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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附加品质生活年金保险(万能型)怎么样
黄焦宏
2019-11-03 18:11:00
推荐回答
我觉得这款产品还行吧,有点挺多的。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是2009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金达到27亿元,总部在北京。
赵驳强
2019-11-03 18: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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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附加品质生活年金保险(万能型)是一款年金保险非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它拥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重保险金额,并且保障期限固定,投保年龄放宽至70周岁,且投保金额不变。
赵驱云
2019-11-03 18: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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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无效的形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二、保险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2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制。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根据不同的范围来划分,无效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根据时间来划分,无效有自始无效和失效两种。自始无效是指合同自成立起就不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从一开始就不生效;失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如被保险人因对保险标的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即失去效力。失效不需要当事人作意思表示,只要失效的原因一出现,合同即失去效力。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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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人身险有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离婚这种情况的,比如说两口子结婚后买的保险,老公做投保人,老婆做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孩子,但两人离婚了,前夫作为投保人对于作为被保险人的前妻就没有保险利益了,这时候就不能主张合同无效了,如果前妻出险了,孩子作为受益人仍能获得赔偿。明白了吧,人身险不像财产险,财险的保险利益是跟物权相关的,物权转移或灭失就不具备保险利益了,而人身险只要求投保时有保险利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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