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所谓的现货白银诈骗几十万,什么地方可以立案

麻福昌 2019-11-03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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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现货白银交易刑案频发,无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告人,还是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被害人,都有可能找到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本律师结合近年来办理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以及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经验,对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维权和追回损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有所裨益。一.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前些年,央视“315”晚会对热炒的“现货白银投资”进行了曝光,指出现货白银投资实际上是一场对赌游戏,“客户跟平台对赌,你赚了钱,那么公司就要亏钱。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陷阱,他们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者,利用高额回扣发展代理网络,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金钱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诈骗手段包括做市商对赌机制、后台控制行情报价、客户操作和出入金控制、所谓“老师”使用话术诱导投资者反向操作导致亏损等等。二.现货白银诈骗案件涉嫌的罪名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主要涉嫌刑法中的诈骗、合同诈骗、以及非法经营等罪名。目前,已有部分不法平台及其会员、代理商被取缔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段以及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实践,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一般定性为诈骗罪,而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的较少。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经营证券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由于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中的交易对象名为现货,实为期货,因此,司法实践中也有将现货白银案件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先例。三.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维权的客观困难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的维权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首先,部分被害人不知自己被骗,甚至一直被蒙在鼓里,误认为是正常的投资亏损;其次,仅凭被害人自身力量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很多情况下被害人仅仅知道犯罪嫌疑人的QQ、微信、电话等信息,不知其真名真姓,难以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再次,被害人可能与犯罪嫌疑人相距数千里,来回奔波维权开支巨大,在被害人本身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情况下,无力或不愿意支付过高的成本维权;又次,由于证据材料欠缺,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可能面临公安部门难以受理和立案的局面;最后,即便公安部门立案,能否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也不好说,因为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说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有可能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或转移。这样,客观上大部分被害人可能处于未维权或维权困难的状态。四、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维权很多被害人直到巨额亏损发生,方知被骗,于是,一道异常艰难的问题摆在眼前:如何维权?结合众多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以及笔者办理的案件的相关经验,笔者认为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的维权工作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寻找和联系共同的被害人一起揭发骗局,联合维权。不少被害人已经做到寻找和联系共同的被害人,并且建立或者加入了有关维权交流的联系群,但多数被害人仅限于网络上联系和交流维权事宜,而没有付诸实际行动。而仅仅在网络上发发牢骚或投诉、曝光,实际上起不到太大作用。对此,笔者认为,有共同的被害人联合行动维权,无论是从声音、力量、证据方面都比单个人要强很多,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单个维权的经济成本。2.亲自到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公司办公点维权。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公司,表面上看似合法经营的单位,甚至还在高档的写字楼办公,假如有人上门维权,其肯定是不希望看到的。无论是考虑到上门维权者影响到自身的“经营办公”,还是良心有愧,不排除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息事宁人”,退还受害人的部分损失,现实中也确有部分被害人通过这种方式挽回了部分损失。3.到交易中心维权或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实际上这种维权方式的效果不大,因为交易所一般会答复有关情况请向会员或代理商了解,自身无法提供有关商业信息并撇清自身关系。而政府部门则一般会答复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报案。4.采取报案和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无论采取其他何种途径,报案和诉讼可能是必须采取的一种维权途径。当然,如果证据不足,可能面临公安机关难以立案的局面。当然,公安立案之后,还需要经历后面的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这部分内容下文再予以阐述。12下一页。
齐文虎2019-11-03 16: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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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说现货白银害了多少人,这个词没有错。错的是几乎99.9%的现货白银是做市商对赌交易。国家严格禁止。大家却不知道,说白了就是给你指导的老师就是你的交易对手雇佣的。所以你是亏的越多,你的交易对手越爱你的老师。而且这些做市商场所都是有高额的点差或手续费,及时你不听老师的也不会赚钱,短线的话因为核算下来你的交易正确率在85%以上才可能不亏。长期下来分析师也办不到。所以正规的交易公司是不会交易这些的。建议您今后不要参与这些地方平台交易所,不论是原油,白银,还是沥青、天然气。国家级交易所只有两证,四期,一黄金。
    辛国昌2019-11-03 18:37:13
  • ,知道用户“黄意诚”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不属于诈骗,你完全不理他就行,他只是介绍业务而已。
    龙宇辉2019-11-03 18:00:03
