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两年内的征信记录?

樊志平 2019-12-21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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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本人查询,查询方法:

1、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建议用IE浏览器打开。如果不知道网站的百度一下,注意认证“官网字样”。

2、登录,如果是第一次登陆,需先注册账号,注册好账号之后。通过问题验证或者证书验证之后,会有一个激活码发送到您手机上。根据手机信息的提示输入激活码。

3、登陆成功之后,你将会看到提示xx登陆成功的信息,左侧就是可提供查询的信息,和操作指南以及账号修改密码等操作了。

4、点击信息服务里面的,信用信息提示,选择“获取信用报告”当然你也可以通过点击下方的概要信息查询。

5、查询个人征信的时候,都会需要用到一个查询码,就是之前通过审核之后系统平台发送给你的一个随机查询码(如果忘记了这个就不能查询啦,保留7天失效,下次再注册申请)

6、点击查询报告之后,一般为您当前的信用卡记录,和贷款记录。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记录如移动欠费,机动违章等等都会有。

赵音频2019-12-21 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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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金融机构可以查询5年来的征信记录
    cengzazen2019-12-27 19:00:37
  • 你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通过金融机构来查询征信
    龙小艺2019-12-21 17:54:43
  • 在银行查询,个人征信记录保留是五年,不良记录也是保留五年,所以网上查询的征信是近五年的;银行业务参考的是申请人近2年的信用记录,故银行查询征信只查询近两年,历史征信银行也是可以查看的。查询征信记录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若是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若是由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征信查询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征信查询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赖鹏彬2019-12-21 17:36:49

相关问答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9〕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扩展资料《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信息公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2、直接从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5、经催收后无果的,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