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三板法律意见书中有“前五大客户重合......”。请问这里的“重合”是指什么意思

辛国晶 2019-11-03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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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三板上市时间要多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转让的流程如下:律师对股份公司本次推荐挂牌报价转让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籍尹超2019-11-03 2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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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是先提交验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再进行审批,请咨询一下服务你的证券公司。全文。
    赖鹏华2019-11-03 20:58:57
  • 是先提交验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再进行审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全文。
    黄真嘉2019-11-03 20:01:09
  • 一、为挂牌企业提供新三板法律体系培训1、培训企业高管学习上市新三板的必备知识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费用、扶持政策等2、重点培训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操作实务3、就新三板挂牌的最新动态以及企业新三板挂牌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解答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提供法律事务规范服务1、参与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指导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3、协助企业及推荐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并出具相应的法律建议书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财会内控制度、涉税处理5、完成尽职调查核实工作,对照挂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三、辅导公司进入新三板1、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入代股份转让系统2、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3、对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4、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5、对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法律帮助四、挂牌后定向融资及持续的信息披露1、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事宜和申报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询2、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3、对重点关注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权、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税务、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4、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5、协助解决和处理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五、新三板转板与退出1、通过培育公司转板进入其他资本市场,进而帮助投资者进行资本增值及利益回收2、协助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并购重组帮助客户收益的退出。
    龙层花2019-11-03 1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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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新三板,制是开通权限,只要开通了新三板帐户的是可以买新三板股票的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新三板主办券商及预备券商下发文件称,新三板试点园区范围即将扩大,做市商业务即将推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也可能参与新三板交易,届时报价系统的股份转让需求将大幅增加。因此,相关券商须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报价业务网络委托交易系统的开发和上线运行工作。与此同时,新三板扩园、国家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进入股份转让试点有关实施方案,做市商业务指引等实施细则已初步拟定。而新三板市场的扩容规模、发审方式、交易制度、投资者资质、挂牌公司条件等问题也正逐一明朗。市场人士指出,新三板扩容并不成立新的交易所,而是在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目前全国高新技术园区共有56个,扩容方式则存在一步到位全部进入试点及分期分批进入试点两种方式,可以预见新三板挂牌公司规模将出现爆发式增长。新三板已确定引入做市商制度,这也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试点,并由此在未来可能延展到创业板、中小板甚至主板。同时,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交易最小单位也有望由此前的3万股拆分为1000股。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新三板的股票应该是向私募机构等非公开发行的,向普通投资者推销涉嫌违法。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QQ等工具招揽客户,大肆宣传某只“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并夸大收益,诱使投资者高价购买,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股权的应该取得证券经营的资格,如果未取得相应资格进行股权销售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全国股转系统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唯一合法平台,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买卖意向信息发布。挂牌公司应该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披露信息应该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发布,不得通过场外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定向发行的信息。主办券商、中介机构应该督导相关义务,不得在不特定对象中寻找潜在认购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