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外地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晚几个月办理可以吗?

窦长玉 2019-12-21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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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退休前是可以转移社保的,但是要按照法定的步骤走才行。基本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边冬霞2019-12-21 18: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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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提前2-3个月办理。退休办理流程:1、在退休前需要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退休的条件:在退休后每月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给退休的工人发放一定的退休费,直至去世。2、办理退休手续到社保局需要的资料。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参保人退休手续,需要的资料是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及一式两份的退休人员申请表。3、如果有因病需要提前退休的人员需要提供医院相关的病情诊断报告和检查报告。如果因为特殊的工种需要提前退休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就需要附上本人的档案。扩展资料办理条件: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退休。
    赵飞飞2019-12-21 18:36:20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边冬霞2019-12-21 18:00:32
  • 是的。但是工资能否补发要看是以下哪种原因的:1、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不及时提交相关退休审批时需要的资料导致晚一个月办理完退休手续,那么社保机构是不会补发养老金的。因为责任在当事人本人。2、如果是当事人按要求提交了资料,但是社保机构基于国家政策、社保机构自身等客观原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退休。
    龚尤贵2019-12-21 17:54:38
  • 不能,退休是要申请的,退休手续办好后次月才会发第一笔退休金,延迟自已负责。
    章西海2019-12-21 17:36:43

相关问答

保险交费期间已交满了就不用继续交费了,否则就需要继续交至满期。社保没有免交功能。一、《社保法》的规定新社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要先延期五年,如果五年后还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公务员待遇降低的可能性1.“新人”养老待遇或微降据介绍,《决定》将相关人员明确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文件提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换言之,老人和中人的待遇将不会降低。对于拉近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的希望,据悉更多应会体现在新人群体中。决定》提出,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这意味着新人将按新办法参保,新老有别的方式,可能会使其养老待遇水平,与同期参保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更加趋近。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极大,而今后以新人为主,他们的退休待遇更多会与工资和基金运营等因素挂钩。也就是说,他们的退休待遇会与通货膨胀等因素发生关联,待遇水平因此缩水的可能性相对更高。2.职业年金可起的作用确保待遇消除改革阻力《决定》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专家认为,“应当”这一措辞说明职业年金属于强制建立,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企业和个人28%的养老险总缴费率,远远低于机关和个人28%的养老险缴费率与职业年金12%的缴费率之和。这12%的差距,也确保了公务员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当然这也使得双轨制并轨后目前仅仅是制度实现并轨,待遇要实现并轨,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据悉职业年金将可保持两个制度间的待遇差距,这也正是为了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3.社保缴费费率下降的可能性企业机关费率远景可降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在国际上居于较高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人社部近日提出,社会保险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不过这次《决定》仍采取了与企业职工养老险相同的费率等指标,并未降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指标原封不动地套用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实现了养老双轨制并轨时制度上的公平,这也可避免并轨后再制造出更大的待遇差距。预计,从长远看,降低过高的费率是必然的。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下行的运行区间内,企业在自身发展受到约束的同时,再承担相对高昂的社保缴费费率,肯定无法长期支持下去。因此降低企业缴费费率是可期的。出于制度公平的考虑,一旦企业缴费降低,机关单位的缴费费率也会同步降低。不过预计个人8%的缴费率要降低则可能性不大。四、社保制度历史1955年我国确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1958年我国统一了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1978年基本确立干部退休制度。1982年正式确立了干部离休制度。1991年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形成了养老“双轨制”模式。2019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19年养老“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实现了社保养老金的制度并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