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中国为什么不要日本人的赔偿

赵鸿敬 2019-11-03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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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死亡人数:28000000多、中国平民死亡人数:30000000。日本军队死亡人数:1850000,日本平民:672000。对比数字中国人死了三千几万,而日本只有两百几万。中国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政府军与日军共有22次大型会战、1117次大型战斗、小型战斗38931次。据中华民国国防部1946年统计,国民政府军作战伤亡322万7926人、病亡42万2479人,总计损失365万0465人。作战伤亡中陆军阵亡131万9958人、失踪13万0126人。因为战争以及战争带来的其他原因导致的中国平民伤病超过2000万。
齐斯汉2019-11-03 1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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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情况是相当多和普遍的。其实这个不是从抗战结束后开始的,而是从抗战末期就出现了。侵华日军的后勤补给中大部分新鲜食材是就地掠夺进行补给的,在初期日军来势汹汹时这样没有问题,但是到了抗战末期,日军尤其是在华北的日军,由于游击队的封锁和威胁甚至连县城或者连碉堡都走不出去自然谈不上食物上的补给,为了能有东西吃一部分日军就通过用武器向游击队交换食物的方式获取食物,还有一部分甚至会到当地的地主或者富农家里干活来换取报酬,你没有看错,很多侵华日军到了末期不得不去中国人家里当长工才有东西吃,有些人在做工期间甚至跟中国人成了家,到了日本投降时,因为日本国内本身也物资匮乏,一部分日本军人就不愿回去了,就留在了中国。还有一部分留在中国的不是军人,而是日本的侨民,因为日本战败,他们没有了回国的资金,只能被迫留在中国赚钱糊口。最后一部分是作为人才被留在了中国,比如日本侵华日军的头子冈村宁次就被蒋介石聘请留在了上海作为国民党军的军事顾问来帮助他打内战。
    赵顺达2019-11-03 18:36:51
  • 抗日战争期间,在华日军人数最多时有近200万,协助日军的中国伪军抗日战争中,中国国民革命军兵力最高时达500万人。中国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与日军共有22次大型会战、1117次大型战斗、小型战斗28931次。国民革命军陆军死亡、失踪321万1914人,空军阵亡4321人、损失战机2468架,海军几乎全灭。加上因病减员等非战场损失,国军总损失400多万人。不过,亦于大小会战中,让日军损失48万3708人,而伤者更达193万4820人。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共有126名日本将官阵亡于与国军会战中。除了国民政府军事力量外,在八年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正规军事力量还损失了584267人。其中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的损失,但不包括在中国东北地区的中共武装力量的损失。具体损失构成如下:阵亡160603人失踪87208人被俘45989人负伤290467人中国平民则约有900万死于战火,另有800万平民死于其他因素,9500万人成为难民。中国在战争中所承受的损失极大,按1945年货币折算,约为6500亿美金。另有估计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可累计之估计数为2062万人,合可累计之战争直接伤残人口,军民伤亡最低限为3480万人;同时,还有估计认为,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合计可能在4100万上,合战时失踪被俘等项数字,战争直接给中国造成的死亡、伤残及失踪等项人口损失共计超过4500万人;而从人口损失的角度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总数应在5000万人以上。
    龙小艺2019-11-03 17:59:29
  • 不知道别瞎装逼,乱回答:我给你补充一下还有那些人当时有很多日本人都留在了中国,这类人大致可分为四种:第一种就是您提到的,当时在东北的日本“开拓团”。比如当时山西王阎锡山麾下的某“决死队”等等。这种人群在内战结束后,除了部分被消灭,部分被遣返之外,余下的相当一部分也成了中国人~~第四种是在战争期间反正的日军官兵。它们中的一些人在战争过程中,或因为被俘后经过教育,认识到己方发动侵略战争的非正义性,或主动向中国的抗战武装投诚,并放弃原先的日本国籍,加入中国国籍,成为中国人。另外,还有一类日本人在战后也留了下来,它们是专门配合中国处理战争遗留问题的,所以身份依然是日本人,只不过属于比较特殊的外事人员罢了~~最后,至于被中国抓捕、关押的日军战犯,那就无须多说了~~。
    樊成钢2019-11-03 16:01:34
