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请教高人预付货款的事情,在线等.

黄玲珍 2019-12-21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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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找代理的就省心了,他们做好了会反关税、增值税的发票给你就好了,你公司是A类企业吗,如果是你的报关单要在电子口岸中自己打印的,如果不是预付货款,你到银行付款的时候是要拿报关单去付汇的,法人卡进去是设置操作员卡的,设备好后,操作员卡才能用,才能进入电子口岸打印,其它的工能一般用不到。
齐望东2019-12-21 1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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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是一单未操作不会被降为B类,外汇局不是一年一查,经常定期排查和抽查数据异常的企业你这一单的情况:预付如没有超过30天就进口了,可以不进行报告。如超过30天本身应去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但如果已经进口超过2个月了,可以算了,因为这个造成的数据影响已经被进口平衡了。而进口超过90天还未付款,你就该尽快去外汇局做延期付汇报告,这个如果不进行报告时间较长而且金额比较大,是可能产生数据不平衡的影响,核查到你们企业,没有合理解释有可能会降级B类企业的。
    龚帆元2019-12-21 19:12:26
  • 1、预收货款登记合同里的合同号是企业自行编制的,也就是说你可以自己编。合同登记成功后,系统会给你一个合同登记号,这个登记号在下一步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时要用到。2、一张水单,两份合同。意思是:预收了一笔货款,而这笔款项是两个合同里收的款。你需要先1、在系统中登记两笔合同;2、做两个收汇登记,用同一个水单号。两笔收汇金额之后等于那张水单上的金额。3、如果有额度,就可以向银行申请结汇,如果没有,需要向外汇局申请。
    辛国艺2019-12-21 18:55:07
  • 如果你只是收款和出口只要注意两个原则:1.收汇期30天内未出口就需要做预收货款备案。2.出口期90天内未收汇就需要做延期货款备案。
    辛国海2019-12-21 18:38:36

相关问答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