  • 现货白银,又称国际现货白银或者伦敦银,一种利用资金杠杆原理进行的一种合约式买卖。不像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要求在交易成交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手续,但有些投资者并不在交易后进行白银的实际交割,而只是到期平仓以赚取差价利润。现货白银交易以美元为货币单位,以盎司为合约单位,价格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交易重量以1盎司为单位,即为1手,交易以100盎司或其倍数为交易单位,投资者可利用1盎司的价格购买100盎司的白银的交易权并利用这100盎司的白银的交易权进行买涨卖跌,赚取中间的差额利润。扩展资料现货白银开户流程客户到会员单位填写《客户调查表》;会员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客户交易账号;客户签订《风险揭示书》及《客户协议书》及具体流程如下:1、投资者提供开户所需资料,委托订购市场下属各会员单位代为开户。开户所需资料:投资者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绑定的第三方托管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仔细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内容并亲自签署。2、授权代理公司帮助客户开立真实交易账户;3、投资者在授权代理公司的协助下登录订购系统签约并入金;4、投资者注入资金并进行实盘订购交易.-现货白银-现货白银开户流程。
    黄真宝2019-11-03 17:00:39
  • 当前贵金属投资市场,现货白银投资是仅次于黄金的投资产品,骗局都是很多投资者在进入现货白银投资后,没有得到正确指导,陷入不良平台骗局,导致严重亏损后,所产生的心理负担。国家打击的是那些非法的交易所,所以如果投资者是通过正当途径投资白银的话,对投资者个人的投资是不构成任何不利影响的。第一、白银投资是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之王,国内白银投资在2019年才兴起,资金方向直接跟国有银行对接,说明这项投资是得到国家认可的。第二、行情报价可以参考国际白银报价,如果走势一致意味着报价透明公开,那么剩下的就是看你是否进行合理的操作。第三、巴菲特、索罗斯都是做这行出身的,说明这行是全球公认的。你没赚到钱,并不能说这个行业有问题。白银作为当前热门的投资品种,也是未来最热门的投资品种。新手投资者面对收益诱惑,非常容易上当受骗,遭遇虚假白银投资平台,从而令自己财产受到损失。所以投资者要学会如何辨别正规的投资平台,识破白银骗局。您可以选择拥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会员牌照的会员进行现货白银交易。
    赵风莲2019-11-03 16: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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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现货白银交易刑案频发,无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告人,还是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被害人,都有可能找到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本律师结合近年来办理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以及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经验,对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维权和追回损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有所裨益。一.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前些年,央视“315”晚会对热炒的“现货白银投资”进行了曝光,指出现货白银投资实际上是一场对赌游戏,“客户跟平台对赌,你赚了钱,那么公司就要亏钱。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层层设陷阱,他们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者,利用高额回扣发展代理网络,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金钱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诈骗手段包括做市商对赌机制、后台控制行情报价、客户操作和出入金控制、所谓“老师”使用话术诱导投资者反向操作导致亏损等等。二.现货白银诈骗案件涉嫌的罪名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主要涉嫌刑法中的诈骗、合同诈骗、以及非法经营等罪名。目前,已有部分不法平台及其会员、代理商被取缔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段以及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实践,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一般定性为诈骗罪,而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的较少。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经营证券的行为应定性为非法经营。由于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中的交易对象名为现货,实为期货,因此,司法实践中也有将现货白银案件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先例。三.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维权的客观困难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的维权在客观上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首先,部分被害人不知自己被骗,甚至一直被蒙在鼓里,误认为是正常的投资亏损;其次,仅凭被害人自身力量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很多情况下被害人仅仅知道犯罪嫌疑人的QQ、微信、电话等信息,不知其真名真姓,难以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再次,被害人可能与犯罪嫌疑人相距数千里,来回奔波维权开支巨大,在被害人本身已经蒙受巨额亏损的情况下,无力或不愿意支付过高的成本维权;又次,由于证据材料欠缺,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可能面临公安部门难以受理和立案的局面;最后,即便公安部门立案,能否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也不好说,因为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说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有可能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或转移。这样,客观上大部分被害人可能处于未维权或维权困难的状态。四、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如何维权很多被害人直到巨额亏损发生,方知被骗,于是,一道异常艰难的问题摆在眼前:如何维权?结合众多现货白银诈骗案件以及笔者办理的案件的相关经验,笔者认为现货白银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的维权工作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寻找和联系共同的被害人一起揭发骗局,联合维权。不少被害人已经做到寻找和联系共同的被害人,并且建立或者加入了有关维权交流的联系群,但多数被害人仅限于网络上联系和交流维权事宜,而没有付诸实际行动。而仅仅在网络上发发牢骚或投诉、曝光,实际上起不到太大作用。对此,笔者认为,有共同的被害人联合行动维权,无论是从声音、力量、证据方面都比单个人要强很多,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单个维权的经济成本。2.亲自到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公司办公点维权。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公司,表面上看似合法经营的单位,甚至还在高档的写字楼办公,假如有人上门维权,其肯定是不希望看到的。无论是考虑到上门维权者影响到自身的“经营办公”,还是良心有愧,不排除涉嫌诈骗的会员单位或代理商“息事宁人”,退还受害人的部分损失,现实中也确有部分被害人通过这种方式挽回了部分损失。3.到交易中心维权或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实际上这种维权方式的效果不大,因为交易所一般会答复有关情况请向会员或代理商了解,自身无法提供有关商业信息并撇清自身关系。而政府部门则一般会答复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报案。4.采取报案和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无论采取其他何种途径,报案和诉讼可能是必须采取的一种维权途径。当然,如果证据不足,可能面临公安机关难以立案的局面。当然,公安立案之后,还需要经历后面的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这部分内容下文再予以阐述。12下一页。

