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贸易收入与服务贸易外汇收入的区别与联系

车延岗 2019-11-05 2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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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与外汇收入是正相关的关系。一般来说,出口额增加外汇收入也相应的增加。
龙帮媛2019-11-05 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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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包括:1.境内个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3.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4.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5.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辛坤奇2019-11-06 20:22:26
  • 贸易项下的付汇是针对有实际的货物进海关的付款,也就是说要在海关正式报关进来,这样,银行依据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汇,之后需要持关单向外管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非贸易项下付汇指的是对那些服务、工资薪金等没有实际有形物品通过海关监管流入国内而向境外支付的款项。
    黄登民2019-11-05 23:02:44
  • 1、非贸易付汇时首先要正确判断其付汇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应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也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2、境外企业或机构在我国境内取得非贸易收入所得,通常分为两类。积极所得,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即对其营业利润要在其提供劳务的机构、场所所在地征税,一般对其根据不同情况,核定10%~30%的应税所得率,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营业利润,适用25%的法定税率。消极所得,除劳务所得以外的其他非贸易收入所得,对其按照全部非贸易收入所得适用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中外税收协定中约定有优惠税率的国家的非居民企业可以申请适用优惠税率。3、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的境外企业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可以适用税收协定规定,仅对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的境外企业征税。扩展资料:非贸付汇形成原因:1、扣缴义务人层次多、范围广,且缺乏对非贸易付汇税收知识的了解。预提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仅有外商投资企业,而且还有内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及其他经济组织,这些单位缺乏对涉外税收知识了解,加上涉外税收政策内容多,不容易熟悉。2、企业怕影响双方的合作,往往在涉外合同中甘愿“吃亏”。反映在签订涉外合同或协议中,很不重视税收条文的处理,涉税条款简单、含糊。这不仅使中外双方的纳税责任和义务不明确,给企业自身加重负担,而且还容易造成税款流失。3、部分企业代扣代缴意识薄弱,致使一些应征税的非贸易付汇未经征税即付出境外。4、企业付汇项目名目繁多,有不少在文件列举的范围之外,部分付汇项目到底属于非贸易范围还是正常贸易范围,往往难以准确定性,税务与银行在对这些项目进行性质理解上不尽一致。非贸付汇。
    米增春2019-11-05 22:20:09
  • 非贸易收入与服务贸易外汇收入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指贸易以外的收入,比如接受的赠款、侨汇、继承的财产等等,后者则是指非实物贸易所取得的收入。前者是一种单向性的,后者则是一种双向性的交换。二者之间没有什么联系。
    齐月利2019-11-05 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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