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贷款留个联系人的电话留的是我的电话号但是他跑了他不还钱了我有责任吗而且法院给我打电话了

黄炳潮 2019-12-2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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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系经办银行说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写入贷款人手机号码的,或者在贷款审核阶段,经办银行打电话询问是否为手机号码为贷款人的时候,说不知道情况即可。贷款时所留的电话号码都是作为紧急联系人,不代表要对贷款人的任何负债逾期行为负责。紧急联系人既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担保人,只是银行以防联系不上贷款人时,可以通过紧急联系人找到贷款人。所以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还款义务,如果紧急联系人被要求还款或是遭到威胁,可以走法律途径保护自己。扩展资料:担责情况对于电话号码被贷款人在贷款时留作电话的情况下,只作为贷款联系人不是共同贷款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如果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打电话来询问,可在通话过程中进行录音,并且说明情况。产生的后果一旦贷款人借款逾期不还,就会在贷款手机号码上收到各种催收消息或者骚扰电话,同时也会获取贷款人的手机号码通讯录消息。逾期时间太久,贷款平台会启动催收机制,会轰炸手机通讯录,所以不要轻易把手机号借给他人贷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贺黎黎2019-12-21 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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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去把电话给换了。这个坑爹的朋友,你要他干嘛,下次见到他把他打一顿,打到他把人家贷款还了,免得连累到你。
    赵高坤2019-12-21 17:21:41

相关问答

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可以跟贷款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报警。贷款平台APP在用户申请贷款时,多数会提出访问手机通讯录的权限要求,通过后,用户的手机通讯录信息就会传送至公司,如果不通过此类权限要求,那么贷款往往不能获批。此后,一旦贷款逾期,除了给通讯录里的联系人打电话、发短信外,拨打骚扰电话也是催收的常见手段之一。其中往往与“校园贷”、“诚信贷”、“网络贷”等结合起来,对贷款当事人甚至与其有瓜葛的市民带来不小的影响。面对被电催人骚扰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对进行骚扰的平台或者机构起诉,也可以选择报警。扩展资料:碰到此类情况要即使报警,或与贷款公司协商说明情况,如若不成报警即可。因为故意打电话骚扰他人,辱骂他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涉嫌侮辱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贷款人借款不还与亲戚朋友无关。而且未经本人授权,获取贷款人手机通讯录,侵犯他人隐私。对于接到这类骚扰的短信、电话,当事人可以报警,让警方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短信、电话持续骚扰,应及时报案,维护自身的权益。凤凰网-朋友贷款未偿还贷款公司天天打电话骂我-欠债失联亲友遭殃催债人能调通话记录给亲朋好友挨个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来源:http://china.findlaw.cn/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有影响,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九条 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不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查询信用信息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其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具体办法。第三十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征信的作用有以下:1、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2、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3、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4、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征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