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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意见稿答问《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为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促进上海蓝筹股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在总结我国退市制度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借鉴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制定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1、为什么要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有效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需要。为使市场保持吐故纳新、动态平衡的合理状态,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推动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以建立明晰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退市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加退市指标,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3、上市公司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方案》调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条件?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目前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退市条件包括: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宣告破产;7公司解散。方案》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监管经验,借鉴境外市场的退市规定,调整和增加了部分退市条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退市标准体系。1关于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的现象说明公司已资不抵债,丧失了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过低或基本没有营业收入,表明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难以为继。从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和后果看,公司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已不适合继续上市。因此,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2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连续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通常意味着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业绩是不可信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丧失了赖以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和基础,公司已不适合继续上市。引入非标准审计意见作为退市条件,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作用,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3关于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这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引入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退市标准的客观性,建立科学、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4、《方案》在哪些方面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上市公司可以主动退市吗?目前,为防止暂停上市公司通过调节财务指标等方法实现恢复上市,《方案》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条件,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本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针对部分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补充说明或相关材料等拖延退市的情况,《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恢复上市的申请程序,规定公司暂停上市后补充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另外,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绩情况以及发展需要,主动提出退市申请并终止上市。5、《方案》如何建立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有哪些具体安排?为做好退市衔接安排,《方案》从两个方面建立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一是完善现行的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在本所上市公司中建立风险警示板,将重大风险公司与其他主板公司进行板块区分,根据风险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实行与主板不同的交易安排。二是设立退市整理板,为已被决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安排,公司股票应在30个交易日结束后终止上市。在此基础上,交易所还将要求上市公司加强退市风险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6、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去向将怎样安排?是否仍然存在股票转让渠道?退市公司还可以重新上市吗?公司退市后,可进入本所专门另设的股份转让板办理股份转让,也可以转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全国性及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股份的渠道。公司退市后,通过资产重组或破产重整等手段,如达到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出重新上市申请。7、《方案》何时正式实施?如何处理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问题?《方案》现已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将在吸收有关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订,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对于2019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根据原规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新规则实施后,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3项指标的,以上市公司2019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年数,以2019年、2019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两年数,最近三年数及最近四年数以此类推。新规则实施后,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就直接触及暂停上市标准或者终止上市标准的,给予60个交易日的股票转让期。60个交易日结束后,本所对其作出相应的暂停上市决定或者终止上市决定4月29日,深交所对外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关于股票累计成交量和股票成交价格的退市条件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价格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通过设定一系列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退市标准的客观性,建立科学的退市指标体系。此外,中小企业板将继续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对连续受到公开谴责的次数进行了调整。方案》实施后,原《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将同步废止。4、《方案》在哪些方面改进和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上市公司可以主动退市吗?目前,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法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较为普遍。为此,《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恢复上市的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后,其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本所将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针对部分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或补充材料,并通过操纵重组等手段拖延和规避退市,从而导致长期“停而不退”等情况,《方案》进一步严格了恢复上市的申请程序,明确公司暂停上市后补充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另外,根据现行《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绩情况以及发展需要,主动提出退市申请以终止上市。5、在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同时,相应的退市风险释放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在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标准的情况下,为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保证投资者在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释放和化解退市风险,《方案》借鉴创业板及国际成熟市场的做法,通过“退市整理板”的制度安排充分地揭示风险,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让投资者有机会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此基础上,交易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加强退市风险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6、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去向将怎样安排?是否有仍然存在股票转让渠道?退市公司还可以重新上市吗?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转让的渠道。股票已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重新达到本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参照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7、《方案》与创业板的退市制度有哪些异同?《方案》适用除创业板外的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方案》借鉴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在净资产为负、非标准审计意见、暂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股票成交量、股票成交价格等退市条件方面与创业板基本相同;同时,《方案》根据主板、中小企业板公司的特点设计了营业收入的退市条件;中小企业板继续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另外,由于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公司在规模上的差异,在一些退市条件的具体指标设置上也有所区别,如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标,主板为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而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相关指标分别为300万股和100万股。总之,《方案》与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的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总体框架和主要退市条件也大体相同,同时根据各个板块特点,在个别指标和具体细节上保留了一定的差异。8、《方案》公布后有那些后续安排?如何实现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完毕后,深交所将在吸收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修订,经批准后正式对外发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将着手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的章节和条款。为确保原有退市制度与新退市制度的顺利衔接,给予市场必要的过渡期。对于2019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本所根据原规定对其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新规定实施后,退市标准中涉及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三项指标的,以2019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9年、2019年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及最近四个会计年度以此类推。新规定实施后,上市公司未经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触及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标准的,给予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公司股票在60个交易日结束后,本所分别作出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可以从上面第6项看出,创业版退市后必须完成退市后“清算”,还原为“没有上市的公司”状态,然后通过重组等方式上市。前面”清算”、“没有上市的公司”加引号是指相对于上市公司的业务事项等,退市后不再有这些日常业务,也就是说退市后的公司与证交所的关系完全脱勾,才能考虑重新上市,证交所则按“新公司上市”来审核对待。
赵首智2019-11-03 1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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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后,有以下三种处理:1.如果暂停上市的公司没有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其恢复上市申请没有被交易所核准,则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黄盛璋2019-11-03 2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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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家437总市值亿元23,024.91流通市值亿元9,391.51平均市盈率倍44.09成交金额亿元259.48。
龚寅雷2019-11-03 20: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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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版和中小版块的区别:一、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二、中小板:中上板块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中小板市场也叫创业板,在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就是典型的创业板。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根据2004年5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中“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两个不变”,即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四个独立”,即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龚尚英2019-11-03 20:01:06