2、第四十五条:开户金融机构擅自为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开立外汇账户,擅自超过外汇局核定内容办理账户收付或者违反其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由外汇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齐显民2019-11-05 20:03:19
  • 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外汇市场管理外汇交易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我国,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目前允许交易的币种有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对银行间的外汇市场只允许进行即期交易,对银行与客户之间则允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五、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违反外汇管理的各种行为,一般包括逃汇行为、套汇行为、扰乱金融行为、违反外债管理行为、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行为、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行为以及违反外汇经营管理行为等,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对这些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予以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龚峰彪2019-11-05 20:02:11

相关问答

一、仓位管理仓位管理在各项金融投资领域非常重要,一次动用的资金及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动用太多若出现亏损而导致的损失太大,动用太少有可能浪费大好机会,总之一句话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一次动用资金量小于目前资金量对应手数的1/10手加1手,也就是说1万美金以内最多一次下一手,1万美金~2万美金最多一次下二手,以此类推。二、严格止损为了有效的控制好风险,不至于一笔单因亏损而可能长期被套,在每次下单的时候必须同时设下止损,无论是短线,中线,长线,这样能在有效控制好风险的基础上从而获得收益。三、最佳交易时间入场外汇,黄金领域的最佳交易时间大致相同,在下午3:00~6:00是欧洲盘的上午盘开盘,行情开始有大的波动,晚上8:00~12:00是欧洲盘的下午盘开盘,美洲盘的上午盘开盘,行情开始剧烈波动,所以在上午和中午这段时间,行情波动较小,可能眼看上涨的趋势一下子在欧洲盘开盘伴随地大交易量剧烈下跌,所以为了严格谨慎期间一定要在最佳交易时间入场。四、一个交易日内失利一次不允许做第二单若在一个交易日内第一次下单失利,再有经验与技术的分析师也不免会有翻本等糟糕的心理,若继续尝试第二次下单,不免会由于心态原因而继续亏损,所以为了谨慎起见,一天内在第一次失利以后应该调整心态,短暂休息,期待日后再操作。五、在重要数据颁布之前不入场或平仓了结消息颁布之前,一般行情会处于平稳的调整状态,因为短线投资者大都会乐忠于抄数据,而数据的好坏只能等待数据颁布之后才能知晓,所以若是短线操作为了谨慎起见应该在重要数据颁布之前平仓了解或者等到数据颁布之后再谨慎入场。六、不挂单交易所谓挂单交易是指当所操作商品价位还没有达到指定位子而投资者预期能达到指定位子而希望进行的多空交易,例如:英镑现在汇率1.9000,投资者在1.9050时挂一单作空,这时候若汇率真能达到1.9050时挂单生效。现在很多投资者甚至交易员都使用挂单交易,但挂单交易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最好不要冒风险挂单呢。七、不设止赢所谓止赢就是当所操作的商品价格达到了投资者预期设置的获利目标而获利自动平仓,为什么不需要止赢,道理和不需要挂单是相通的,因为商品价格可能会远好于预期发展,而且分析上完全有技术可以判断最大盈利位。八、加仓为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最大化的获得利润一般在行情明显的时候且在赢利的基础上可以加仓,加仓须符合金字塔规律。九、赔小钱赚大钱在金融市场能够赚钱的机理都是相通的,也就是在做一笔单的时候一定要赚足利润,而在赔钱的时候要赔小钱认输出场。十、中长线以短线获利为开始一般在金融市场做单方式可分为短线,中线,长线,三种方式可以灵活运用,但在做中长线的时候,不应该以大止损为代价,而是应该以短线获利为良好开端进而进行进一步的放长线钓大鱼。十一、做多错多多即指不要频繁做单,因为每一次做单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都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战争,一般每天以最好的精力最大的信心做好一次单就可以了,频繁作战容易导致注意力下降,思想放松进一步导致亏损。十二、保持健康操作外汇和黄金市场是一项很好精力与健康的工作,若精力和健康方面稍有不适都将有可能导致意外的损失,所以平时要注意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心情。
在外汇市场里,每天有多少新人带着梦想而来,而又有多少战友带着无限的悔恨离开,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想告诫那些刚刚入市的新人们,一个外汇人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你们做好准备
了吗?
入市以前首先应该了解这是一个怎样的市场:外汇市场是一个零和游戏 ,是全世界众多经济大国参与的货币之战,他每天的成交量是几万亿美元,因为这个市场不像股市,不能增值,因此这里有个铁打的规律,那就是挣钱的人会比输钱的人少,而你要想生存下去的话,只能做少数人一少数的强者,强悍的精英!
