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环境,寻衅滋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律师都说正常都构成不了刑事,可是却连癌症患者都不能办理取保

黄百成 2019-12-21 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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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判刑的,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的,会逮捕羁押,与未审结案件一块判决,合并执行。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聘请律师辩护,是帮助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唯一法律途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黄盛珠2019-12-21 2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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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法院判决之前,所以,在刑事拘留期间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决定。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齐晓兰2019-12-21 21:01:38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所以,是否能取保候审与涉嫌何种犯罪并没有直接关系,犯寻衅滋事罪的在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规定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另外,取保候审的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齐晓斌2019-12-21 20:56:56
  • 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辩护,以便争取最轻的结果,包括争取缓刑。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方式之一,定罪、判刑是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审判的结果。在实务中,只能说一般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的,说明罪行不重,法院最终判缓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贾鹤龄2019-12-21 20: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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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涉嫌诈骗罪而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法院仍应按具体的诈骗数额、有无退赃、是否认罪悔罪、有无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具体案情进行判决,与是否患有癌症没有关联。但是,如果癌症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在判决生效后,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果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则仍应该收押服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专家给癌症病人的建议“癌症病人1/3是吓死的,1/3是用药过度病人无法耐受而死的,最后1/3才是治疗无效而死的。这话虽无科学根据,但却说明一个道理:病人若能乐观对待并采取正确的治疗行为,就可能战胜癌症,延长生命。主讲人:刘鲁明,男,51岁,医学教授,从医28年。专长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治疗,尤擅长肝癌、胰腺癌、肺癌等消化道和呼吸系统肿瘤。先后承担的国家、部省级科技项目主要有:“以外放射为主中西医结合治疗大肝癌”、“参麦注射液现代化示范研究”等。1990年获上海市医学科技进步一等奖,1991年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中医药科技进步三等奖等7项科技进步奖,近年来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编《肝癌综合治疗学》。现任中国中医药学会博士研究会理事、中国中医药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抗癌药物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抗癌协会传统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患上癌症怎样选择并进行治疗癌症患者康复治疗中,常常涉及“补”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不少患者确实不同程度存在着“虚”,另一方面,不少补药有免疫调节作用,通过扶正可以抑癌,因此使补法的运用比较广泛。癌症病人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滥补。有些病人一到秋冬季节,就要求医生为其进补,甚至自己“偷偷”地补,最后反而加重了病情。这就违反了中医理论中“虚则补之”的原则,补后使邪气留恋体内不出。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于尔辛教授认为,癌症治疗中,调补脾胃十分重要。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癌症常常由于脾胃损伤而发生,癌症治疗过程又常常损伤脾胃。因此,癌肿的治疗和康复中,脾胃调理的重要性就显得更为突出。调理脾胃宜选甘淡药物为主,“避壅补,远滋腻”,并应注意缓调,假以时日。另外,还应注意“药补不如食补,食补不如神补”的道理。在癌症治疗与康复中,科学、正确地使用补药以增强患者的体质,顺利克服癌症,是医患双方都应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