  • 二战时候中国军民因日军死亡1800万人,其中国军战死321万人,共军战死62万人民兵、游击队等无法计算)。另外,因拉壮丁等原因造成壮丁死亡近1400万人,国军现役部队因饥饿等原因造成的非战斗减员超过400万人。从1937-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华到投降。中国遭日军铁蹄蹂躏,伤亡人数达3500多万。关于八年抗战中国的损失,抗战胜利后,抗战赔偿委员会作出的《中国责令日本赔偿损失之说贴》指出,沦陷日本人侵略中国以来一共杀了3587.9万余中国人。其中军人死亡人数413万,其余2249.9万为平民。扩展资料:日本侵略给中国带来巨大灾难1、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大规模的日本侵华战争,使大量中国军人战死沙场。在侵华战争中,日军实施大规模屠杀政策,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旅顺大屠杀等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华北地区制造了100多起惨案;实施细菌战、化学战、毒气战,导致中国军民大量死亡。实施“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还强掳迫害中国劳工;等等。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达3500万之多。如果不是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中国军民怎么会付出如此高昂的生命代价?还有大量人口间接死于日本侵华战争。比如,日本侵华战争使中国的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1930年至1940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灾害最为严重的时期,旱灾、水灾、蝗虫灾害连续不断。1942年—1943年,河南接连发生大旱、蝗灾。水、旱、蝗、汤流动。这种人口大流动是日本侵华战争疯狂搅动的结果,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大批民众被迫逃难,在迁徙过程中受尽苦难,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2、资源财富被肆意破坏掠夺日本是东亚地区的岛国,物质资源十分匮乏。近代以来,随着国内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日本一直谋求向外扩张,企图染指中国。日本大举侵华,使中国大地满目疮痍,其所到之处,水源、森林、工业、农业、交通等无一不受到摧残和祸害。因战备需要,日军在中国大肆盗伐森林木材,大肆毁坏房屋,疯狂抢劫财物,使各地城镇到处残垣断壁、瓦砾狼藉。日军对中国的工矿企业、农业产品进行了残酷的破坏和掠夺。东北、华北地区的农产品,东北、华北、华中地区的矿业资源,被日军大量掠夺。据不完全统计,许多煤矿、铁矿被日本控制,单从抚顺煤矿就掠夺煤炭2亿吨。1934年一年,日本经大连等3个港口运回日本的大豆就有200万吨,达到当年东北大豆产量的一半以上。上海是中国工业最集中的城市,战前有各类工厂企业约3000家,淞沪会战后被毁2200多家,宁、沪、杭三角地带的工业设备约一半被毁。日本还采用诸如“军事管理”“中日合办”“委任经营”等各种手段,变相掠夺中国工矿企业,大量工业产品、矿产品、农产品被运往日本。在“中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幌子下,中国被占领区经济成为日本经济的附庸。侵华战争中,日军对中国文化资源的破坏和掠夺也十分严重。许多重要古迹被破坏,大量珍贵文物和珍稀古籍被掠往日本。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华文明的破坏、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3、沦陷区民众受尽磨难日本在侵占中国大片国土后,对占领区实施严厉的社会控制,其中不仅包括军事的、经济的、政治的统治,甚至严格限制中国民众的人身自由。这些严厉的控制政策如同沉重的枷锁,给中国民众带来巨大伤害。武汉会战后,抗日战争转入相持阶段。日军对广大占领区实施“治安肃正”作战,其主要目的是扫清占领区中国的军事反抗力量。他们还建立了一些社会统治机构,如建立伪满、汪伪、蒙疆、华北等伪政权,实施“以华制华”,为其统治服务。在各地建立伪军和数量庞大的警备队或保安队,以维护当地的所谓“治安”,防止中国民众反抗。特别是在苏浙皖汪伪统治地区,大力开展“清乡”运动,从军事上、经济上、思想上对民众严加管理和控制,限制民众的行动,防止与新四军接触。日军规定:“实行连坐切结……如该结内藏有要匪及匪物,先未报出,后经军队、团队或署长查出,同结者与匪同罪。日军还建立一些伪团体,如所谓的“维持会”“新民会”“自治委员会”“宣抚班”等,借以帮助日军势力渗透到社会基层,诱惑广大民众服从日军的统治。日军在占领区广泛实行“良民证”制度,证上不仅有持证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等,有的还记载“面貌”“身材”等特征,以便于识别和加强人身控制。日军为了改造占领区中国民众,使其顺从统治,还在广大占领区实施奴化教育政策,连小学生都被逼迫学习日语。日军还用毒品麻痹、毒害中国民众,在日军占领区鸦片毒品泛滥。据1934年伪满民政部调查,吸食毒品者达900万人,占东北人口的1/3。东北伪满建立制度,垄断鸦片生产。天津日租界,现为世界制造海洛因之中心……有售吸所1000家以上,制造厂200家以上”。