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国家发行两种货币吗,天朝除外?

米宏广 2019-11-03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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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货币,是我国古代西夏时铸造的钱币。西夏钱币制度深受北宋影响。如西夏钱都是年号钱;宝文有通宝、元宝、重宝之称;币材有铜铁之别;币值有小平、折二之差;到了后期又出现了“光定元宝”真书和篆书对钱。西夏钱也有其自身特点,明显的表现在其不仅有汉文钱,还有西夏文钱。同时期的金王朝,虽有本民族文字,但并未发现有女真文钱币。而辽国的契丹文钱则为非流通货币,具有纪念币的性质,如契丹大字“天朝万顺”或译作“天朝万岁”、“天朝通宝”,契丹小字“福寿永昌”,系吉祥语压胜钱。
赵飞翔2019-11-03 1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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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些国家。
    齐敬涛2019-11-03 16: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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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答这个问题,先要知道亚洲金融危机是怎么来的。当时东南亚各国大多都是采用“固定汇率制”,即一国不论国际收支如何变动,汇率都保持固定不变。而西方国家一般都是“浮动汇率制”,净出口变动、外商直接投资变动、国际热钱进出等国际收支变动都会相应使一国汇率发生上下浮动。两种汇率制度各有利弊,但一般来说浮动汇率制是比较好的,因为汇率的浮动能反映出各国货币的供求,乃至各国经济实力的变化。我们可以想象,如果A国的商品物美价廉,并且人们需求旺盛,而B国的商品价高质次,没有人买,那么A国向B国的出口就会大幅增加,现在问题出来了,如果A国采用固定汇率制,那么B国进口一定量的A国商品就永远是一个价钱,这就使国际贸易的经济效率降低,因为供不应求时理应价格上涨,这是价格规律,是市场机制,而现在A国商品大量出口,对B国却始终不涨价,这样就违背了市场原则。而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因为索罗斯看到亚洲多是采用固定汇率制,才决定对其金融体系进行冲击。一国要维持固定汇率,需要政府的市场操作。当本币升值时,货币当局一般会采取两个方法使本币相应贬值以稳定汇率:一.买进外汇。而当本币贬值时政府就会采取相反的操作。索罗斯第一个下手的是泰国,而他是怎么打破固定汇率制的呢?首先,索罗斯将手中大量的美元逐步兑换成泰铢,这时泰铢就产生了升值压力,泰国政府将市场上的外汇吃进,以平抑外汇波动。然后,他开始大规模疯狂地抛售手中的泰铢,使泰铢短时间内面临大幅贬值的压力,这时泰国政府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大量抛售其外汇储备,承接索罗斯抛售的泰铢,但由于其外汇储备不够多,很快就没有外汇抛售了,于是泰铢就出现了贬值,索罗斯抛售泰铢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美元。接着索罗斯又以更多的美元逐步买入泰铢,再像刚才一样疯狂抛售泰铢,又换得更多美元,循环往复。就这样,泰铢在国际金融大鳄的攻击下大幅贬值,国内产生了恶性的恐慌情绪,所有的民众都争先恐后地将手中的泰铢兑换成外币,更加速了泰铢的贬值。最终泰国政府不得不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如法炮制,索罗斯还攻击了亚洲多个实行固定汇率制的国家,纷纷得逞,使亚洲出现了普遍的货币贬值。而索罗斯在香港碰了钉子。香港实行的是联系汇率制,即汇率在人为操纵下“相对固定”。当索罗斯按照上面的方法攻击港币时,中国政府出手了,由于中国政府拥有非常多的外汇储备,当索罗斯抛售港币时,中国政府大幅抛售手中的外汇,承接港币,由于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相当大,有足够的外汇用于抛售,因此最终没有让港币贬值,成功地维护了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而中国本身由于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账户还没有充分放开,外资流入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管,因此也没有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
