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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未能占领日本的问题。二战后美国曾要求中国派军队占领日本四国岛,中国政府准备了一支清一色小学以上文凭的高素质部队也放弃了对日赔款。三、关于琉球和钓鱼岛问题《开罗宣言》确定了日本应把占领中国的领土无条件归还中国,而在确定远东秩序的战后华盛顿会议上,两岸的中国政府都没有去参加。该会议自然也未对中国领土归还日本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导致一直到今天也未能彻底解决。
齐晓庆2019-11-03 1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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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2月4日至11日,英、美、苏签订《雅尔塔协定》,规定在欧洲战争结束后三个月内,苏联应对日宣战。中国没有被邀请参加。由于美英是以牺牲中国的主权,来换取苏联对日出兵的条件,也被称为“远东慕尼黑”阴谋。由于美英苏的阴谋,中国实际在第二次大战结束没有得到实质的利益,反而失去了很多东西,其实这一切都是由于国家的落后导致的,没有实力是不会得到重视的。
黄盛斌2019-11-03 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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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复杂,可以分三个方面来解答:1,是一开始就决定不对日索赔吗?2,台湾为什么放弃索赔?3,大陆是怎么样放弃索赔的?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确定了对日索赔以补偿国家损失的方针。在盟国对日赔偿委员会决定以日本部分军事装备和现存全部工业设备来补偿的原则后,经过各国激烈争夺,最后中国获得总额的36%。1949年5月,国共内战胜负已分,宁沪已经易手。面对中国可能变色的局面,美国对日方针发生逆转:原来盟国决定拆除日本重工业的四分之三。但是现在美国决定只拆除重要工业行业5种,其他的予以保留。保证日本的工业水平保持在1936年的水平。1949年6月初,盟军最高司令部下令中止日本工业拆卸工作。中国的对日索赔工作搁浅。国民政府迁台后,虽依然提出对日索赔,但是已经得不到美国的支持,处境日益被动。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以海峡两岸分立分治为由,把中国排除在和约之外。在和约中还取消了赔偿条款。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给了日本利用中国分裂状态实质取消战争赔偿的玩弄伎俩的机会。日本在对华和约问题上开始居于灵活主动地位:日本可以选择到底和北京还是台北缔结和约?换言之,日本和谁缔约就意味着承认谁为中国合法政府。1951年10月底,吉田在日本参议院的演讲时公开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内能够接受旧金山和约,日本政府自然愿意与之谈判并缔约,丝毫不会提出反对。日本玩弄的伎俩使台湾方面如坐针毡,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台湾提出的和约草案对日作出重大让步,规定: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同时并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就在实质上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偿其实日本的吉田茂内阁在美国压力下,和台湾缔结和约是必然的,但是日本方面为了在谈判中要挟台湾,屡屡摆出中止谈判,要和大陆开谈的架势。在与日本签订双边协定的谈判过程中,台湾方面底牌尽失,完全陷入了一种任日人羞辱的窘境:谈判伊始,台湾援引旧金山和约中有关规定,表示与其他盟相国同,除保留服务补偿与放弃国外资产两项外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可是,日方首席团员木村却坚持要求删除台方这一条,其理由是:“非因我方忽略赔偿之责任,乃因此条适用问题,几全部与贵国大陆有关,目前欲加规定,尚非其时。吉田首相在其致杜勒斯先生函中,曾表示中、日现所商议之和约,似难即时实施于大陆,故我方认为:有关赔偿问题,不宜列入中日相约之内。再如:在讨论关于赔偿及实施范围问题时,日方竟然只承认中方有处分在华日产之权,且认为中国的赔偿要求已获满足,不得另行向日方索取服务补偿。对此,台湾谈判代表叶公超表示:“一我方如放弃服务补偿之要求,则将来返回大陆后,将无以对全国国民,此点实具有重大之政治性;二签署旧金山和约之盟国,均享有此项待遇,我方如予以放弃,恐影响其他盟国例如菲律宾对我之关系。对于台湾方面的陈述,日方丝毫不予不理睬,反而狡辩道:“我方始终认为我国遗留在贵国大陆之财产,为数甚巨,当值数百亿元,以此项巨额财产充作赔偿之用,应属已足。今贵方若再要求服务补偿,实与贵方屡屡宣示对日宽大之旨不符。贵方对服务补偿之要求,适足引起日本人民对贵国之不愉快情绪,此点深望贵方考虑。日方谈判代表之肆无忌惮,由此可见一斑。在谈判中台湾提出: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同时并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就在实质上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偿。日本方面却步步紧逼,进一步提出连劳务补偿也不给了,蛮不讲理地坚持台湾可以根据旧金山和约没收日本在华财产和资产作为补偿,不应再提劳务补偿的要求。台湾代表虽然还想力争,1952年3月20日美国国会批准了旧金山和约并于4月16日宣布《旧金山和约》将于4月28日生效。和约正式生效将使日本解脱战败国束缚并恢复主权,在对华缔约问题上将更为主动,限定的生效时间对台湾的谈判更为不利。美国的釜底抽薪逼迫台湾方面不得不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前与日本达成和约,为此被迫在赔偿问题上作出全面让步,于3月25日沉痛决定放弃全部赔偿。最终,这份由日本和台湾当局签订的和约正文当中没有一个赔偿的字眼,台湾当局曾坚持写入正文的索赔专条约200余字,在日方的咄咄相逼下被完全删除。至此迁台的国民政府彻底放弃对日索赔。1952年5月5日即在日台双方签约一周后,周代表大陆宣布不予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同盟国各方承认的《波茨坦公告》确定了日本以战后所余物资设备赔偿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无法超越这个原则,但能够实施实物赔偿的时机被国共内战及其所导致的国家分裂所耽搁,美国一手主导的旧金山和约过早赋予日本主权国家地位,日本恢复主权后,再以其后来拥有的设备物资作为战争赔偿的可能已微乎其微。1972年田中首相访华,中日关系正常化。在谈判中,一方面由于上述原因,大陆已经不可能获得日本的国家赔偿,另一方面鉴于台湾方面已经放弃索赔,以中国合法代表自诩的大陆自认自己的气度起码要高于台湾,还有就是当时毛为了对付苏联,急于和日美实现关系缓和,实现所谓反霸“一条线”战略,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在中日谈判中宣布放弃对日索赔。综合看来,中国没能获得日本赔偿的原因有三:第一,中国自己国力孱弱,不是完全是靠自己的能力打败的日本,所以在战后对日处理问题上不得不仰人鼻息,看美国的脸色,不能自主决定处置日本;第二,美国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重,为了美苏冷战,为了遏制大陆,不愿意过分削弱日本,不惜损害中国的利益来回护日本;第三,中国人自己不争气,打内战,分裂,不能团结一致地对付日本,结果被日本乘虚而入,各个击破。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我们自己。到现在,两岸还在各自把责任往对方身上推卸。请我们牢记:自强者天必助之,自欺者天必弃之。