在日军的军事、政治高压政策下,沦陷区中国民众受尽磨难,生活在极端恶劣的政治与经济环境中。4、中国人民在艰难中坚持抗战面对日军的疯狂侵略,面对日本侵略战争给中国带来的巨大灾难,中国人民在艰难中坚持抗战。在敌后,延安成为中国坚持抗战、推动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中坚力量和坚强堡垒。1935年,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苦的长征到达陕北,全力投入抗日民族解放战争。八路军、新四军源源不断地开赴抗日战场,在华北、华中等地区建立抗日根据地,收复了许多失地,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与日军开展游击战争,消灭了日军大量武装力量,保护了中国民众。伴随抗日战争的军事斗争,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地区探索实施农村改造和初步的民主政治改革。抗日根据地建立各级政府和实施以“三三制”为中心的参议会制度,实行民主普选,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实行农民耕者有其田和减租减息制度。敌后中共军事力量吸引了大批日军,减轻了正面战场的压力。敌后战场和正面战场相互支持,共同抗击日本侵略。抗日战争。
    齐敬磊2019-11-03 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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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期间,单靠中国自己,真打不过日本。在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帮助下,特别是美国、苏联的大力帮助下,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我们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第一,从直接军事力量来说,1937年100万,到1940年150万,而1941年因开辟南方战场,增至51师团220万,有11师团40万投入南方战场;1941年海军兵力35万。而1942年日本陆海军总兵力迅速扩充到600~700万。1941年日本陆军航空部队和海军航空部队大致分别都为3500架飞机,至1943年陆军航空部队扩充至10000架中国兵员数量虽然远高于日本,兵力最高时,国共总计兵力曾达到560万。但是双方的经济、工业、武器、训练方面的实力则是十分悬殊的。1937年的时候中日GDP分别为13.6亿美元和60亿美元;钢铁产量分别为4万吨和580万吨;煤年产2800万吨和5070万吨;飞机年产量分别为0和1500;100mm火炮年产量分别为0和740门;坦克年产0和330;汽车年产为0和3万辆。因此说双方的工业水平差距极大,日本用现代武器战斗,但是中国无法制造现代武器,在无外援的情况下,中国无力自己制造现代武器与日本对抗。1937-1939年的初期作战当中,日本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就是封锁中国海岸线,避免外国向中国出口武器,这样中国打一发子弹,就少一发,打爆一辆车,就少一辆……第二,整个抗日战争,其实大部分来讲,其实并不是中国跟日本直接面对面的打,跟中国军队周旋的,大部分是伪满,朝鲜、台湾、伪南京的部队,包括从当地征召的兵员以及原国府的投降部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伪军”。如果包括伪军,那么日本的军力则更加强大。第三,之所以中国与日本周旋这么久,有这么几个原因:1,日本压根就没打算攻占中国全境。因为日本的国家战略,是为了海军服务的。也就是想在太平洋上战胜美国的。而日本进攻中国的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中国的铁矿、煤矿等重要矿产,以及一定的经济产值。和战略纵深。因此,日本四大主力师团,没有一个放在中国的关内。也就是说,日本压根就没使出全力,打算灭中国。日本在攻占到武汉-香港一线的时候,其基本战略目的达到,中国最富庶的城市和工业区全部被日占领,再往西部的中国的穷山恶水,日本不愿意花精力去进攻。投入和收效比太低。2,既然日本没打算跟中国灭掉,那么跟中国军队周旋的,基本就是朝鲜人和中国人自己。日本在关内的驻军,一直只有90-120万左右,剩下的都是伪军。3,正如老毛、秃头、蒋百里所说的,中国当时人口结构依然是农业国,也就是说90%的人口都分散在面积庞大的农村,极不利于集中管理和占领,因此,中国有优势让日本军力分散,广大农村适合游击战。所以这也是日本没打算跟中国拼全力作战的主要原因。第四,如果双方尽全力对打,中国能不能赢?答案是否定的。假如日本当年修改战略,集中力量先吃掉中国,也就是日本全部兵力全部集中于对付中国,所有工业生产,都为侵华服务,所有伪军都被利用上。事实上,土共在十几年后,花费6-7年能做到的事情,日本也一定做到。我说或许没有说服力,那作为久经战阵的李宗仁,晚年曾回忆说,中日当年军事力量的对比来看,倘若日本全力来攻,中国胜算是不高的。第五,为什么中国会以主力战胜国身份出现?主要由3个原因组成:1,中国在抗战中,虽然没歼灭一个日本整编师团,但造成约80-90万人的日军死亡,算起来,与抗日的主要贡献国3,二战结束时,美国为了建立一个能够完虐苏联的国际秩序,急需战绩赫赫的亲美盟友,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于是英法不用说,中国也就这样被放进了五常之列。4,中国抗战期间损失3500万人,考虑到中国虚弱的经济工业实力和中国的战绩相比,也确实已经是尽全力在与日本战斗了。所以国际也基本认可中国对于二战的贡献第六,为什么日本从不认为二战输给了中国。综上,中国理论上,如果日本全力来攻,胜算是不大的。中国得以喘息,并生存到最后,其实并非打的好,而是因为日本没打算尽全力跟中国打。因此,日本认为输给苏联,输给美国,但觉得中国只是捡了个便宜而已。
