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准上市公司的股东有一名正在职的大学的教授,参与过公司的顾问工作的而入股

黎琮莹 2019-11-03 1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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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小兵前辈的总结”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做股东。教师也不是公务员,他们只是有些待遇按照公务员或者不低于公务员对待。所以,他们可以投资做股东。但是,不可以做公司的职员,也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记得采纳啊。
黄相怀2019-11-03 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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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上市公司十大股东不可以自己聘请自己作为公司的高层。2,因为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盈亏责任,而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3,不是说股东无法控制公司经营,而是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名义聘调经营班子。经营班子即公司高层对股东和董事会负责,实现考核目标。股东和董事会可根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甚至解除总经理职务。4,投资是股东和董事会的职责,而不是股东和董事会成员个人行为。十大股东要担任“投资顾问”需经股东和董事会批准。供参考。
    龚巧丽2019-11-03 17:59:11

相关问答

1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利,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非因公司本身行为发生的债务,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乙个人负债,不是公司负债,所以查封冻结公司A的账户不合法,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2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是股东的出资和公司经营期间的各种收益。所以,股东一旦出资或将财产过户给公司,则股东无权再处分该财产权利,否则属于滥用股东的权利。股东将财产或财产权利转移给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四条之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也就是说,股东凭其出资享有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本案中,股东乙的债权人只能查封其分红权等收益权且其也不能转让、质押等,乙的其他股权其有权正常行使,比如表决权、选举高管的权利等。3乙的债权人,如何将乙的股权执行到位或变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至54条规定,可执行乙的红利,如果不能得到足额偿付,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法院可将乙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转让给第三人。总之,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要混淆二者的财产和权利哦。
、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另外,对于公司其他股东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其他股东均无限售规定。2、“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我来给你解释吧你真可爱!股票是一个企业的股权凭证!你有它你就是这个企业的股东!为什么股市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答: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一般是国家经济影响股市,相反有时股市低迷也会对经济影响!因为老百姓钱全输了这是简单的一个小理由股票为什么会涨为什么会跌?答:有人想买但没人卖它就会涨,相反有要卖而没人要那么价格就会跌,这个你可以跟现实中任何一个商品联系,需求影响价格!3块卖不卖?不卖?好,4块卖不卖?还不卖?老子豁出去了10块钱卖不卖?卖了吧!--!这样股票买到手了,价格也上去了!相反自己想哦!是不是因为股市大涨大跌现在中国面临金融危机了?答:中国没有金融危机!电视上说美国现在是不是也面临金融危机了?答:是的,很严重,原因不是因为股市,而是因为房贷问题就是次级债,美国人很坏,想着法子来赚钱,他们把老百姓的贷款变成证券卖出去,然后那些投行就买回来,为啥呢?因为房贷可以收利息啊有价值!结果老百姓还不起房贷,房贷收不回来了,那个债券不值钱了,投行银行的资产就缩水了,一条链子下去,导致那些投行啊银行啊资产小于负债破产倒闭!谁能说说金融危机政府用什么方法解救?答:哈哈这个问题太大了,金融危机各种各样,救助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美国吧,那些影响很大的企业要倒闭,他们不能倒,所以就给钱你,让你不要倒闭,但是这些企业就变成国企啦呵呵是不是买一个企业的股票就成了股东形式?答:是的,股票越多你的股东就越大~一般情况下你在股市上炒股只能是个小股东一点意思都没有!而这个企业的收入平衡决定了这支股票的涨跌?答:可以说是对的,原本是这样的,企业的盈利好坏决定股票的涨跌,但是呢在现实中,大家都想靠炒价格来赚钱,而不是当股东等着企业年底分红,打个比法,如果我10块买的股票,有个假消息说这个股票如何如何好将来如何如何涨,大家一窝蜂的都去抢这个股票,结果就会涨了,涨到20块,你一卖,一股赚了10块钱~相反你自己想哦~现在股市严重不稳定导至大家把股票全丢了,很多企业是面临倒闭形成金融危机是不?答:股市不稳定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呢,因为开始政府想打压股市!确实股市跌是由于大家都在卖股票!不是你所谓的全丢了因为卖掉了,总要有人接手才叫卖掉了对吧?有人卖就会有人买,股票没有丢,你想想要是都愿意丢丢给谁呢?呵呵很多企业倒闭不是因为股市也不是因为股票价格,而是由于内部原因,比如说原材料上涨,工人工资上涨,人民币在升值,,导致企业的利润越来越低,不划算,只好倒闭咯~~经济要从头开始学你有这个爱好很好建议你去从经济学开始学吧经济是个很有意思的学科!祝运。
新公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本条是对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的规定。依照法定期限和程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是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义务。根据本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或者章程规定的定期会议,且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记名股票时,由于股东人数有限,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不须公告,通知的时间为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二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通知的期限要短于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和定期会议的时间,为会议召开15日前。三是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无论是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定期会议,还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均应以公告方式进行通知,公告的时间为会议召开30日前。股东的提案权是这次修订公司法为加强对股东利益的保护而增加的内容。股东的提案权是指符合条件的股东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提案作为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提出提案的股东应当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提案,公司董事会有权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提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必须是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在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包括召集人主动在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根据法定程序在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人的提案。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股东大会会议不得对其做出决议。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事先列明,便于股东事先做好准备。股票是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凭证。无记名股票是指票面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由于无记名股票谁持有谁所有,谁就享有该股票上的权利。因此,为了确定哪些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在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无记名股票持有人按照规定交存股票,是其出席股东大会意愿的表示,也是其出席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不交存的不得出席,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