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送养一个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黄琳明 2019-12-21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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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过继给妹妹需要双方自愿,且送养孩子未满十四岁,年满十岁还需要孩子同意,作为收养人的妹妹应该年满三十周岁,有扶养能力,自己没有子女,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扩展资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规定: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2、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3、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4、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参考中国政府网-中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米增春2019-12-21 1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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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位知友,按照我国《收养法》,送养和收养需要满足能力、资质等一系列条件,此后需要书面协议签订、收养程序办理。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又有规定称,“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双方共同知情、共同自愿,才能构成收养条件。但为避免日后纠纷,还需要经历系列法定程序: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审查。公证人员询问和调查细节;3、办证。经审查后,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经历这类程序,一旦日后发生纠纷,法律也可以裁定“收养关系的不成立”。
    赵颖英2019-12-21 17:41:09
  • l领养手续。
    齐晓安2019-12-21 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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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亲戚超生的小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且必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相关民政部门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