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用款人欺骗名义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到期不还,银行起诉名义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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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恰就是担保的作用呀!当然不能撤销。银行明知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这个结论从何而来?如果是你主张的,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这个结论不成立。而且即使证明了,在实际上也没有意义。事实上,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作为担保人明知这种情况,为什么还要提供担保呢?既然你已经提供了担保,对于银行来说,有了你的担保,且你有偿还能力。银行当然可以放心地放贷了。这实际上就是担保的作用。即银行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疑问,本来不能放贷的,但借款人提供了担保人,而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有保证的,此时银行就可以放贷了。
赵高坤2019-12-21 17: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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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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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责任:未有效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资金缺口,未核实借款真实用途,未有效测算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借款人责任:存在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嫌疑保证人责任:未有效落实保证人保证义务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事,以上是我个人的认识,仅供探讨。
黄石华2019-12-21 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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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您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如果你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你的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你的。
龚峰景2019-12-21 1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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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使用贷款被银行起诉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应该如何处理:1、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亲自或委托其他人办理借款和担保手续的,则属于他人冒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名义,借款人和担保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2、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亲自或委托其他人办理了借款和担保手续,但实际款项是由第三人使用的,则在法律上借款人和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有向银行偿还借款和利息等的法律义务。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另行向实际使用该借款的第三人主张权利,要求偿还。
齐斯汉2019-12-21 17: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