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种免征增值税情况包括哪些?

齐建超 2019-12-21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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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盘点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十六2019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十九利息收入。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二十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十八2019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边吴丽2019-12-21 19: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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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赵顺铃2019-12-21 19: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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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流通货物与劳务税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节能节水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咨询热线 ZIXUNREXIAN,请问,我国税法对车船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专业解答一《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二《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三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另外,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