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和人行的关系和级别

龙建伟 2019-12-2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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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6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据银监会有关人士透露,银监会将于本周之内,“五一”之前这两三天挂牌,内设16个部门。该《决定》称:由国务院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及相关职责;由国务院抓紧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议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悉,在人民银行原有部门整合的基础上,银监会将组建国有银行司、股份制银行司、农村金融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司以及国际司。另外10个后勤服务部门主要来自原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部门,包括办公厅、法律事务、统计、内部监察、财务、人事、党委等部门。此外,银监会还将成立的一个新的部门,专门管理16个国有商业金融机构的监事会。原来归人民银行管理的银行业协会也将归入银监会。银监会共有在编人员400人。据了解,银监会的全国机构设置可能将分为全国、省、市三级,省级机构称银监局,为正局级事业单位;省以下在地级市设立银监分局。县级别暂不设立机构。原来人民银行在省和市设立的监管办归入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在银监会挂牌之后,如何和人民银行划清职责,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有关专家认为,建立协调机制、修改人民银行法、制定银行监管法、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提升货币政策委员会地位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等相关措施也必须跟上,否则,银监会方案的正面效应就会大打折扣,而负面效应和风险则会增加。
齐晓旭2019-12-21 1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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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于2003年4月25日成立。它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银监会的主要职责银监会负责对全国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它的主要业务可以非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监管业务方面,设大型银行部、政策银行部、城市银行部等分别对五大行、政策性银行、城商行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有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非法集资方面进行监管。非监管业务方面,主要设有法规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审慎规制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等。银监会还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权利,比如银行董事高管的任职、银行设立新的银行网点等,都需要银监会的审核批准。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被统称为“一行三会”,不过央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三会是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早期我国金融架构很简单,即中国人民银行主导下的各大国有银行。直到1983年,国务院才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再后来随着金融业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被逐步分离:1992年,证券市场监管权转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1995年,证券公司监管权交给证监会;1998年,保险业监管权交给新成立的保监会;2003年,银行业监管权又移交给新成立的银监会。至此,中国人民银行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分管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和外汇黄金储备等,而银监会就成了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米天明2019-12-21 19:12:13
  • !两者建议你选择银监会。省银监会是银监会分局,虽然两个都是直属国家领导,但是银监会上升要比中国人民银行快,要全力要比中国人民银行大,轻松程度两者差不多,工资待遇银监会稍微好点。
    赖鹏彬2019-12-21 18:54:50
  • 现在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了。银监会是于2003由人行划分出去成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但现在是和人行独立的。在我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个部门和起来,起的才是完整的中央银行的职责。目前,人行主要是负责宏观上的监督管理,包括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全年信贷量,存贷款利率,制定相关金融政策、货币政策。银监会主要是到各银行的监管部门,是微观的监督管理。
    黄盈瑜2019-12-21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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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1、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2、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4、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5、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6、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7、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8、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9、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12、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13、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14、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5、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16、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7、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1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国家外汇总局职责: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