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赵麦娟 2019-12-21 17:23:00

推荐回答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指南。
车建业2019-12-21 18:18:3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需要具备的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三、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同。国家助学贷款。
    齐望东2019-12-21 18:00:53
  •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审查审批: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还款方式: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扩展资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第三条 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第八条 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第九条 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第十条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第十一条 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违约的责任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2、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3、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助学贷款。
    赵颖馨2019-12-21 17:55:02
  •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最高可借额度20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明睿2019-12-21 17:37:10

相关问答

贷款证明材料: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此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扩展资料相关知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9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9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拟订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如下:一、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在校生提前还款在校期间不用付息,毕业生提前还款在毕业当年9月1日前不用付息,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二、借款人于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见附件1。三、县资助中心汇总学生申请,交由代理行测息后,填制《×××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附件3上报省资助中心,并抄送代理行。同时,通知学生前往代理行存足还本付息资金。四、代理行根据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于扣款日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资金并立即转入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并于当日将扣收资金从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划转到省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扣收完成后,代理结算行向县资助中心提交还款清单。五、省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附件4并附各县资助中心报送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报客户一处。六、客户一处根据管辖地区,将各县资助中心提供的还款清单复印件交相关客户处,并通知相关客户处办理提前还款。各客户处审核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加盖处室公章,原件存档,复印件交财会处作为还款附件,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要求完成还款信贷审批,并发起还款工作流。七、财会处根据还款工作流审批单和《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及《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从省助贷中心账户扣划还款本金和利息。财会处次日从核心系统中打印本息还款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客户一处和相关客户经理存入档案。八、相关客户处根据提前还款情况制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情况反馈表》,并加盖行章,反馈各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负责向借款人反馈还款情况。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办理提前还款,县资助中心受理后,填制《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报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交由相关客户处受理。完成提前还款后,相关客户处将《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复印件报客户一处,客户一处负责统一统计汇总。
二手房贷款可以不找中介,自己办理,在满足银行贷款的某些条件和提供相应材料即可办理贷款。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扩展资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