——谈在民间个人对日战争赔偿问题上中国与韩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国的本质区别近日来日本公开宣称了中国个人对于的索赔权已经丧失,依据是: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的对日战争赔偿要求包括个人等的索赔权,相比韩国、新加坡、菲律宾等国的慰安妇、劳工索赔案件,有些话不吐不快。首先就是对于个人的战争损失的索赔,日本对于中国人民侵害的赔偿,都应当有什么?现在主要是在慰安妇和劳工,从法律概念上就是强奸和强迫劳动,但是人身权利最大的是生命权,人的其他人身权全部无法与生命权进行比较,是依附于生命权的附属权力,只有生命存在,其他权力才有意义。那么如果是被强奸或被强迫劳动要索赔,那些被剥夺生命的人就更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些赔偿应当由这些人的亲属和继承人享有。日本在战争期间屠杀了几千万中国人,这些中国人均应当受到赔偿,如果慰安妇应当赔,并且可以通过民间索赔,那么所有的中国死难者家属均有权通过民间索赔死亡的损失,如此这般计算下来,赔偿是天文数字。这种天文数字的赔偿,不应当是个人行为。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应当负担起这个责任,历来的战争赔款,均是按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其他人身、财产、社会等损失的总和进行计算的,所有的战争损失索赔是以国家政府为代表进行的,那时战胜国对于战败国有巨大的优势,战争赔款的谈判不是平等互利的谈判,计算损失是多多益善,能够要的绝对不少要,宁可赔不起欠着,让他们几代人偿还,也不能轻言放弃的。而个人民间索赔,以个人之力面对异国政府和异国法庭,就单薄的多了,而且必须说明这个赔偿没有在本国政府的战争赔偿之列,战败国没有义务对于政府和国民就一个损失提供双份的赔偿。而对于政府间已经放弃赔偿的损失,这个损失被放弃了,要重新提起来的话,就必须要跳过本国的政府。如果要跳过国家政府,或者对于国家政府的处置行为有质疑,那是要对于本国政府说的,本国政府对于外国政府的行为处置,在国际公法上是有效力的,除非这个政府是伪政府!本国政府放弃了这个索赔的权利,不等于他回避了对于本国国民损失应尽的义务,这个义务他是没有权利放弃的。我们再换个角度说这个问题,对于一个主权国家,如果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本国公民受到侵害的行为,本国的政府和法庭不能解决,而让本国公民到外国去上告,本身就是国家主权的丧失。在满清时代,中国丧失了治外法权,导致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只能在外国审理,是被当作中国半殖民地的主要特征,已经早已成为中国人的历史耻辱被牢记。现在再说一下韩国的问题,韩国是在20世纪初叶完成与日本的朝日合并,在二战时已经有几十年了,当时的年轻人均为合并后出生成长的,说起日语来已经与日本人无二了,当时日本政府是朝鲜半岛唯一的合法政府,朝鲜半岛成为日本的领土,朝鲜族成为日本的少数民族了,现在的朝鲜和韩国是二战后才重新独立的国家。而本国政府要求本国国民去强迫劳动或被强奸,肯定是严重的事件,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在战争中死亡就是另外的样子,当时的皇军就有很多高丽棒子,他们的战死在国际法上是为自己的国家政府战死,是没有赔偿一说的,而反抗日本统治而战死,就针对当时的政府而言,法理上是违法作乱的,也没有应当赔偿的道理。所以对于韩国和朝鲜,日本政府作为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竟然让本国公民被摧残,当然要就慰安妇问题,对于韩国和朝鲜妇女进行赔偿的,而对于战争的死难人员,是没有赔偿责任的,这与中国的情况是不同的。下面就是菲律宾、新加坡、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是殖民地,当时的战争情况是该殖民地被日本夺去,日本成为了该国家或地区的宗主,所以日本也是该国家和地区当时的政府,而且这些国家战后从英国等国家独立出来,从新成立了新的政府,与原来的统治政权是不重叠的,所以对于本国国家成立和政府成立以前的事情,找原来的政府去解决,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中国就不同了,我们是不能承认附庸日本的满州国和汪伪政权的合法性的,日本占领中国的地方在我们的法理上只是敌占区,没有政府和国家的概念,否则我们就要对于满州国和汪伪政权所签署的各种国际条约负责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战争之后,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与中华民国的法律继承关系,否则在国际法上我们与台湾就成为了彻底的两国问题,如果继承了中华民国的衣钵,就要负担当时的责任,就有义务为自己的国民争取损害的赔偿,如果政府对外放弃这个赔偿,并不意味着对内责任的免除,政府仍然负有争取赔偿的义务,从法理上讲这意味着这个赔偿的责任就落到放弃赔偿的政府头上了。