按道理简单来说,外汇储备增加了,外汇供应增多,外汇就便宜,相对人民币就来说就贬值。就好比菜市场的土豆供应量大了,价格自然就降下来了,原先1元/1斤,现在1元/2斤,土豆还是土豆,但钱好像比以前更值钱了。但是我国长久以来的外汇管制和汇率策略使得外汇储备和汇率之间没有体现出真正的线性关系并。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海外高信用等级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和公司债券等金融资产,操作上始终坚持长期及战略发展的经营理念,民间外汇持有及使用并不普遍,这里边的问题很复杂哟。建议搜索相关文献仔细学习。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只要满足对价,自由让度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损失的条件,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到帕累托改进的效率。有关对价的概念曾在去年年底中国石化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北京飞天与北京燕化签订的合并协议中出现。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通过北京飞天吸收合并北京燕化的方式对北京燕化进行整合,北京飞天就拟注销的所有北京燕化H股向北京燕化H股股东支付现金,同时还向持有所有北京燕化内资股的唯一股东中国石化发行北京飞天新注册股本,最后北京飞天对该协议应支付的现金对价约38.46亿港元。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有无代价对价,往往将合同区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无偿合同不存在对价,不是财产的交换,是一方付出财产或者付出劳务付出劳务可以视为付出财产利益。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国内法学研究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调整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从权利义务对价的角度来调整。例如对一个权利义务明显不平衡的情况,英美法是从对价理论角度来考虑不充分的对价背后是否隐藏着欺诈、胁迫等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对价的;而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此前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中,非流通股股权以什么样的对价获得流通权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采取了个案处理、方案协商选择的原则使最终实现的对价必然成为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卖出价Sellprice就是卖出基础货币,同时买入结算货币的价格。是外汇银行向客户卖出外汇时使用的价格。因为其客户主要是进口商,故卖出价常被称作“进口汇率”。买卖价之间的差额是外汇银行的手续费收益。外汇买入价是“外汇卖出价”的对称。亦称“买入汇率”。是外汇银行向客户买进外汇时所使用的价格。在采用直接标价法时,外汇折合本国货币数额较少的价格为买入价。即银行买入外币时付出的本币数额。中间价,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价格差,就是“点差”。买入价比卖出价要高,原因是您需要从外汇经纪商那里买卖货币,经纪商为您提供了服务,就要收取“服务费”。外汇中间价亦称“外汇中间汇率”。是外汇买卖价的平均数。其计算公式是: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2=外汇中间价。外汇中间价在西方常用于对汇率的分析,报刊报道汇率也用中间价。我国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用于清算贸易和非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不对外公布。扩展资料:外汇包括外币,但外币并非都是外汇。通常情况下,只有可以自由兑换外币才是外汇,因为外汇的实质是国际支付手段,如果某种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它就不能成为国际支付手段。通常有现汇户和现钞户之分。外汇中间价又叫中间汇率,是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中间汇率=买入汇率+卖出汇率÷2-外汇买入价  -外汇卖出价  -外汇中间价。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由于世界各国货币的名称不同,币值不一,所以一国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要规定一个兑换率,即汇率。从短期来看,一国的汇率由对该国货币兑换外币的需求和供给所决定。外国人购买本国商品、在本国投资以及利用本国货币进行投机会影响本国货币的需求。本国居民想购买外国产品、向外国投资以及外汇投机影响本国货币供给。在长期中,影响汇率的主要因素主要有:相对价格水平、关税和限额、对本国商品相对于外国商品的偏好以及生产率。