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货款需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做外汇核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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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货款先要上平台登记,估计以后需要核销,就上服务平台注册一下,然后就可以做了。里面有详细的说明,看看就明白的。应该是实际进口有了进口报关单之后核销。
米大丽2019-11-03 16: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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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单未操作不会被降为B类,外汇局不是一年一查,经常定期排查和抽查数据异常的企业你这一单的情况:预付如没有超过30天就进口了,可以不进行报告。如超过30天本身应去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但如果已经进口超过2个月了,可以算了,因为这个造成的数据影响已经被进口平衡了。而进口超过90天还未付款,你就该尽快去外汇局做延期付汇报告,这个如果不进行报告时间较长全文。
粱光强2019-11-0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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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取消了纸质的进口核销单,但进口预付汇后,需要在30天内在海关申报报关。这种发展类似于互联网系统的发展,一切都在系统里,更完善。但外汇在中国还是受管制的,如果30天还没有进口报关的话,就要到外汇系统去说明。我们湾边贸易一直接从国外进口,基本都是向国外预付外汇。同时,付完外汇后,必须有等值的货进口,这样系统就平衡了。其实就是取消纸质核销单,便基本政策不变。进口单位直接在系统里面,帮外汇管理部门在系统进行操作,减少总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贾鹤鹏2019-11-03 17: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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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
齐敬甲2019-11-03 16: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