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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干过一年,因为他们的传销模式和不为客户利益着想,一味宣传所谓的收益和保障感到恶心,甚至用话术忽悠家庭已经很困难的人上保险,再保单贷款,还不还的上他们就不管了。还有孤儿单的问题,我们从入司也会处理一些孤儿单的问题,因老员工不负责任的讲述误导消费然后自己辞职,所以有了孤儿单,处理孤儿单听到的是骂声和不理解,公司会要求业务员继续用话术让他们理解保险的意义,继续加保,然而再脱离话术讲解后,大部分人依然不明白自己买了什么甚至于除了缴费一无所知,接着像我这样的管孤儿单的人也会辞职,继续成为孤儿单,继续下一个代理人找上你。客观的说在一小部分遇到事情的人来说的确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更多的人甚至是刚毕业的学生用本该攒钱买房的人去买了一堆的保险,真正懂的如何分配资产的人太少了,真正良心的保险人更少,所以在中国买保险真的需要考虑好自己资金状况和承受能力,退保会损失很多钱,不退保会压进去更多的钱。最后说一句千万不要听那些无良的保险人忽悠,社保是基础,做生意的人也一定要上社保,不要把钱都砸在商业险上。养老靠自己的合理生财和社保养老保险。我不说平安全是骗子但是很多都是,当然这不怪平安因为其他的保险公司也是一样的,国家管控是一方面,关键是保险代理人素质的提高,还有类似传销式的团队组建结构和新人加入形式的改革。我在职期间最反感的就是晨会上让你写下亲人和朋友的名字,我很多次写的时候想的是祸不及家人,所以我要离开这个行业。还有就是一遍遍让你写自己的月开销,算你需要赚多少钱才能够花,卖多少张保单才能完成你的业绩赚到那些钱。这都是真是经历的。我有良知所以我拒绝为伍。我宁可不赚那个钱,不花那个钱,如果我的当时的领导看到这些,一定很遗憾我被洗脑洗的不够。其实我都学会了明白了,只是不耻与之为伍。
赵风香2019-12-21 2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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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是一种活着的时候用不到,身故后赔付的保险。寿险能用较少的保费撬动比较大的杠杆,减轻因家庭支柱身故而带来的收入损失和偿还债务的压力。选择寿险时,产品怎么选择?保额买多少?受益人写谁?这三大问题没有解决,寿险买了也是白买!适合普通家庭的寿险产品类型在各类寿险产品中,按照类别可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三种。其中,终身、两全寿险价格高,并且钱拿回来的周期长,每年的保费支付比定期寿险高很多,适合比较富裕的家庭购买,不适合于大多数的普通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最适合买的是定期寿险。1、定期寿险有什么用?定期寿险,可以看做是我们为家人预存的一笔现金,当意外身故或全残、疾病身故或全残时,这笔现金就会变成更高的额度由保险公司交到家人的手里,可以保障他们今后的生活。所以,定期寿险是一种家庭责任的体现。对于承担了家庭经济责任的人群,都应该购买定期寿险。以小博大,通过高杠杆比,防范身故风险,性价比很高。2、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杠杆比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区别到底有多大?我们选取一款不带任何分红、也没有万能账户的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进行对比,一起来看看价格的差异和杠杆比的大小。同等条件下,终身寿险的总保费,比定期寿险的总保费,要高6-7倍。并且由于终身寿险保障时间更长,保额的缩水将更加严重。因为考虑到保额缩水的问题,所以很多终身寿险,通常捆绑分红、万能险一起销售,价格也会高出很多。寿险的保障责任简单,因此,保费就成为了衡量产品性价比的一大要点。相较于平安的“网红”终身寿险产品,在梧桐树保险网上热销的大麦定期寿险拥极其明显的优势。50万保额,一年只交不到两千块保费,适合普通消费者进行投保,既有充分的保障又不至于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在购买寿险前,应该明确自身的购买目的以及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预算开支,然后选择合适的寿险类别,最后再挑选具体的产品。对普通家庭而言,定期寿险无疑是预算范围内最好的选择。定期寿险保额买多少够用?有许多人在购买寿险时认为贵的=好的,一边在高额的保费面前踟蹰不已,一边唯恐便宜产品保障不全。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买保险要量力而行,不要影响到正常家庭生活。定期寿险保额最好能覆盖家庭债务,万一出事可以不给家里留债,还能保障家人的未来生活。因此,定期寿险保额=债务。计算定期寿险保额一般有三种方法:1、双十原则:如果一年挣钱100万的话,其中的10万用来交保费,感觉似乎太多了。但双十原则中还提到保额要达到家庭年收入的十倍,也就是说年收入是100万,赔偿金额要达到1000万。双十原则属于经验法则,对于资产过高或过低的家庭不一定适用。2、家庭需求分析法:当家庭经济支柱发生不幸时,会给家庭财务带来多大缺口,根据这个实际缺口来制定保额。比如工作年收入能达到20万,一旦失去工作每年会给家庭带来20万经济损失,那么保额每年平均下来就要大于这个数字。