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收购报告书是持续督导券商做还是财务顾问做

赖龙荣 2019-11-03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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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运作的成本主要有三部分:1、卷商督导费5-10万元2、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3、向交易所支付的挂牌年费。具体规定如下:总股份2000万股以下,年费4万元;总股份1亿股以上,年费5万元。
黄田青2019-11-03 16: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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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新三板持续督导管理系统说白了就是投资人或者基金业的人在线上管理各种工作流程的软件,做的好不好关键看系统的功能是不是很强大吧。
    连俊文2019-11-03 16: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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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条件是,有持续经营能力,第一路演可以告诉你,企业在新三板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需要券商的持续督导。一、新三板挂牌企业是需要券商的持续督导的,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还是新三板企业,就一定需要券商的督导,但是不一定要是同一券商。二、主办券商需要在公司挂牌期间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2、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完善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3、对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培训;4、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在发现挂牌公司存在不规范行为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视情况发布风险警示公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发布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明确和细化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三、要求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义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发挥市场的培育功能,帮助挂牌公司尽快熟悉资本市场,为其持续发展奠定基础;2、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可以优先为挂牌公司提供融资、做市、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服务,建立主办券商权责利相统一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主办券商推荐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挂牌,与中小企业共成长。四、根据新三板规则,主办券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承担系统性风险,对企业进行挂牌前的尽职调查、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其中持续督导是在公司挂牌后,主办券商需持续督导挂牌企业应合规合法的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但同一主办券商对同一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可以是非连续的,同一挂牌公司可由不同的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但持续督导不可间断。可见,持续督导贯穿挂牌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整个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