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纳税人,内资,有进出口权,还没有进出口交易过,请问如何申请外汇额度深圳是在那个部门办理的,谢谢

龙岳红 2019-12-2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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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办电子口岸就是了,如果你们公司是深圳的话我可以代为办理,不是深圳的我就没办法了。还有什么相关问题都可以问,我是深圳做工商税务这一行的,咨询免费,有业务记得帮忙介绍一下就好。
辛培宏2019-12-21 1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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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肯定不行。你们可以委托一家具备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外贸公司替你们代收外汇,然后让他们换成人民币之后,转给你们。
    齐文芳2019-12-21 19:12:09
  • 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有几个章,条形的叫出口核销章椭圆形的叫报关专用章,找刻章公司刻。
    车建仁2019-12-21 18:54:45
  • 以前是需要在电子口岸中心办理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不过现在进出口核销单都取消了,电子口岸都没有怎么用了。建议到海关电子口岸中心和外管局去咨询一下。以前办理进出口权的手续如下: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6、中国电子口岸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7、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8、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路要通2019-12-21 18:38:12
  • 1、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生产性企业2、业务内容: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基本资料如设备、配件、原材料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项和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3、自营进出口权审批办事内容1、办理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2、办理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权。4、必备资料申报生产企业企业集团自营进出口权,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十份,分送市经委六份,市外经贸委四份: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自营条件,效益分析及发展目标;2、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3、企业集团成立批文及集团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情况适用企业集团申报;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注册登记机关签章;5、申请企业概况表;6、企业出口产品分类表;7、企业进出口商品目录;8、企业前一年负债表和损益表;9、企业前二年出口供贷实绩。申报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除申报以上材料外,还需增报:1、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2、企业前二年经营情况和进出口实绩证明;3、资信证明。注: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黄眷杰2019-12-21 18:21:02

相关问答

为了打开外汇账户,必须要有进出口资格证书,也必须先登录商务部门。是你公司的性质。内资企业开设外汇专用帐户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美元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年内没有严重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企业应提交资料企业在领取并填写"外汇结算帐户核定限额申请表"和"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后应提供下列材料:1.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申请书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3.外经贸部门备案或核准企业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5.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7.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8.印鉴卡三份-从银行领取。拓展资料: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
不是不用核销,只不用去外管局核销了。进口预付款的话,只要付钱之后拿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付汇底联在外管局网上平台核销就行了你可以参阅一下面的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1,此次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须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须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据了解,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完成后,95%左右的企业将不需要再到外汇局来办理进口核销手续。2,外汇局将加强B类和C类企业管理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将部分进口单位列为“B类”和“C类”企业,对这两类企业仍将采取较为严格的管理方式。对“B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后逐笔报告;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需提供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对“C类进口单位”,外汇局将要求其所有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前登记;不得以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等方式付汇。什么样的企业会被划归“B类”企业和“C类”企业?举例说,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大于120%且核查差额小于等值100万美元,现场核查情况属实的将被列入“B类”;外汇局实施现场核查时,拒不接受或拒不配合核查或存在逃套骗汇等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将被认定为“C类”。3,制度改革后进口企业应如何操作关于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后企业如何操作的问题,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保管好相关业务凭证,登记台账资料,并配合外汇局做好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