3、生命价值法:按照上图公式计算后,定出来的保额是一个区间值,下限是被保人承担的家庭责任,上限是被保人的生命价值,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然了,这三个方法大家在运用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预算实在不多,也可以选择保20年、10年,先获得足够高的保额,后续再加保也不迟。保单受益人写谁最合适?定期寿险投保人和被保人通常为同一人,需指定其他人为受益人,如果不指定则为法定受益人。定期寿险“法定”与“指定”受益人差别很大,购买定期寿险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原因有三点:1、指定受益人对投保的意愿可明确体现。想要把保险金给谁就写谁的名字,家人之间也不会有经济纠纷发生,投保者想要保障的对象也可获得保险的保障;2、指定受益人后,保险金不会视为遗产来处置。保险金不会被征收遗产税,也不会偿还被保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可以获得全部保险金。3、不指定受益人,实际获得的保险金会打折扣。保险金会作为被保人的遗产来处理,就算家人不因保险金产生纠纷,也会因提供遗产继承的相关材料而导致额外的公证费用等,最终可获得保险金会减少。如今,很多经济收入高的人士会用人身保险来进行财富传承,投保指定受益人的重要性更不容忽视。另外,若指定的受益人是多人,各受益人之间的受偿比例一定要确定,不然会视为平均分配来处置。因此,在投保定期寿险时,一定要写明保单受益人。说在最后每个人来到这世上走一遭,最终都会有离世的那一天,这是我们生而为人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定期寿险可以代替我们完成一些应该承担而来不及完成的责任,不仅体现了生命价值,也是爱和责任的延续。爱是陪伴,也是给予,如果你是一个对家庭负责的人,建议认真考虑一下定期寿险。梧桐树保险网有专业的保险规划师为大家定制科学合理的投保方案,能在预算范围内给到最充足的保障。
龙帮媛2019-12-21 2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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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一个经常看到的脑筋急转弯,就是三岁小孩和泰山哪一个跳得高?答案是三岁小孩。因为泰山不会跳,而三岁小孩怎么地也能跳个几厘米高。前不久,我在博客中有过一篇文章《股市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其实保险也是这样,具体的保险产品如同泰山不会跳一样,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1、保费扣除。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2、10天的犹豫期。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3、自杀条款。在我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期间,约2003年吧,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4、疾病险不赔。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5、分红低。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保险公司把实际利率高于预期利率,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以及实际费用低于预期费用的部分的总和,不少于70%分给投保人。这部分红利显然是不固定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保费只能存入银行或是买国债,少量可以买股票和基金,这样分红不可能象招商银行的涨幅那样多。而不少营销员骗投保人说分红险象基金一样。分红险还是比较合理的,在90年代中期,当时中国通胀厉害,银行利率也高,当时就因为没有分红险,保险公司以明显高于10%的收益率销售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而当时买保险的人,已经没事偷着乐好几年了。但如果利率规定太低,当利率上涨,又对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红险是比较合理的。6、个人所得税。05年时,我在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办公室隔壁有人就咨询过我一个案例,有营销员对他们公司的几个员工说,买他的保险,保费部分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就相当于打折买保险。这当然是骗人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等发现上当时,早过了10天的犹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损失不少保费。但没办法,当时并没有把这个人的话录音录下来,这个保险营销员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赵香桂2019-12-21 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