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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81号颁布时间:2019-4-24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投资设立的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其审批登记管理参照适用本意见。
赵高奎2019-11-03 17: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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