所以中国的慰安妇的赔偿问题与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不应当简单的看待日本的拒赔问题,也不应当想当然的认为日本赔了他们就能够赔我们,日本不赔不是简单的法律层面的不公,要从更加深刻的原因中去思考。所以归根结底,中国的日本侵华战争的民间赔偿问题的无法解决,问题是出在政府放弃战争赔偿上,开始日本人还得了便宜卖乖,现在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对于日本构成经济竞争威胁,日本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硬了,所以才公开说破不给中国慰安妇赔偿。
按照国际惯例,在每一份战后签署的和约中都包括战争赔偿的内容。这种由战败国向战胜国缴纳的赔偿,款额往往大得惊人,如1894-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后,战胜的日本就通过《马关条约》以战争赔偿的名义从战败的中国清政府手中掠走白银两亿两。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作为世界反法西斯同盟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在战争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更令人不解的是,那些受战争破坏远较中国为轻的东南亚国家却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赔偿,其中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所得赔款分别为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甚至连当时尚未统一的越南南方吴庭艳政权也获得了赔款3900万美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还是让历史本身作出回答吧。一、张群曾在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1945年8月15日,伴随着广播中日本天皇裕仁停战诏书的公布,在中国大地上飞扬跋扈了整整十四个年头的太阳旗颓然坠地——中国抗日战争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最终取得了胜利。1945年9月2日上午10时,日本代表在停泊在东京湾的美国战舰“密苏里号”上,签署了投降书。在德意日法西斯三国轴心集团中,日本是最后一个在投降书上签字的。在此之前,意大利与德国已分别于1943年9月3日和1945年5月7日向盟军投降。从表面上看,日本是在包括美国投掷原子弹和苏联出兵东北的行动在内的盟军联合打击下乞降的,但实际上,对促使日本投降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是中国八年的全面抗战。中国的抗日战争贡献最大、损失也最大。据统计,在这场历时持久的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计算数额高达1000亿以上。面对如此惨重的经济损失,要求罪魁祸首日本给予中国战争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中国政府对此态度相当明确,当时的国民政府外长王世杰在阐述战后中国对日基本政策时指出:尽管中国不主张采取狭隘的报复主义,但就赔款问题则“应一本正义与公道之要求,以从事解决。为此,中国政府特意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统计战争中各项人力、物力损失的情况,以便对日提出赔偿要求。中国要求日本赔偿的政策与盟国战后对战败国总的政策是一致的。早在1945年2月英美苏首脑举行雅尔塔会议时,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给予盟国战争赔偿的原则。规定德国应赔偿200亿美元,其中100亿归苏联,80亿归英美,20亿归其他国家。战后,英、美、法、苏对德国实行分区占领,成立盟国管制委员会,德国的赔偿以盟国从各占领区拆迁工业设施抵偿。同时,对于追随德国与盟军作战的意大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芬兰五国同样提出了赔偿要求。1947年2月10日盟国与上述五国计立的和约中规定,意、罗、保、匈、芬五国分别向苏联、南斯拉夫、埃塞俄比亚、希腊四国赔偿2.55亿、3亿、0.7亿、4亿和3亿美元。对于日本,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同盟国在日本投降后成立了一个赔偿委员会,专门协商日本赔偿问题。1945年11月5日,该委员会一致认为,为了剥夺日本进行战争的产业能力,防止军国主义复活,决定加重日本的战争赔偿。方式是把日本工业设备的一大半拆迁给各战争受害国作为赔偿。为此,指示各国分头调查、统计战争期间的损失,以便具体确定赔偿的方案。1947年10月25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核实,同盟各国向日本提出了索赔要求,总计金额为540亿美元,中国也在其中。