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有买车子贷款,如果离婚,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黄焕钦 2019-12-21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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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款的那一部分离婚时协商共同分割,或者给没有得到房产一方相应的补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款的那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情形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连亚玉2019-12-21 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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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扩展资料: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财产分割。
    车建业2019-12-21 17:40:45
  • 由于现在房屋价格普遍较高,导致很多人都贷款买房。又因为近两年房产价格持续走高,这也造成了离婚时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增加了离婚纠纷的产生。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一种最普遍的情况,即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对于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首先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对于还款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至于具体如何补偿,每个案件情况都是不同的,要根据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综合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辛均庚2019-12-21 17:21:51
  • 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双方不能对房子进行分割,是谁买的就归谁;如果在婚后还贷款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这部分还贷款的钱做分割,一般来说是一人一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法律在实际中运用案例如下:新婚姻法浙江首判婚前谁买的房离婚时归谁孟芳化名原本以为,这场离婚诉讼自己赢定了。丈夫许峰化名又打她,又花心,在婚姻中有过错。离婚了,自己作为弱势一方,房子无论如何都应分得一半。而“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而尚未归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黄盛科2019-12-21 17: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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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1、当事人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3、当事人双方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5、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6、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7、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哈尔滨离婚登记应尽义务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办理材料1、内地居民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为已婚;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损毁、过期的,当事人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港澳台或外籍人口需提供的材料3、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单人照片各2张。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办理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