我所知道的适应于散户的策略,依照时间框架从短到长:

1.炒单。和期货市场一样,外汇市场也有做超短线的炒手。他们看1分钟以下的图形,甚至只是TICK图,具体怎么盈利的说不清。基本上属于天份,极少数人能做。但是外汇市场的交易成本较高,加上近年来高频交易的兴起,这种人工炒单应该是越来越难。远没有期货市场中的那么多风光的大神。

2.短线技术分析。外汇市场还算是比较符合技术分析的品种,能够获得一定的交易优势。尽管大多数人依然是稳定亏损的结果,但是有少数人可以做到勉强盈利了。统计下来可能平均每笔交易盈利1-2个点。

3.EA。一般的EA也就是在短线技术分析的基础上加入了统计和验证,操作效率比人工更高。缺点是机械系统都很死板,市场特性经常出现变化,EA运行一段时间后都会失灵。如何应对这种情况也是EA的终极难题。

4.赌数据/事件或追随。要求操作者对市场情绪把握好,知道市场处于什么状态,面对什么样的数据/事件会出现什么样的反映。或者你比市场共识对经济数据的预测更加准确。诸如此类。

5.中长线技术分析。长线图形的准确率高于短线。

6.中长线宏观分析。经济趋势、利率趋势、资本流动和跨市场分析等等,就像索罗斯那样。

因为市场是一个零和市场(或负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所以不管你用哪一种方法,只要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么你能获得优势的就极为有限,只有做到极致者才能盈利(82原理在市场中更为极端,至少也是91)。相对而言,越是短线,竞争就越为激烈,因为你面临的对手太牛逼,各种投行交易员、银行交易员和对冲基金交易员等等。

提高优势有三个方向:
1.用大家都不知道的新手法,如前几年的高频交易因为竞争少而暴利;
2.把某一种传统方法研究到极致;
3.掌握多种方法,每一种方法获得一点优势,然后能够将其融会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