但是在赔偿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各国意见不一,英国要求占有赔偿的25%,美国要求34%,苏联要求14%,法国要占12%,澳大利亚要占28%,仅这几个国家,还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国的要求,分配比例总和已超过了100%。中国在会上以“受害最久,牺牲最烈”为由据理力争,坚持应获日本赔偿总数的40%,但各国不依,仅同意占30%,此后各方争执不休,问题一拖再拖,久而未决。国民党政府由于忙于打内战,因而后来对日本赔偿的分配问题也就无心顾及了。不过,国民党政要张群在1947年9月9日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外交报告中仍大声疾呼:“决不放弃我们对日要求应得的赔偿!”这充分表明了当时国民党政府的态度。而日本方面,直到旧金山对日和约签字,从未向任何国家提起过战争赔偿问题。这中间一晃就是四年。这样,由于中、印、苏等国的抵制,当时世界上有一半的人口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严厉谴责了旧金山和约,指斥它是“一个复活日本军国主义,敌视中苏,威胁亚洲,准备新的侵略战争的条约”。同时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然而,与新中国政府捍卫民族权益的严正态度相反,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1951年9月12日,台湾当局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当局愿意以旧金山和约为蓝本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三、日本利用旧金山和约玩弄花招,美国推波助澜,台北为争正统放弃赔款1951年9月8日签订的旧金山和约,极大地改善了日本战后所处的不利地位,因而11月26日,日本国会便非常痛快地批准了这个和约。与旧金山和约同样给日本带来好处的,即日本对于中日双边和约缔结对象的选择权。日本当时的首相吉田茂很兴奋地宣布:“日本现在有选择媾和对手之权,对于如何行使此权,应考虑客观环境,考虑中国情形以及其与日本将来之关系,不拟轻予决定。言下之意即日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谋取最大的益处。事后证明,吉田政府的确在这个问题上绞尽脑汁,大做文章,极尽阴险、奸诈之能事。为了等待时机,日本政府在与中国缔和问题上采取了拖延的对策,但为了防止盟国指责它蓄意拖延,吉田政府煞费苦心地搞了一个民意测验,让日本国民就同北京还是台北缔结和约表态,但得出的结果却令人哭笑不得:支持与台北或北京缔约的比例一模一样,均为38%,而余下的24%则是无所谓的。这样,吉田政府便以民意难辨,难以作出决断为由,理直气壮地拒不表态,静观事态的发展。而私下里针对台湾急于与之缔约的心理,不时散布一些可能与北京缔和的言论。1951年10月25日,蒋介石派驻日本代表董显光拜会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冈崎胜男,询问有关缔约的事宜。冈崎不慌不忙地答道:“我国现在若与贵国订立双边和约,势将引起大陆中国国民对我之仇视”,因此,“我们现在的政策是要慢慢等待时机,以待日本实现独立自主后,研究何时同中国签订和约或选择中国的哪一方问题,我国历来尊重中华民国政府,遗憾的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领土只限于台湾。言下之意似乎是并不准备与台湾方面缔约。五天以后,吉田在日本参议院的演讲更让台湾心惊。吉田公开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后三年内提议根据旧金山和约与日本讨论缔结和约,日本政府自然愿意谈判并缔约,丝毫不会提出反对。事后吉田还在会见董显光时表示:“日本不能忽视大陆上四亿五千万中国人的感情。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言论,使台湾当局如坐针毡,台湾当局为了保住所谓的正统地位,一方面连续电令驻美大使顾维钧策动美国对日施加压力,一方面又在草拟的对日和约当中广作让步,特别是在日本方面尤为敏感的赔偿问题上更为明显。如草案中规定:中国“承认日本国如欲维持足以生存之经济,则其资源目前不足以完全赔偿所有此类损失及灾难,同时并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只要求“利用日本国民为中华民国从事生产打捞及其他工作,以作为补偿。除此以外,中华民国放弃一切赔偿要求,放弃该国及其国民因日本国及日本国民在作战过程中所采取任何行动而产生之其他要求。这个草案已初步放弃了日本赔偿,仅仅保留了一部分劳务补偿内容。与此同时,台湾当局又处处小心谨慎,生怕惹恼了日本,丧失了缔约的机会。有个小插曲充分表现了这一点,即当驻美大使顾维钧遵命与美方交涉后,美国合众社发了一个消息,内称顾大使对日本拖延双边和约表示不快。台湾外交部闻讯大惊失色,立即查询此事,并发表否认声明,指称电讯报导有误等等,由此可见台湾诚惶诚恐到了何种程度。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当谈判进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高岛忽然狂妄地声称,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同时对中日间终止战争状态等提法一一表示拒绝,会谈因此不欢而散。