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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是上市公司的高管,成为公司高管的董秘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美好”,工作压力大、职责多,经常需要调整各股东之间的关系。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A股上市公司一些董秘的职责和任务可能更多。马勒思举例说,在美国,董秘一般为上市公司的中层领导,主要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一般只专注于公司的信息披露,一般不再兼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而国内的董秘有“身兼数职”的现象,有些甚至是由副总裁、副总经理兼任。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沪深交易所之间的固定联络人。一般而言,董秘对外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则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诸多事宜。大部分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接触新三板之前,都不知道董事会秘书这个角色,当然更不可能了解董事会秘书这个角色的功能及其重要性。在企业从非公众公司成为在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种种的尴尬与痛苦。其中之一就是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必须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股转系统要求,虽然不强求设置董秘,但必须设置一个信息披露负责人,几乎所有的挂牌公司都模仿上市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毕竟没有这玩意你是不可能挂上三板的。可是,董秘并不是董事长秘书,按照设置初衷,通俗点讲,董秘基本在公司享受副总待遇,也有很多公司的董秘同时是公司董事、副总。在一个官本位社会里,给予董秘一定的行政职务,以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是非常合理的,否则哪个部门会搭理一个秘书呢?当初把这么重要的职位取名为董事会秘书就是一个历史性错误,至少要叫首席信息披露官嘛!新三板公司的董秘很多比较慵懒,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不强。在过去一年里就有25个董事会秘书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义务,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采取了约见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龚宏辉2019-11-03 17: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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