其次,你的对手是谁,也就是说你要挣谁的钱,你知道吗?我告诉你,他们是各国的中央央行,商业银行,他们可以影响到汇价小幅度波动,由于资金巨大,并可以做套息交易,他们轻易不会赔钱;还有就是机构,他们有着大笔的资金和强大的智力资源,他们可能会赔钱,但他们仍然是无比的强大;第三是生存下来的投资经济人,既然能够生存下来,自有他们生存的道理,他们的生存经验是市场新手所无法比拟的,而且他们也是经过时间证明,能够挣钱的人;剩下来的就是市场的新手,大多以中小散户为主,这部分人是市场的主体,更是赔钱人群的主体,而我所见过的大部分入市新手,他们都是各界的精英,因为他们有资本,有阅历,有思想,不服输,否则一般人很少听说有贸然进入外汇市场的,即使误打误撞的进来,生存周期能够超过1年的已经算不错了;
第三,关于学习的误区,做外汇大概没有科班出身的人,也没有这样的培训机构,很多市场新手想通过一一个指标或是一位高 人的指点,短时间之内就能通向成功之路,这无异于痴人说梦,根本行不通,西方外汇行业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科学发达的今天仍然没有一套稳定盈利的数学模型 ,这是一门建立在经验之上的科学,如不经历市场的严格和长期的考验,根本不能成功,来找我的那位友人的儿子,想要我的交易系统,我说我完全可以给你,没什么,但你拿着他很难挣钱,这只是一个工具,就像武林高手手中的刀剑,新手拿着他,未必能够防身,而高手即使手中没有刀剑,仍然杀敌于无形,因此拿到工具和功夫上身这是两码事,没有两三年的刻苦磨练,想在外汇市场长期稳定的盈利,几乎是很难的!
第四,成长的历程。这个历程应该分成两个部分,首先是学习的历程,其次锻炼的历程,这两者缺一不可;在学习的历程中,大约需要1 ~ 2年的过程,可能有些人会更长,但只要你能坚持,一般能够通过。首先是要看上三五本关于外汇的书籍,好书至少要读上两遍或更多, 慢慢来不怕慢,不要怕不懂,但要学习,例如至少学习30个以上的指标和所有基础理论,然后上手做两三个月的模拟盘,以便入门,这之后要准备一些资金,大约10万左右吧,最好分成两分,这时你拿其中一份可以开户了,等你第一份资金爆仓之后,再注资,再开始一轮新的学习和操作,直到你形成自己的交易系统为止,这一阶段会有80%的人掉队,也许你能坚持下来,这时我要问你一个问题,那30多个指标你还记住几个?如果你回答,基本忘光了,那么恭喜你了,你可以继续了!。也许你会鄙视所谓的交易系统,这没什么,但殊途同归,最后,你一定要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经过试验证明能够盈利的交易规则,这种规则细节上每人都不同,甚至区别很大,但重要的是合适于你的操作;在这之后,你的帐户余额就会象盘整时期的曲线一样,上下波动,而你会在这一时期,不断的修改自己的交易规则,使其日臻完善,同时你可能在这一时期已经尝到了盈利的滋味了, 我再次恭喜你,你的智商经受住了考验,这一阶段你毕业了!
第五,是对你情商的考验,也是最难的考验,也是最容易与成功失之交臂的时期,这个时期可能长,可能短,有人终生不能逾越。这个历程又分成3个阶段,每个阶段相互渗透,彼此相连,让你在痛苦和希望中挣扎!
第一阶段克服心中的恐惧和贪婪,尽管有了好的交易系统,但在人性中有着很难克服的两种情节那就是恐惧和贪婪,他们时刻左右着你,让你欲罢不能,每天冰火两重天,你在天堂和地狱的过山车上煎熬着,这种滋味很难受,只有经过的人才能体会,在电影《甲方乙方》里有句名言,“英雄就不是一般人”,的确,想在这个市场里站住脚的人,那肯定就不是一般人!想克服这些人性中的弱点就要在盘中不断的磨练,不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锻炼自己,达到忘我之境界;一定要多总结,不断的总结自己亏在哪里,赢得原因,最后你会发现,就是自身性格的缺陷,或是本性的流露,当这些性格 与本性让你痛得无法承受时,你不得不接受来自内心的改变,然后才能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第二阶段遵守纪律,这点听起来很容易,规则是你自己建立的,自己遵守自己的纪律有什么难的,你错了,据个例子,也许你有点胖,想减肥,也许你想戒烟,等等,那就给自己一个命令吧!从现在起,每天6: 30起床, 6 : 45跑步, 3000米,早点是营养食谱,多一两少一两都不行,晚上10点睡觉,早一分晚一分都不行,因为突然戒烟对人体有不良反应,因此每天上午、下午和晚 上各抽一只烟,多一颗少一颗都不....你试试,你要能坚持两年以上,天雷打不动,我佩服你,说了这么多无非想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遵守纪律其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到了那个阶段,你自然会明白, 其实这比克服恐惧和贪婪要难的多!
当经过了上述两个过程,我再次恭喜你,你已经挣钱到了麻木的状态了,你的帐户余额在飞速增长着,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以为这是在做梦,但你确实做到了!这时悄然间最后一个也是最艰难的关口摆在了你的面前, 也许你并不知晓,如果你不能逾越这个关口,你将再次面临"gameover !”此时的你经验丰富,自信满怀,无休止的自我膨胀,也许会将你的帐户打回原点,克服这一人性的弱点,我送你一副良药一一 低调处理你的财务,时刻记住外汇是一个风险大的行业,永远对市场怀有一种敬畏的感觉,并且只把外汇当作一种养家户口的职业,而你只是这浩瀚的市场中微不足道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