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用款人欺骗名义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到期不还,银行起诉名义借款人。

辛延友 2019-12-21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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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恰就是担保的作用呀!当然不能撤销。银行明知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这个结论从何而来?如果是你主张的,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这个结论不成立。而且即使证明了,在实际上也没有意义。事实上,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作为担保人明知这种情况,为什么还要提供担保呢?既然你已经提供了担保,对于银行来说,有了你的担保,且你有偿还能力。银行当然可以放心地放贷了。这实际上就是担保的作用。即银行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疑问,本来不能放贷的,但借款人提供了担保人,而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有保证的,此时银行就可以放贷了。
赵高坤2019-12-21 17: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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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银行的责任:未有效测算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资金缺口,未核实借款真实用途,未有效测算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借款人责任:存在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嫌疑保证人责任:未有效落实保证人保证义务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事,以上是我个人的认识,仅供探讨。
    黄石华2019-12-21 18:06:12
  • 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您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如果你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你的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你的。
    龚峰景2019-12-21 17:41:43
  • 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使用贷款被银行起诉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应该如何处理:1、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亲自或委托其他人办理借款和担保手续的,则属于他人冒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名义,借款人和担保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法院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2、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亲自或委托其他人办理了借款和担保手续,但实际款项是由第三人使用的,则在法律上借款人和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有向银行偿还借款和利息等的法律义务。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另行向实际使用该借款的第三人主张权利,要求偿还。
    齐斯汉2019-12-21 17:22:58

相关问答

可以。具体操作:股东个人将贷款的钱再“借”给企业,股东个人与企业间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提供相应的凭证,那么所产生的利息是可以进公司成本开支,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扩展资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所产生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没有单独明文规定。从税法的角度考虑,个人借款利息和企业借款利息不能混为一谈。对企业发生的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利息结算单的抬头是个人名称,严格来讲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