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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打回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四十七条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用卡申请处理进度和结果的查询渠道。发卡银行发放信用卡应当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卡片和密码应当分别送达并提示持卡人接收。信用卡卡片发放时,应当向持卡人书面告知信用卡账单日期、信用卡章程、安全用卡须知、客户服务电话、服务和收费信息查询渠道等信息,以便持卡人安全使用信用卡。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二条 境外机构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银行卡的,应当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境外机构不得通过合作方式变相从事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业务。境外机构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当在提供服务前30日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第二十三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授信管理制度,根据持卡人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信用卡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按照约定方式通知持卡人。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齐文莉2019-12-21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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