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王晓丽怎么联系?

黄益富 2019-11-03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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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外汇管理局是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地址:延安路149号,如果满意请点我回答下面“选择满意回答”支持我,!。
龙小芳2019-11-03 16: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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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打114,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的电话。或者你到当地任意一个大点的银行去,大厅里会有很多通告啊,告示之类的,监督电话一般都是人行,你可以给他们打,问外汇管理科的电话。
    齐明杰2019-11-03 17:01:23
  • 1、办公室、事后监督中心、钞票处理中心。石南,男,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助理巡视员。协助分管征信管理处、科技处、清算中心,分管南昌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齐新社2019-11-03 17:00:45

相关问答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1、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2、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4、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5、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6、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7、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8、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9、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12、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13、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14、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5、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16、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7、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1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国家外汇总局职责: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机关机构设置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如下:第一条为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统。第三条按本规则办理的外汇交易限于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第四条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运行方法。第五条会员的交易行为除遵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外,依本规则办理。第六条本规则所称会员指经本中心核定,准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第七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向本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成尉中心会员中央银行作尉中心会员参加市场交易。本中心会员应按规定缴纳席位费。第八条会员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第九条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第十条自营业务指会员为其自身外汇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从事的外汇交易。第十一条会员应指派经本中心认可的交易员代表其从事交易活动,并对其在交易市场内的交易行为负责。会员指派或更换的交易员应经本中心培训并获由本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交易员应对其交易代码保密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交易市场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开市。涉及交易币种的国家或地区节假日时,则该交易币种只进行交易,交割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第十三条本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交易市场主管机关备案。第十四条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偶发事故,本中心可以宣布全部或部分暂停交易。上述因素消除后,本中心应立即恢复交易。第十五条当交易市场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运行应急方案》处理。第十六条本中心交易方式有:1现场交易:交易员进入本中心固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2远程交易:经本中心批准,交易员在会员自行选定的场所进行交易。第十七条交易员应该遵守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违反规定的交易员,依其情节不同,本中心有权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直至取消其交易员资格的处分。第十八条交易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第十九条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第二十条当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相同时,报价即为成交价;当买入报价高于卖出报价时,成交价为买入报价与卖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第二十一条报价尚未成交前,交易员有权对其原报价进行变更或撤销。交易员变更报价后,其原报价的时间顺序自动撤销,依变更后报价时间排列。第二十二条交易员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和价格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第二十三条交易市场的外汇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即每一单位外币等于若干元人民币,人民币以后保留四位小数。第二十四条交易市场实行价格公开,公布当日交易开盘价、收盘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最新成交价等必要的市场信息。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二十五条交易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会员进行的外汇交易通过本中心统一清算。第二十六条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第二十七条会员间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本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第二十八条会员在办理清算手续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手续费。第二十九条凡清算资金迟延到帐的,本中心有权提出警告、通报、直至暂停交易。同时要求清算资金到帐并缴足罚息。第三十条交易市场实行清算基金制度。会员应根据本中心规定缴纳清算基金。第三十一条清算基金由本中心实行专项管理,用于资金清算发生差额时的垫付和出现风险时的支付。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第三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