次日,周恩来会见田中,一反前一天温和的态度,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同时周总理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50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面对周恩来总理义正辞严的声明,田中一行垂头丧气,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的来龙去脉1972年2月21日上午11时27分,当那架银白色的总统专机掠过浩瀚的太平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机场降落的一刹那,以中美苏三国为基点的国际战略新格局便诞生了。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的实况,通过卫星向世界各地进行转播。这次行动改善了自1949年10月1日起中美间相互敌视的历史,在世界范围内引起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大地震。受到冲击最严重的莫过于中国东部近邻日本。面对美国180度的急转变,一贯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日本措手不及,当时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是歪着嘴看完电视转播的。但是政治是排斥感情的,“识时务者为俊杰”,佐藤内阁深谙此理。尽管内心不满,但为了跟上美国的步伐,日本政府在尼克松访华后,便秘密地委托东京都知事美浓部在访华时给周恩来总理捎信,表示佐藤首相“要求亲自访华”。谁知当即被周恩来以“佐藤政府说了不做”为由加以拒绝,并宣布中日谈判不以佐藤为对象。佐藤政府碰了一鼻子灰。周恩来回绝佐藤的试探,并非表示中国不愿与日本复交,相反,新中国早在1949年6月20日便发表过迅速准备对日和约的社论。仅仅因为日本政府追随美国,承认蒋介石政权并与之缔结非法和约,才导致中日两国长期的敌对。尼克松总统访华后,形势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中日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因此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中日恢复邦交问题“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谈得成也好,谈不成也好,总之,现在到了火候,要抓紧。周恩来回绝佐藤,一方面体现了欲擒故纵的外交策略,一方面也是对长期敌视中国人民的佐藤政府的一个惩诫。果然,6月17日,佐藤荣作内阁被迫下台,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登场。田中在就职当天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对此周恩来于7月9日迅速作出了反应,他在欢迎也门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宴会上专门加了一句:“田中内阁7日成立,在外交方面声明要加紧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是值得欢迎的。随即又让中日友协副秘书长孙平化借率领上海舞剧团在东京访问演出之机,转告田中:“只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当面谈,一切问题都好商量。当时日本政府要想恢复中日邦交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对待中国一再坚持的中日复交三原则,另一个就是有关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不承认日台条约时已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杀害了上千万中国人,使中国蒙受数百亿美元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中国拥有要求赔偿这些损失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日本对中国的赔偿数额将相当大。日本既然避免不了这一问题,便转而指望中国高抬贵手。为了探摸中国的态度,预先就双方的争执点达成谅解,需要一个从中穿针引线的人。当时日本公明党委员长、正在访华的竹入义胜充当了这个重要的角色。1975年竹入义胜在他的回忆录中记述了他于1972年7月25日与中国方面会晤的细节:“我把我们的意见全说了,共有十几条,并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赞成这些意见,事情就好办了。周总理最后问我,假如我们接受你们的建议,日本政府会采取行动吗?于是,我就从北京打电话给田中先生,请他作出决断。田中回答‘行’,很干脆。最后一次拜会周恩来总理的时候,周总理拿出一份打印文件并对我说‘这基本上是我们关于日中联合声明的原始方案。我很吃惊,内容和后来的日中联合声明差不太多。竹入义胜的活动为中日邦交谈判打下了基础。