黄界颍2019-11-03 18: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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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国民党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1949年下半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中国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12月底,国民党当局全部撤到了台湾。至1950年4月,印度、英国、印尼等国家承认了新中国。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初,作为当时国民党政府首脑的蒋介石,也曾有过对日索赔的打算。此时,台湾当局为得到美国的支持和帮助,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专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对美国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无可奈何”的态度———关于赔偿问题,台湾当局表示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国民党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蒋介石坚持反共而对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中国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和约谈判正式开始。谈判几经周折,台湾当局多次妥协让步,综观整个签约过程,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中国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为一党一派之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在战争赔偿等实质问题上彻底放弃,令每个正直的华夏子孙羞愧。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中国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美国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领导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中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70年代初,由于国际战略格局发生变化,美国外交政策实施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美国承认中国并对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二是征收10%的进口税,主要目的是打击日本,同时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这两项与日本关系极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国人事先却没有打个招呼,而是以一种突然袭击的方式,狠狠打击了精神上毫无准备的日本。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们不能不反躬自问,对华政策上紧跟美国是否做错了。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权垮台,田中角荣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就职后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随着邦交正常化时机的成熟,战争赔偿问题又一次摆在中日两国政府的面前。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
简盖元2019-11-03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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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战后,根据国际法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的战胜国是: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其中中国、美国、英国、苏联、荷兰、澳大利亚、印度都放弃了战争赔款,而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则得到了战争赔款。具体数额是:印度尼西亚:8亿美元菲律宾:8亿美元缅甸: 2亿美元越南: 3900万美元老挝: 278万美元柬埔寨:417万美元此外,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这四个在法律上本来没有资格获得战争赔款的国家,通过对日“斗争”也得到了赔款。具体数额是:韩国:3亿美元新加坡: 2500万新加坡元马来西亚:2500万马来西亚元泰国:150亿日元后来,瑞士、西班牙、瑞典、丹麦这四个二次大战时的“中立国”,也向日本提出赔偿战争时所毁坏的他们在中国和东南亚的财产,日本也对此作了赔偿。具体数额是:瑞士: 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比较复杂的是蒙古,因为战前日本不承认蒙古是独立于中国的国家,所以日本认为中国放弃赔款就等于蒙古也放弃了赔款。但后来经过交涉,日本同意向蒙古提供50亿日元的无偿经济援助,作为变相的赔偿。战后日本支付的战争赔款共计22·3亿美元。
辛在柱2019-11-03 18: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