确定方法汇率的确定方法随国际货币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金本位制度下汇率的决定与变动金本位制度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包括金币、金块和金汇兑本位制。一次大战前,盛行典型的金币本位制,特点是金币为本位币;自由铸造和溶化;金币与银行券自由兑换;金币作为世界货币自由输出入。各国规定了每一金铸币单位包含的黄金重量与成色,即含金量GoldContent,货币间的比价以含金量来折算,两国本位币的含金量之比即为铸币平价MintPar。例如:1英镑铸币的含金量为113.0016格令,1美元铸币含金量为23.22格令,铸币平价为113.0016÷23.22=4.8665,即1英镑约折合4.8665美元。如此规定的汇率可能出现波动,但波幅有一定界限。这个界限称为黄金输送点GoldTransportPoints,黄金输送点等于铸币平价加上从一国输出或从另一国输入黄金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黄金的费用和运输保险费。如果汇率的波动使得两国间在进行国际结算时直接使用黄金比使用外汇更为合算,则贸易商宁可直接运送黄金。通过这一机制,汇率的波动可自动保持在一定范围内。纸币流通制度下汇率的决定与变动在纸币制度下,各国发行纸币作为金属货币的代表,并且参照过去的作法,以法令规定纸币的含金量,称为金平价,金平价的对比是两国汇率的决定基础。但是纸币不能兑换成黄金,因此,纸币的法定含金量往往形同虚设。所以在实行官方汇率的国家,由国家货币当局规定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必须按照这一汇率进行。在实行市场汇率的国家,汇率随外汇市场上货币的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汇率对国际收支,国民收入等具有影响。西方汇率决定理论西方汇率决定理论主要有国际借贷说、购买力平价说、汇兑心理说、货币分析说和金融资产说,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汇率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国际借贷说是英国经济学家葛逊在1861年提出的,他以金本位制度为背景,较为完善地阐述了汇率与国际收支的关系。他认为,汇率的变化是由外汇的供给与需求引起的,而外汇的供求主要源于国际借贷。国际借贷可分为流动借贷和固定借贷。流动借贷是指已经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借贷;固定借贷是尚未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借贷。只有流动借贷才会影响外汇的供求。在一国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流动借贷中,如果债权大于债务,外汇的供给就会大于外汇的需求,引起本币升值、外币贬值。相反,如果一定时期内进入实际支付阶段的债务大于债权,外汇的需求就会大于外汇的供给,最终导致本币贬值、外币升值。购买力平价说是20世纪20年代初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率先提出的。其理论的基本思想是:人们需要外币是因为外币在其发行国国内具有购买力,相应地人们需要本币也是因为本币在本国国内具有购买力。因此两国货币汇率的决定基础应是两国货币所代表的购买力之比。购买力平价理论是最有影响的汇率理论,由于它是从货币基本功能的角度分析货币的交换比率,合乎逻辑,表达简洁,在计算均衡汇率和分析汇率水平时被广泛应用,我国的换汇成本说就是购买力平价说的实际应用。汇兑心理说是1927年由法国巴黎大学教授艾伯特·阿夫塔里昂根据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思想提出的。他认为,汇率取决于外汇的供给与需求,但个人之所以需要外汇不是因为外汇本身具有购买力,而是由于个人对国外商品和劳务的某种欲望。这种欲望又是由个人的主观评价决定的,外汇就如同商品一样,对各人有不同的边际效用。因此,决定外汇供求进而决定汇率最重要的因素是人们对外汇的心理判断与预测。货币分析说认为汇率变动是由货币市场失衡引发的,引发货币市场失衡有各种因素:国内外货币供给的变化、国内外利率水平的变化以及国内外实际国民收入水平的变化等等,这些因素通过对各国物价水平的影响而最终决定汇率水平。货币分析说最突出的贡献是它对浮动汇率制下现实汇率的超调现象进行了全面的理论概括。金融资产说阐述了金融资产的供求对汇率的决定性影响,认为一国居民可持有三种资产,即本国货币、本国债券和外国债券,其总额应等于本国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当各种资产供给量发生变动,或者居民对各种资产的需求量发生变动时,原有的资产组合平衡就被打破,这时居民就会对现有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自己的意愿持有量,达到新的资产市场均衡。在对国内外资产持有量进行调整的过程中,本国资产与外国资产之间的替换就会引起外汇供求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外汇汇率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