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内资企业只做进口贸易不出口。如何办理外汇登记卡?整个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辛士红 2019-11-03 16:08:00

推荐回答

以开立外汇账户,必须有进出口资格,也就是说必须先去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再去外汇局备案。看你们公司性质;内资企业开设外汇专用帐户需提供的材料国家授权机关批准经营业务的批件;(全文。
黄相明2019-11-03 16:18:5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开外币账户的。开设外币账户的要求如下: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
    黄盛章2019-11-03 18:37:05
  • 一、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开外币账户的。二、开设外币账户的要求如下: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
    赵高兰2019-11-03 17:59:50
  • 具体流程如下:1、去当地商务局6、银行开外汇账户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米增奇2019-11-03 16:54:26
  • 外资转内资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一、外资转内资商务委员会审批所需资料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5.如转科技园所.上地所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件。注意:所有附送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复印件需注明与“与原件完全一致”.经办人签名,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赵颜莉2019-11-03 16:36:27

相关问答

1、企业申请进出口权,首先要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然后凭商务局颁发的《登记表》到公司所在区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3、接着要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出口公司办理退税登记。4、还需要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5、到当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6、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7、向当地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8、到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9、到所属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关封。10、办完上述手续,这样就算是真正有了自营进出口权,自己可以做进出口生意了。确认一个公司有没有进出口权,主要是看一个公司是否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进出口业务。扩展资料:申请进出口权的条件如下:1:必须持有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章备案卡,法人身份证,公司开户许可证等资料。2: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内必须有:“经营进出口业务”或:“货物技术进出口”等字样。3:如公司经营范围没有“进出口”字样,还须要到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后,才可以申请进出口权。所需资料:、再给一张《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依次到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进行审批盖章。进出口权。
一、有如下两种情况:特定外汇资金的,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表格和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备案。二、《公告》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的下列外汇资金,除特殊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扩展资料:《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要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外汇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