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有免征与免税的概念,二者有何区别?

黄率帅 2019-12-21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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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龚巍峥2019-12-21 2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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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制水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149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三、渔业类、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干制品是适用13%的税增值税税率。
    齐智利2019-12-21 20:36:46
  • 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一税额式减免优惠免税、减税、税额抵免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
    齐景嘉2019-12-21 20:04:53
  • 咨询热线 ZIXUNREXIAN,我知道公民个人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所得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有一些免征的情形,那么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是不是也具有免征的情形呢?即企业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专业解答的确,企业所得税也存在一些免征的情形。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即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即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二三项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颖茹2019-12-21 19:55:07
  •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技术转让收入、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等。下面具体阐述:免税收入包括: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不包括在国债范围之内。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此之外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所得,征收所得税。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补贴收入,应一律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6治理“废渣、废气、废水”收益。7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免税项目。主要包括: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8其他免税收入。指上述项目之外,经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项目。扩展资料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区别:1、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2、不征税收入是由于从根源和性质上,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免税收入。
    齐春玲2019-12-21 1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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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盘点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十六2019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十九利息收入。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二十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十八2019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咨询热线 ZIXUNREXIAN,请问,我国税法对车船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专业解答一《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二《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三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另外,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因为,不然,就会重复征税,企业哪还能受得了呀,作为居民企业“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已经计征所得税,而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投资收益支付或不支付都还是在国内,没有流向国外。主要区别于非居民企业获取投资收益分红、股利等征税规定,也就是说要从国内向境外汇款,需要由国内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10%,如果与对方国家签有税收协定,可以按规定享受减免。相关政策规定如下: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2日印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19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