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小额贷款成功的,需要什么

车建民 2019-12-21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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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申请条件: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是不良行为5、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小额贷款办理流程:1、向当地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提交申请;2、准备贷款所需的各种资料;3、面签银行或贷款机构;4、银行审核贷款人资质;5、审核通过、成功放款。
齐晓斌2019-12-21 22: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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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目前从事小额贷款。就职于中国人保助贷险部。这个行业13年开始起步,到15年16年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只需要营业执照,打卡工资,或者买过保险,有按揭房,有车就可以贷款。一个普通事业单位公务员毫不夸张说可以贷出来150万。至于利息。两分!还是平均水平。注意这是月息。还款方式等额本息。也就是说贷10万一个月利息2000。可以算一下这个利息下来年化多少。分期三年下来贷十万块钱利息需要偿还72000。这只是保守来算。有的利息更高。这样的利息下来如果一个普通公务员贷款三年大家可以自行脑补。逾期率如何应该都能想到。干了这么长时间我见过太多的生意人或者公务员进入泥潭。至于这个行业发展。这么说吧,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缺钱。以前有钱庄,票号,当铺。现在有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不过典当物从传统的珠宝玉石田产地契增加了一些东西罢了。比如个人征信。无抵押免担保真的是无抵押免担保吗?不是的。是你背后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借贷从古至今都有,不管在什么地方。这个行业会持续发展。可能存在形式会变。对于信贷业务员。我只能说。对于20-30岁的年轻人。没人脉没资源的情况下。快速积累财富是个不错的选择。我讨厌这个行业。我才25岁,我的梦想是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不喜欢这个行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为了签约无所不用其极。明知道是坑人却要去做。为了所谓的客户陪笑脸。我明明是一个不喜欢说话性格孤僻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人总是要生活。想着自己巨额的房贷车贷。只能每天顶着面具去面对自己根本不想面对的人和事。至少我现在还不能离开这个行业。
    桑韩飞2019-12-21 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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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a你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担保人的责任与权利谁可当担保人?年龄超逾18岁,不是破产者。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吗?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担保人何时可抽身而退?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当担保人有何权利?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注:所有担保人都应被告知上述权利,不管有关权利是依据1967年破产法令或有关借贷机构接受贷款担保之中央银行指南。谁将被银行控告?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银行将会向谁追讨债务--借款人或担保人?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只有在通过法律途径在法庭提出控诉,向借款者追债仍不得要领之后,才可对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在下,金融机构可致使一名负责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产。对于担保人也一样,除非他是一名“社会担保人”。金融机构只有在使尽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债不果之后,才可起诉“社会担保人”,要求宣判他破产。在上述法令下,“社会担保人”是指为下列各项贷款作出担保的人。家居房屋贷款*教育或学术研究奖、助学金贷款*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