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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涉嫌诈骗罪而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法院仍应按具体的诈骗数额、有无退赃、是否认罪悔罪、有无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具体案情进行判决,与是否患有癌症没有关联。但是,如果癌症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在判决生效后,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果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则仍应该收押服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穆高锋2019-12-21 2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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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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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检查出肝癌晚期,之后取保候审回家一个办月就去世,死亡并非是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所造成,而是因自身疾病造成,不能得到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针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才应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辛培剐2019-12-21 2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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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所犯罪行不重,最终量刑在三年以下的话,那么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也很大。另外如果判处实刑,得了癌症,也是可以保外就医的。你要做的就是根据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通知,按程序走即可。回答不易,如果满意,O∩_∩O。
连丽艳2019-12-21 2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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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条件。如果家属对公安机关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赵风霞2019-12-21 2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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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以下六种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边吉才2019-12-21 20: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