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工伤保险是省级统筹吗

米大斌 2019-12-21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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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制度政策、缴费管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将实现统一。
米天增2019-12-21 2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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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新《办法》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增强宣传、贯彻、落实新《办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全面发展,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齐智勇2019-12-21 21:20:57
  • 是的2019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9年12月6日,王国生省长签署省人民政府第375号令予以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桑韩飞2019-12-21 21:07:34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27日说,工伤保险要全面启动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坚持统一制度、职责明晰、统调结合,切实做到“统筹层级提升,管理服务下沉”,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游钧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表示,2019年以来,工伤保险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多,重要政策制定多,如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工作成效显著,全国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率达到97.1%,建筑业农民工工伤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新费率政策成效初显,全国工伤保险新费率政策的实施降低企业用人成本130多亿元;在制定省级统筹指导意见、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指导意见等关键政策方面实现突破,制度体系完善步伐加快等。游钧说,当前,工伤保险工作要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做好流程管控和项目验收评估,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合理合规使用,确保工伤预防工作发挥实效。全面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先参保、再开工”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做好与省级统筹工作的协调推进。
    齐斯文2019-12-21 21:02:44

相关问答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扩展资料: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补缴条件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不一定。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社保补缴。
1、低保跟是不是残疾人是没有关系的,主要取决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2、参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农村居民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扩展资料办理农村低保的程序:1、户主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中国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低保——农村低保 贵州正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农村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