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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学龄前儿童改名需要提出申请、出具证明、审核盖章等程序,具体操作如下:1、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3、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4、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好找当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详细咨询,一般姓名是不允许随便改动的。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砚华2019-12-21 17: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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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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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黎登想2019-12-21 1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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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小,可以改,但是最多也只能改一次名字,大了就不能改了,改名字需要户口本,出生证明,打预防针的本子,就可以了。
齐晓桦2019-12-21 17: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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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2、可以由孩子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去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就可以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3、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4、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扩展资料: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改名。
黄登渭2019-12-21 1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