关于日本战争赔偿的问题,在中方草案第七条这样写着:“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但是在日后中日联合声明的正文中行文有了个别改动,去掉了“权利”二字换上了“要求”。外交文件上的一字之差,往往掩盖着谈判桌上的翻云覆雨,唇枪舌剑。在中方放弃赔偿的问题上,中日双方果然有一场短兵相接的较量。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达北京的第二天,中日两国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轮外长谈判。当谈判进行到中方草案第七款赔偿问题时,日方代表高岛忽然狂妄地声称,根据1952年日本与台湾缔结的和约,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因而不存在中国放弃什么赔偿权利的问题。同时对中日间终止战争状态等提法一一表示拒绝,会谈因此不欢而散。次日,周恩来会见田中,一反前一天温和的态度,以严厉的口气谴责了日本的行为。他说:“听了今天上午外长会谈的汇报。高岛条约局长是破坏日中邦交正常化来的吧。日中邦交正常化是个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高岛局长是搞讼棍那一套嘛!我不认为高岛局长的意见是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本意。同时周总理对中日赔偿问题再次重申不承认台湾的允诺,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缔结旧金山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是在大陆上。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款,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条约局长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说过不要赔款,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我们经过50年革命,蒋介石早已被中国人民所推翻。高岛先生的说话不符合你们两位的精神。面对周恩来总理义正辞严的声明,田中一行垂头丧气,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第二天,中日联合声明起草小组再次开会,高岛一上来便对他上次的言行表示道歉,声言日本国民对中国放弃战争赔款的要求深为感动。至此,由于战争赔偿问题引起的风波方才平息下去。不过中方体谅到日本方面的难处,同意将声明中有关赔偿的“权利”一词换为“要求”。1972年9月29日上午10时20分,中日两国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声明第七条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此,中日两国间悬而未决长达27年之久的赔偿问题,以中国政府的大义放弃而画上了句号。
1、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西方各国都不想让中国得到赔偿,特别是美国,于是就在过程中做了很多手脚。中国迟迟得不到赔偿,可是当时又处于内战之后,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跟美国周旋。2、国民党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国民党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蒋介石坚持反共而对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中国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3、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中国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美国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领导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扩展资料: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中国政府为什么放弃日本的战争赔偿。
新近出版的《党史文汇》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战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是从当时大局出发顾全民族大义之举。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
新近出版的《党史文汇》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战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是从当时大局出发顾全民族大义之举。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